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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熙妍036[vip]

郑雨成的理智离家出走了,明知道林熙妍是不可接触之人,但郑雨成还是心动了;同样的,理智虽然离家出走了,但过一会儿又乖乖回来了,紧紧的拉住他那颗不安份的心。

没办法啊,正宰是他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他再怎么不干人事也不能敲自家兄弟的墙角。

所以郑雨成只能静静地看着,默默地为他才刚升起就注定无疾而终的恋爱默哀。

探病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郑雨成没有去问小瑄瑄的情况,熙妍也没有主动说起小瑄瑄的情况,大伙都知道,在某方面而言,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郑雨成又投入了新电影:《雅典娜:无间谍局》的宣传,那宣传力度之高,让李正宰都有些疑惑了,“不过是一部电影,你会不会太拼了点?”

早上还在首尔宣传呢,下午就跑到了香江,虽然说香江是郑雨成的大本营,他在那儿的人脉可比任何一位制作人要来的强,不过郑雨成也未太拼了点吧?又不是什么大制作的电影,有必要这样子吗?

李正宰露出玩味的神情,“你该不会是真的对秀爱有什么兴趣了吧?”

一部电影要宣传,没有什么比男女主角因戏生情更好的宣传了,其中主打的就是郑雨成和秀爱的暧昧,或者是电影里的cp感有多好。

李正宰也知道这不过是宣传的手法之一,不过郑雨成这么拼命,不免让他有些怀疑起来了,算起来,郑雨成也认识秀爱好一阵子了,毕竟一连合作了一部电视剧加一部电影,还都是演情侣,能不熟吗。

而且无论从那个角度看,秀爱也不比郑雨成的前女友──李智亚差,而且和当时还未离婚的李智亚比起,秀爱的确是好多了。

李正宰笑道:“要真成了,你可得给雅典娜的导演包个大红包啊。”

一连前后两任女朋友都是同一部电视剧中认识,这是何等的缘份,也可以看出雅典娜的导演多会挑女演员。

“别胡说!”郑雨成有些无奈,“我跟秀爱没什么,一切都是制作方的骚操作。”

他跟秀爱不过是好朋友而已,压根就没有到那地步,是新闻媒体夸大了。

对此,可说是他异父异母亲兄弟的李正宰一个字都不相信,“是新闻媒体夸大了,还是你夸张了啊,这么国内国外的跑,还说你对人家没心思!”

认不认真做宣传是有差的,虽然做为演员,他们都挺有自觉的,不过郑雨成这已经是认真的n次方了,要说没问题,李正宰第一个不相信。

郑雨成没好气的白了李正宰一眼,坚持道:“真没有问题,我顺便去香江见朋友不行吗?”

他的几个好友都在香江呢,借着宣传之便到香江顺便跟老朋友聚聚不行吗,他又不是只有李正宰这个好友。

他顿了顿道:“你怎么还有心管我?熙妍出道的事情搞定了吗?”

说起来,随着《蒙面歌王》的上映,xyz的确爆红了起来,虽然之前就很红了,但熙妍唱英文歌的杀伤力和唱韩文歌时的杀伤力全然不同的。

xyz这一次是真正的爆红,不只是韩国人民知道了有xyz这么一位歌手,全世界都注意到了xyz,不少经纪公司直接上门来想签下xyz。

熙妍对这些事情也不太了解,便干脆全都交给了李正宰处理,让他决定。

李正宰这一次倒也是认真的,仔细分析、比较每家公司提供的条件,但无论那一家,李正宰翻来覆去的总觉得不好。

所有的经纪公司都是以赚钱为目的,歌手虽然很重要,但歌手能给他们赚到的小钱钱更重要,那行程排的是满满当当,熙妍这么娇气,怎么可能受得了这么忙录的生活呢。

况且熙妍也说的明白,她可以唱歌,钱也不是很在乎,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少露脸,甚至是不要露脸。

虽然熙妍有心想要试一试歌手之路,她也不求能赚多少钱,只是希望把自己的歌分享给全世界,但是对于林家而已,即使熙妍是游离在外的家族人士,也很难接受她当真明火执仗的抛头露面跑去做歌手。

当然啦,自唯一有血缘关系的林父过世之后,林家已经管不住熙妍了,要拿钱来拿捏熙妍吗,林家也拿捏不住,毕竟林父过世之后,属于熙妍的那一部份林家财产早早就分给了熙妍。

如今熙妍有自己的股票分红与工作室,压根就不靠林家吃饭,而且熙妍手里的3%股票虽小,却是关键性的股份,熙妍大哥还得防着熙妍偏向其他兄弟呢,自然更不可能管她。

不过对于像林家这样低调的财阀而言,脸面还是很重要的,只要熙妍不露面,无论是林家还是其他的财阀家族就可以当做不知道这件事;如果熙妍露面的话,即使林家不介意,也难免会被其他家族所排斥。

是以熙妍提出的条件就是不露面,但这也意味着说,熙妍不可能去参加什么综艺节目,也不可能参加商演,对于一名歌手而言,她的商业价值可说降到了最低。

愿意接受熙妍条件的经纪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的方案也着实有些苛刻,看着李正宰这也不行,那也不好,每一家经纪公司都被他挑出了一堆缺点,郑雨成一阵无言,“你干脆自己给熙妍搞间工作室算了。”

虽然工作室的规模肯定不能跟经纪公司相比,但工作室可以完全以熙妍为主,自由度可比一般经纪公司要来的高多了,他们兄弟俩一不缺人脉,而不缺金钱,给熙妍搞一个工作室绝对不是问题,说起来,他自己都想给自己搞一个呢,这样想接什么就接什么,完全不用看别人脸色。

李正宰白了郑雨成一眼,郑雨成这家伙什么时候看过别人脸色了,郑雨成一出道就成名,只有别人看他脸色的份吧!

说起来,李正宰也的确是考虑过建工作室的事情,不过……

他沉吟道:“如果熙妍是演员的话,自组工作室的确是个不错的法子,但熙妍是歌手,虽然同样在娱乐圈里,但我们对于歌手该怎么行销与包装并不了解,甚至最重要的歌曲也是个问题。”

不露面已经够难了,想要在不露面的情况下成名,那就更难了,要如何让熙妍一夜成名,包装与行销绝对是重中之重。

郑雨成不解问道:“只要歌好,行销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吧?”

好歌永远不会缺市场,至于包装什么的,熙妍是做歌手又不是爱豆,不需要卖什么人设,所以包装这种事情就不必了吧。

李正宰没好气道:“前提是要有好的歌曲!”

熙妍的确是会自己作词作曲,不过但熙妍做出来的词曲就如同她先前所唱的《vincent》一般,优雅、美丽,温柔的让人叹息,是他会在车上时不断巡环听的歌曲,但对于这个喜欢快节奏的时代而言就不太适合了。

现在人喜欢的是一些k-pop的歌曲,熙妍的曲子适合做ost,但做为单曲发售的话多少有些过时了,但要熙妍做那种k-pop的歌曲吗,又多少有一些不恰当,毕竟她的歌声本就不适合k-pop。

这是熙妍的第一首单曲,李正宰比熙妍还看重,他希望直接一炮打响熙妍的名字,借着《蒙面歌王》这股东风,一举将熙妍推到顶峰。李正宰就像是赌着一口气一样,总是想要把最好的给熙妍,左挑右选,总觉得都不够好。

他自己是个外行人,熙妍对市场面也不够了解,安全起见,还是找一个懂行的制作人好些,而这一部份就非得从专业的经纪公司寻人了。

郑雨成不在意的笑道:“我看熙妍自己写的歌就不错啊。”

他才不管什么市场不市场呢,只要是他喜欢的歌,他就觉得是好歌。

李正宰叹道:“熙妍自己写的歌是不错,不过并不符合市场面。”

现代的人喜欢的是容易朗朗上口的歌,熙妍的歌难度太高,传唱不易,好听是好听,但注定不能大爆。

郑雨成挠了挠头,“也不必非要大爆不可吧,我觉得熙妍在医院做义工时给孩子们唱的歌就很不错。”

要说朗朗上口,传唱简单,那首绝对是首选,什么不怕不怕啦的鬼旋律就连他都能记住,三不五时哼一下。

再则,他看熙妍其实对于出道做歌手这件事是有些不上心的,甚至全权丢给了李正宰处理,与其说相信李正宰,还不如说熙妍对这事并没有那么在意,所以郑雨成不觉得熙妍会非要求什么一出道就爆红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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