第八十章作天作地魔尊大人(3) - 我的美貌,全球窥觎 - 行云渡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八十章作天作地魔尊大人(3)

第八十章作天作地魔尊大人(3)  兜头的压迫感随着季言手的抓握,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季言没什么感觉,反倒是烈风和星河喘了一口气浑身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他们捂着心脏感觉刚刚自己像是从鬼门关里捡了一条命回来。

好险。

归珩仙域的云华仙尊好可怕。

季言却是有些莫名其妙的看了两个人一眼,星河一脸麻木的猛地向后退了一大步,烈风稍微傻点的慢了半拍,结果腰间的剑就被一双漂亮的手指给抽走了。

烈风抬手抓了个空,一抬眼就看见那双漂亮手指的主人就是归珩仙域的云华仙尊。

本命剑不能离身,烈风正打算伸手去抢,而他的那把剑却是被傅云华举到了他们魔尊面前。

傅云华:“用这个。”

季言想了半天才反映过来傅云华的话是接的他上面一句。

季言脑海里缓缓的打出了一个问号:“?”

与季言一同打出一个问号的还有烈风。

这……云华仙尊哄他们尊上开心,就不能用自己的本命剑吗?

然而傅云华还真不能。

傅云华的本命剑名叫长阙,长阙早在一百年前重台魔尊叛出归珩仙域之时,就被其主人封在了重云阁。

对于傅云华这样的人来说,用剑还是用别的什么,实力不会打折扣太多。正是因为如此,任何人都没有察觉到归珩仙域的尊首其实早就没有剑了。

若季言有记忆可能还会察觉到傅云华的一丝端倪,但季言没有,以至于当傅云华将剑递到跟前的时候,季言只是心里微微有一些诧异,但是并没有多想。

傅云华弯唇一笑,“我这徒弟耐打的很。”

言外之意就是用把好剑,好揍。

季言:“…………”

是傅云华脑子抽了,还是他脑子抽了?

这真的是亲师徒?

季言垂眸盯着那剑看了半晌,半晌抬手将剑接到了手里,弹了一下。

‘峥’的一声,剑音在四周回荡,寒气凛然,裹着一股子战场杀伐的肃杀劲。剑是把好剑,听闻是取材于魔界的枯石崖,剑锋锋利,宰过仙域百八十个仙兵,被烈风当宝一样供着。

季言:“云华仙尊就不怕你的大徒弟死在本尊的手里?”

傅云华:“论辈分你是他师叔,若是成婚之后那也是他师娘,若真死在你的剑下也是他学艺不精。”

师什么娘?

季言的一双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句话若是换个人来说,多多少少的意思就变味了。可这话从傅云华口中吐出却端的是刻板严肃,像是个严师在训斥自己不成器的徒弟半点旖旎占便宜的意思都没有。

季言连生气都不知道往哪撒,只能霍霍周围的人。

周遭的气息都裹了一层霜色,一个人生气就算了,两个人都生气,这会就连烈风都感觉到了不对,他拉着星河一起向后退了一大步。

此时两个人脑子里滑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离面前这两个人越远越好。

然而天不随人愿,烈风刚刚退出去,季言就开了口,“烈风。”

烈风的步子一僵,顿在了原地,“尊……尊上……”

季言将手里的剑丢还给对方,另外攥住了傅云华的胳膊的手却是越收越紧,像是要将面前这人强留在身边,留在眼前,留在他能看到的地方。

季言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他半晌,突然出声,“本尊还没有欺负小辈的爱好,倒是仙尊……”他的视线在傅云华身上逡巡片刻,像是找到了更有趣的东西,“仙尊身为归珩仙域的尊首,欺辱你一个好像就够了……”

季言攥着胳膊的掌心微微有些用力,微凉的指尖蹭过傅云华皮肤时,使得手腕之上被刺的力道有些发麻,傅云华的目光凝在那处稍稍有些出神。

傅云华在这尘世活了近五百年的时间,在他冗长的记忆里,他的这位师弟似乎在很小的时候也这般紧紧的握住过他的手腕,很紧很紧,像是在抓一个救命稻草。

那时人族偏锋战乱,季言还是五六岁年纪的娃娃,刚刚被从人族的皇宫之中送上来避难,当时傅云华的师父瑶和仙尊还没仙逝,仙域内大大小小的事物也还没落在傅云华身上。

瑶和仙尊不喜欢麻烦,但也不好拂了人帝的请求,只能将这位看上去分外娇贵的人族皇子收为弟子,彼时瑶和仙尊座下已经有了傅云华这一位徒弟。

就在季言成为了傅云华唯一的小师弟之后,瑶和仙尊就将他丢给了他的徒弟傅云华照顾。

季言第一眼见到傅云华的是被吓哭的。

那时山间冷肃,着了一身简单月白色长袍的傅云华正在山顶练剑。清冷的晨雾将四周山拢在里面,那人的身影隐隐绰绰的被拢在雾里。

待听到这边瑶和仙尊的轻唤,那人收了剑从雾中走来,傅云华不笑的时候,那张脸像是比霜雪都冷。

季言就感觉自己的心凉了半截,之后再听见瑶和仙尊要让这大冰块照料他的日常起居之后,季言皱巴巴的小脸就憋不住了,当即就哇的哭了出来。    傅云华也愣了。

归珩仙域冷清,他无父无母打从被师父捡到在这里修习开始已经整整几十年没有见过这么大点的孩子了,更是没有见到过一个孩子见到他就哭,哭的这般的……这般的撕心裂肺。

傅云华拢在袖中的手指不自觉的收紧了。

瑶和仙尊把季言交到傅云华手里好长一段时间,季言都缩成小小的一团,躲在角落里好几天不动。后来,傅云华为了去哄他这个师弟,愣是抱着剑去人族找了户有孩子的人家学了几天,从人界回来的时候他就给他这个师弟买了好些东西。

季言却只从中拿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珍珠,那珍珠在阳光下泛着璀璨的光辉。

傅云华从那天就发现他这个师弟对一些亮晶晶,闪闪发光的东西特别喜欢,也是自打那天起傅云华为了哄人开心,连身上一贯素气的衣服都换了。

后来季言长大了在外人面前评价起傅云华的衣品,只有四个字:花里胡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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