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最后的战士》(1) - 冷海热血军魂系列小说 - 冷海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五十七章《最后的战士》(1)

弯刀渴血

1936年,夏。位于川,湘,黔三省交界的凤凰山,山高林密。

这里是汉族,苗族,土家族,侗族,壮族杂居的地方,民风彪悍,土匪横行。山林之中,一只如钢筋铁骨一般的大手轻轻拨开了一根树枝,露出一张红铜铸成的脸,两道浓眉下一双如刀子一般锐利的眼睛。

“哥,熊来没有?”后面探出一张白净的脸,两道剑眉,一双眼睛冷静如星,他的手中拿着一把猎枪。

前面的人迅速地扫了一眼山林里,回头得意地道:“老幺,稳起,熊一定会来的,我给它准备了好东西,它不来就有个讲究了……”

这是兄弟俩,哥哥名字叫向风,弟弟名字叫向雨,凤凰寨人,父母双亡。向风识字不多,八岁开始打猎,十五年的猎人生涯,练成了百步穿扬的枪法。成了方圆百里赫赫有名的猎人。

弟弟向雨小的时候跟着向风打过几年猎,十三岁的时候,向风送他进凤凰城读私塾,之后,居然考进了省城师范学校。这是放假才回到家乡,跟哥哥上山打猎。

向风的身边也放着一把猎枪,腰上挂着一把苗族人喜欢用的弯刀,刀长两尺左右,刀背随刃而曲,有两条血槽,刀刃锋利无比,刀柄半尺,用牛角夹住,销钉固定,缠着麻布,刀鞘是用牛皮做成的。

苗家弯刀可砍柴,可削土豆,可以剃头发,是山里人必不可少的工具,几乎是人手一把。

在不远处的草丛之中,静静地卧着一条黑灰色的猎狗,它有一个名字叫“旋风”。

向风从草丛之中的背篓里拿出用树叶包裹住的鸡肉,走过去,蹲在旋风的身边,把鸡肉放在旋风的嘴边。旋风抬起头看了向风一眼,眼神阴冷,然后用嘴叼起鸡肉吃。向雨也走了过去,蹲在旋风身边。

向风说:“千万别摸旋风的脑壳?”

向雨微微有些吃惊:“怎么不能摸它的头?”

向风说:“旋风脾气大得很,摸了它的脑壳它就生气,一生气就跟老子……雄起……”向风猛然止住了自己的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说粗话习惯了,你莫见怪……”

向雨微微一笑。

向风正色道:“我可以说粗话,你不能说粗话!”

向雨一怔:“为什么?”

向风从背篓里拿出大饼和一个竹筒,递给弟弟两个大饼才道:“我是打猎的粗人,你是读书人,读书人怎么能说粗话呢?”

向雨接过大饼咬了一口,又看了一眼旋风:“哥,我怎么看旋风都像一匹野狼?”

向风猛地咬了一口大饼,嘿嘿一笑:“旋风的老子就是狼,妈是狗!”

向雨的手停留在空中,惊讶地道:“什么?”

向风囫囵吞了大饼,得意地道:“两年前,我养了条肥壮的母狗,带到山上借了狼的种,然后才有了旋风……这个家伙,硬得狠,整个凤凰山哪个猎人的狗敢和旋风斗?不是我冒皮皮,三招之内,就得趴下……”

向雨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旋风有狼的凶狠,有狗的忠诚,是条最优秀的猎狗……”

向风一口气吞了四个大饼,喝了竹筒里的包谷酒,忽然想起了一件重大的事情一样,浓眉一扬,道:“对了,忘记了一个重要的情况,等一下熊出来的时候,你不能开枪!”

“你一枪能行吗?”向雨忙问。

“我也不开枪。”向风说。

“难道用刀?”向雨吃了一惊;“有枪不用,为什么要用刀?”

向风嘿嘿一笑:“刀也不用!”

向雨大吃一惊:“枪不用,刀不用,难道用拳头?”

向风不慌不忙地点了点头:“对,用拳头,老子……我……用一双手,要把熊活捉……”

向雨大惑不解地望着向风。

向风解释道:“凤凰城里的冉老爷……说要头活熊,取胆剥皮,多给我十块大洋,这样,你这两年的学费就足够了……”

向雨忙道:“哥,这太冒险了吧?万一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怎么办?”

向风不以为然,一声冷笑:“老幺,不是哥哥冒皮皮,这个凤凰山里老虎,豹子,野猪,什么东西哥哥也没把它放在眼中,以前打猎不就是为了填饱肚子?要是没得事情,我陪它们耍个安逸,让他们晓得,谁是凤凰山之王……”

向雨沉默。

向风看他脸色不对,忙安慰他:“放心,哥没事情,你需要钱好好读书,读了书才能当大官,当了大官好赚大钱,赚了大钱才能讨个漂亮的右客,才能多生几个儿子,才能把我们向家发扬光大……那个时候,哥来跟你一起享福……”

向雨忽然感觉心中一酸,一股液体涌上喉咙,忙重重地点了点头。

草丛之中,一直静静卧着仿佛一块岩石的旋风忽然抬起头,警觉地竖起耳朵。向风立刻蹲了起来,拔开树枝看了看,回头对向雨道:“来了,记住,不许开枪!”向风又用手摸了摸旋风的背,低声喝道:“旋风,你给老子乖乖地趴在这里,不能来帮忙,老子今天不需要你帮忙,否则,老子跟你翻脸……”

树林之中,有一条小溪,小溪边有一大块平坦的草地。向风在草地之中,插了一根树枝,树枝上放了一个蜂窝,这是他为了引诱黑熊到来特意准备的一个蜂窝。

黑熊喜欢吃蜂蜜,而且黑熊的嗅觉非常灵敏,能够嗅到几百米外的蜂蜜味道。但黑熊的视力不好,俗称黑瞎子。

这是一头粗壮的黑熊,它大摇大摆地把树枝扒倒,贪婪地吃起蜂窝里的蜂蜜,而向风已经把弯刀放在地上,赤手空拳,悄无声息地接近黑熊。黑熊看起来笨拙,但实际上行动起来比人迅捷多了,而且黑熊在吃食物和保护幼崽的时候,特别凶猛,向风知道黑熊的这些习性,所以,一直没有动手。

黑熊吃完蜂蜜之后,意犹未尽,还在东张西望,但它显然发现了向风,立刻掉头就走。向风一跃而起,大吼了一声:“锤子,黑瞎子,吃了老子的蜂蜜就想溜?也不问问老子答不答应?”

向风上身穿着白色的短褂子,下身穿条黑色的裤子,扎着绑腿,赤着一双大脚。他一跳起,就拦在黑熊的前面。那头黑熊起码有两百多斤,但不及向风的肩膀高。黑熊一般不和人正面冲突,但真正与人狭路相逢的时候,黑熊从来没有害怕过人。

黑熊发出一声吼,直立起身体,粗大的手掌照向风的身体就扫了过来。向风抬头就是一拳头,结结实实打在黑熊的脸上,同时飞起一脚,踢在黑熊的肚皮上。黑熊虽然皮粗肉厚,但向风那一拳一脚仿佛千钧一般,顿时一个趔趄,翻滚在地上。

不过黑熊立刻就爬了起来,咆哮着,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

向雨一看哥哥和黑熊已经打在一起,立刻提着两把猎枪,奔了过去,而旋风却如一道闪电,一掠就到了向风和黑熊搏斗的地方,但却静静地站在一边,不上前帮向风的忙。

向雨把一支猎枪放在地上,举起手中的猎枪,却不敢开枪,他担心伤了自己哥哥。向风和黑熊搏斗,黑熊一扑,他就腾身闪到一边,敏捷如猿猴一般,黑熊始终扑不到他。

向雨本来很担心哥哥的安危,但现在的形势看起来,哥哥并没有处于劣势,也才稍微安了些心,一边举枪瞄准,一边大喊:“哥,你闪到一边,我开枪了……”

“不许开枪!你难道要让全寨的人知道我们兄弟俩欺负一头黑熊?那我这张脸往那里放呀?快点把绳子拿过来……”向风喝道。

“你小心点!”向雨迟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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