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结婚协议
随后何雅提出条件,黄顺安也签下了第二份结婚协议。
不过和之前与周玉翠签订的那份协议不同,这次他和何雅签订的,完全说得上平等协议。
何雅的条件并不苛刻,就是结婚以后,双方都不能强制对方履行夫妻之间的基本义务。
两人本来就只是名义上结婚,这一点只算是基本前提。
至于剩下的,都是很正常的条件,黄顺安留在家里,负责帮何雅照顾父母小孩,何雅则承担老人小孩以及人情客派全部经济开支,并且定期给黄顺安支付工钱。
何雅不想占丝毫的便宜,在签订这条协议的时候,特意把陈月华也加了进去。
如此一来,这份协议完全不像是假婚协议,倒更加像是这边正常家庭的分配方式了。
由于当地条件有限,留在家里的人基本上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很多家庭有孩子老人需要照顾的,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留一个人在家里照顾一家老小,另外一个人外出打工,负责家里所有的开支
只是一般的家庭,外出打工的是男子,留在家里照顾老小的是女子。还有就是,正常家庭留在家里的人,基本上不可能拿到工资。
当然,何雅这么决定,主要也是她这边负担多,她家里有两个老人加一个小孩,而黄顺安这边就一个老人需要照顾。
三个老人生活基本上都还能自理,暂时还算不上负担,何雅支付给黄顺安的工钱,主要是让他帮忙照顾何俊。
和之前黄顺安入赘周家,与周玉翠签订协议不同,这次两人签订协议并不是简单的写一份字,然后用手机拍照,而是按照正规合同标准,打印了两份协议出来,并且在上面签名画押。
如此一来,这协议看着就显得更加正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具备了法律效应。
当然,这种假婚协议,到底能不能得到法律认可,黄顺安和何雅其实也都不是太了解,毕竟他们都不是法律专业毕业,对于法律的了解都不怎么深。
不过两人也不是太在乎这协议到底是否具备法律效应,以他们的关系,这协议口头约定都无所谓,之所以做得那么认真,也是避免以后两人翻脸不认账。
而这种事,黄顺安并不想做,何雅同样不希望走到这一天。
结婚协议签订完毕,两人的关系基本上定下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通知双方长辈,然后领证。
何雅的父母本身就很希望黄顺安和何雅走到一起,在得知这消息的时候,两位老人都是开心不已。
本来这年头女子不好找,很多人入赘当上门女婿,男方都得象征性拿一点彩礼,入赘的时候,男方还得依照当地规矩办一份嫁妆。可何文才和谭敏不仅没和黄顺安提彩礼以及嫁妆的事情,还直接转了五万块过来,说是资助黄顺安买车。
何文才夫妇虽然一直都在打工,可老两口身体都不怎么好,干的活本身工资就极低,一年到头还得吃药看病,这点钱差不多是他们全部的积蓄了。
收到这笔钱以后,黄顺安本来是打算把钱交给何雅,可何雅却没有要,而是让黄顺安拿去岩石沟投资,折算成她入股。
黄顺安本来就想着和何雅能够更进一步,自然也希望两人能够多一些共同的羁绊,对此也是喜闻乐见,当然也不会拒绝。
发展这一步,两人要成为名义上的夫妻,就只剩下一步——说服陈月华同意这桩婚事。
而这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
陈月华是标准的封建女子,思想保守而且性格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