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猎杀野猪
这次去城里,刘烨专门买了一些水牛的筋,其实最好的是鹿筋,不过这玩意很贵不说,也没有在县城找到合适的。
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拿到了水牛筋。
虽然比不上鹿筋,但是也不差,同时买了动物脂肪熬制的胶水,这种颗粒的胶水在熬煮之后粘性十足,正好用来把打散的水牛筋一点点的附在弓身上。
做完一切已经是深夜,刘烨早就等不及了。
没等唐云甜收拾完就开始了动作。
随着唐云甜一点点的被开发,现在的她也完全的成为了一个夜晚臣服的女人。
一夜无话,总之几次起伏才得以安稳的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刘烨很早就出门了。
虽然弓箭还没有完全的干燥,但是胶水已经不沾手了,木料的水分也去除的七七八八了。
上好他用水牛筋编制的弓弦以后,背着一个布袋子就出门了。
刘烨出门的时候嘴里都还在骂骂咧咧,因为自家娘子没让他尽兴。
俗话说,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自己家里一片肥嫩的地,愣是耕不舒坦。
这都四五天了,每天晚上都是两三次就不行了。
刚开始他还理解,毕竟自家娘子有伤在身,但是现在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还是受不住他的冲击。
这才短短的几天时间,唐云甜甚至萌生了要给刘烨纳妾的想法,谁受得住这样的牛啊。
刘烨总结了一点。
那就是自家娘子身子骨太弱了。
需要赶紧给补上去。
不然以后的日子幸福从哪里来,幸福日子必然是日多了才幸福。
刘烨在这幅身体的原主人记忆中得知,这片山林里时常有大型猛兽出没,所以走得格外小心。
何况这是他在这个时代第一次上山打猎,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毕竟拿捏不住山上的情况。
刘烨走着走着,发现了血迹,而且非常的新鲜,还没有凝固。
现在天亮才没多久,必然是早上捕猎的大型猛兽。
地上的血迹非常的多,可见被猎杀的动物体型也不小。
刘烨观察了一番,当前的情况,他要是在山里寻找猎物,无疑是大海捞针,但是如果跟着这些血迹,说不定还有捡漏的机会。
当然,他也明白一点,跟着血迹往前会面临一定的危险,毕竟护食的动物更为凶猛不说,血迹更会引诱来更多的捕食者。
管不了这么多。
刘烨将心一横,跟了上去。
手中的弓箭蓄势待发,他可不敢招惹大型猛兽。
即便是全盛时期也不敢,更别说现在了。
大型猛兽他拼着重伤也可以干掉,但是就现在的情况,一旦受伤,那就是等死。
毕竟医疗水平有限,这也是村民很少上山打猎的原因之一。
毕竟这些瘦骨嶙峋的村民一没武器,二是体弱。
即便是一头野猪都可以要了他们的命。
现在的情况,越谨慎越好。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逐渐到了森林深处,周围开始出现需要几个人环抱的大树,森林幽深。
河谷之中不断有野兽的声音传来。
刘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原始森林的边境。
刘烨很清楚,往往机遇和危险并存,想要猎取大型的猎物就要冒险,更何况现在是早晨,正是各种大型猛兽捕猎的关键时期。
机不可失。
刘烨一路沿着密林爬上了山梁,刘烨站在高处,俯瞰着四周。
因为在他爬上山崖之前,血迹竟然跟丢了。
只能爬上高处俯瞰,利用视线的优势寻找猎物。
果然,在不远处的草甸中,刘烨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野猪。
野猪是群居性物种,出现就是一大群,虽然增加了捕猎的成功率,但是野猪的獠牙非常的锋利,一旦被刺伤,那可就是细菌感染,死翘翘的结局。
当然,能够发现这个野猪群刘烨非常的高兴。
这个族群不大,只有七八头野猪,最要紧的是这些野猪个头都在二百斤左右。
这样的野猪年龄小,肉质鲜美,一点也不柴,吃起来好吃,更是可是买上高价。
野猪皮还可以作为材料使用。
但是猎捕野猪也不容易,野猪的警惕性非常高,嗅觉灵敏,很容易就会发现人类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