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他若不离,她便不弃(5)
第74章他若不离,她便不弃(5)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转身上楼,与往常并没有区别的五层楼,她却是走得很累,一步一步地挪动着双腿,仿佛身体重似千斤。 李培培已经不在了,她大概是看明白了这场纷争,于是悄然离去了。
明梓颓然地跌坐回沙发,在李培培来之前,她正在做晚餐,空气中还有些许饭菜半熟未熟的生香,与暖气一同扑面而来,暖暖地围绕着她的身体,可已经饿过气的胃泛着难言的酸意,明梓知道时间不早了,但是她真心不想动弹,连手指都不想抬起来一只,不想从沙发中离开。
这种仿佛精力抽干的错觉,只是因为她的心累。
去外地复读高三的时候她没感觉到累,这套小房子的房租堪堪够学费,生活费得她自己一分一毫地去挣;打工还被人骗的时候,她也没觉得累;就算后来去医院实习,连着上好几个大夜班时,她也没觉得累。
明梓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怕苦的人,对于在生死边缘都撑过来、活生生把自己从鬼门关拽回来的人而言,她一直觉得只要能活着,就是一件很好很好的事情。
只要活着,她就有希望,她总是相信自己的生活就能凭借着努力而过得更好。
可是刚刚,明梓才知道,原来在唐叔叔的眼中,或者说是在旁人眼中,她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存在——她在逆境中的所有坚持,不过是一场自讨苦吃的笑话,甚至因此,而否决了她与唐九云之间的感情。
明梓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按住额角,那里一鼓一鼓的跳着疼,脑子里好像是想要思考些什么,可最后还是一团混乱。明梓觉得有些冷,垂着头往下看,过了好久才发现,原来刚刚匆忙的情况下,她竟然没有穿袜子,赤裸的脚白生生地踩在地板上,趾尖透着冷冰的嫣红,那种寒意已经爬满了小腿,生冷生冷的。
她将腿收了起来,蜷紧身体盘在沙发上,在温暖的饥饿中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明梓仿佛整个人都在梦魇之中,将醒未醒的状态。突然之间,耳畔响起她的电话铃声,她骤然惊醒,立即撑起身子将电话抓了过来,可是屏幕上却是一片黑暗,那铃声竟然是她的错觉。
明梓望着窗外发愣,没想到,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失去联系竟然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她这个时候还是同唐九云同一个城市,她都已经夜不能寐,那么那个时候,唐九云又是什么样的心情?他们还在如胶似漆的时候,她对唐九云说过,他说不说话其实没关系,他的意思她都能懂,她能代替他,当他的声音。
可是这个承诺,她当年没有遵守。
那么现在,这就是对她的惩罚。
唐九云也这么消失了。
明梓没有办法联系上他,打他的手机是停机,打给他的公司,前台也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就连何韵都不知道,只是奇怪这个工作狂竟然也有请假的时候。
如此一来,明梓便没有再问下去,还有另一条路,就是去找唐叔叔住院的地方,但是唐叔叔住院是在军区医院,安保级别之严格,连让她幻想自己能像女超人一般闯进去都显天真。连裴周明都不知道唐九云的下落,她不知道她还能怎么办。
第一天,她都仿佛能睁着眼睛看到黎明,晕晕沉沉之间,听到厨房有声音传来。
可等她跳下床,看到的,却仍旧是空空如也的房间。
许吾见到她的时候,紧紧皱起眉头:“怎么瘦成这样?”
明梓这次是特意给许吾道歉的,话说到一半,被这么一打岔,有点哭笑不得:“师兄……”
许吾挥挥手,不想让她再说下去。
明梓道:“师兄,那我请你吃东西吧。”
“好。”许吾点头。
许吾不爱吃辣,明梓就随他订了一家位置,是家日料店,一进门就很暖和,空气中还有种新鲜食材特有的甜腻味道。这家的刺身特别有名,北极贝甜虾自不必谈,最好的是厚切三文鱼,新鲜度极好,一指厚的鱼生铺在萝卜丝上,在灯光下有一层柔腻的光泽。
这家还不提供管状芥末,而是直接将山葵细细研好,青翠怡人。明梓没防备,一口下去,呛得半天都说不出来话,眼泪在眼眶里面转了许久。许吾笑她,嘴角弯着微微的弧度,手里递过去一块纸巾。
“有什么需要我的,再同我说吧。”许吾轻声道。
明梓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笑笑,眼睛里像盈着一汪水光,再自眼角溢开一点,仿若夜空中撒下的碎银。
这一餐,两人都喝了点酒,梅酒,味道很是清冽,以至于两个人分手时,明梓的脸上红扑扑的。明梓没让许吾再送她,自己一个人坐上地铁。夜间的地铁早已没有白日的喧嚣,苍白的灯光格外清冷,稀稀拉拉的人零散在车厢里,每个人仿佛都只有影子相伴,分外阒然。
她总未曾如此深切地意识到,身侧太过空荡的冰凉,地铁到站后,冷风狂贯入颈后,人声渐疏,世界如同骤然走进电影的落幕,沉沉黑灰,那一排一排的文字模糊成一片,无人关注。
明梓仰着头,枕在地铁晃动的车壁上,默默地数着心里的那个小时钟,嘀嗒嘀嗒,昭示着他离开她的时间。
已是一个月。
744个小时。
至少可见唐叔叔是什么事情也没有。
她对自己道。
只是,她其实并不快乐。
她真的想他。
很想很想,想要立即扑进他的怀里。
整整一年时间,她几乎每夜都会从梦里惊醒,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好似又重新回到那口令人绝望的深井之中,好似她就没有从里面被人营救出来,而且,在绝壁之中,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几近溺毙的窒息感,仿若潮水,让她无法触及到深海之底。
她再也无法忍受,冲下地铁,往唐九云家的那个方向跑去,她已经够了,她想去找他。
深夜的道路很安静,他家的那个小区尤其如是,她的呼吸声便尤其浓重。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奔跑,五脏六腑都被带动,喉头生疼生疼,仿佛冷空气是狠狠揍中了她的肺,再扯出来一样。
可她不在乎,她冲上台阶,突然之间,无法控制地敲着门:“唐九云!唐九云!”
唐九云!!!
没有一丝灯光的房间沉寂着,好像那里从来就没有过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被随手放置乱七八糟的文件包围,温暖的金黄色阳光勾勒过他的身影。
就连他窗前的一盆滴水吊兰已露颓势,枯萎无声。
明梓收回手,额头抵在门上许久许久,直至身上跑动过后的燥热悉数消失,只余下冷冽的寒意。她后来走过两个路口,在深夜仍旧运营的便利店买了一瓶水,拧开后,一口也未喝,悉数倒进了花盆。
那一夜,她在他屋前坐了很长很长时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就那么坐着,仿佛下一秒,他就能从转角处出现。
可是,可直至她离开,他仍旧杳无音迅。
她拿出手机,想了想,还是给唐九云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