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有客来访
30有客来访
◎客人:上回……你同盛羽见到了没?◎
给季松准备的礼物敲定了,沈禾便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总算把季松送她的耳环给还过去了;虽说这对刀剑比不过季松送的耳环贵重,但是——但谁让她出身商户呢,她穷啊,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反正她送的东西,季松要是喜欢她,她就算送张白纸季松都会开心;季松要是不喜欢她,就算她把全部身家都当了、给他送礼物,季松照样看不过眼。
想着沈禾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后看书。她姿势随意,两腿盘膝坐着,一只手肘搁在桌案上、手掌撑着脸,斜斜握着书看着;她这个姿势,季松进来时就只看见了她的侧脸。
沈禾是鹅蛋脸,一侧就显得脸小了一圈,也越发显得眉眼修长漆黑,映着她雪白细腻的肌肤分外出彩。季松一看,走路的动作就慢了下来,越发觉得看不够了。
这丫头……不看身段的时候,还真是能把他给迷住;至于身段……再给她找几个厨子吧,这丫头总是不爱吃饭,真够让他头疼的。
从门口到桌案不过几步远的路程,季松硬生生走了好久。他走到沈禾面前,隔着桌案坐在了沈禾面前,也学着她的姿势用手肘撑着脸;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望着沈禾,所以沈禾好久后才发现他,看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没多久,”季松勾唇笑了:“苗儿怎么不戴耳坠儿?”
这丫头人好看,可是不爱打扮,平常送了她好多首饰,可她不常穿用,季松总觉得有些可惜,可惜她那样的姿容,打扮起来肯定光彩照人。
“耳坠儿啊,”沈禾笑了笑:“太贵重了,等什么时候需要见人了再戴吧。”
“哪儿贵重啊,”季松不高兴了:“送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你要是觉得需要见人,那再弄点不就好了?”
“别别别,”沈禾一叠声地拒绝。她慢慢放下了书,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耳坠儿太重了,我戴着耳朵疼。”
她这么一说,季松就凝神去看她的耳朵,果然瞧见她耳朵有些红肿;看了一眼,季松伸手上去摸了摸,察觉到她耳朵依旧柔软,方才放下心来:“这样啊,下回弄点轻巧的耳坠儿。”
沈禾想说不必破费了,又听见季松问她:“你不喜欢戴首饰,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首饰太重?”
沈禾望他一眼,忽然泄了气趴在桌案上,脸蛋儿紧紧压在手臂上:“是啊。”
“你整天说我懒,我哪儿那么懒啊,这不是身体就这样、我怎么可能像你那样风风火火的啊?”
“那些首饰不是金的、就是银的,一个比一个沉;上头又镶嵌着珍珠、宝石什么的,那一个挑心就一两多的金子,一整副头面下来要好几斤呢,我戴起来脑袋疼。”
沈禾侧着脸不看季松,季松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又擡手给她捏了捏脖子。
她脖子又细又长,瞧着好看,但确实顶不住那么重一副头面;想了想,季松又道:“听说点翠漂亮又轻巧,你要是不喜欢金银做的首饰,要不,我给你——”
“别,”季松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禾给打断了;她一个激灵挺直了肩背,蹙着细长的眉头看他:“你千万别,我不要那个——”
“点翠啊,好看是好看,可点翠是从活着的翠鸟身上取下来羽毛贴在首饰上头,一只翠鸟身上只有一点点羽毛能用,这个太伤天和,我不要。”
季松眼珠子转了转:“你喜欢。”
女孩子喜欢首饰本就正常,何况要是没有了解过,她怎么那么清楚点翠该怎么做?
她要是喜欢,那他就给她弄来——天生万物,本就应该为人所用;区区几只鸟儿就能换她开心,还能免除了她的痛苦、让她舒舒服服地打扮给他看,实在是很值。
“你不准给我弄,”沈禾眉头皱的更紧,她两手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不喜欢——那东西太造孽了,你要是给我弄过来了,我看到的不是华光璀璨的首饰,而是一只只枉死的鸟儿,我看了会不舒服。”
见季松没有说话的意思,沈禾抿了抿嘴:“你要是想看我盛装的样子,我可以打扮给你看,但是你不要弄那些点翠首饰给我,好不好?”
季松掀了掀眼皮看她,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蛋儿——
她这会儿慌张着,眉头都皱了起来,可越发显得她眉峰如蹙、眼波如水;再衬着肉肉的脸蛋儿与小小的嘴……她这副样子实在好看,像一只撒娇的貍奴,沾得他整座房间都软乎乎、懒洋洋的,害得他也想窝在屋子里,管它外头是雪虐风饕还是风和日丽,他都不想出门,只想抱着她逗她、亲她,看她嬉笑怒骂的样子。
可季松不说话,沈禾越发害怕了。她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说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啊?”
“听见了,”季松拖长了声音回她,拇指轻轻抿着她的嘴——
她嘴有些小,脸上也有些肉;这无损她的美貌,反倒给她增添了几分亲和与娇嗔。季松最爱她的嘴,小且红润,亲起来柔软极了。想着季松忍不住逗她:“苗儿,咱们养一只猫吧?”
“啊?”沈禾不明白季松的意思,她想了想道:“好啊,养猫就养猫,但是你不要想着再弄那些点翠的首饰了,好吧?”
“好,”季松心头越发痒了,他拇指轻轻抚摸着她的嘴:“我就知道苗儿喜欢——那猫咪喵喵地叫,干脆就叫喵喵吧?这样咱家就有两只苗苗了。”
“……”沈禾望他一眼,忽地一把打落了他的手:“不准养!”
季松大笑起来。想了想,他点了点头:“好,养对兔子好了。”
先前她见了那副耳坠儿就喜笑颜开,但是又不喜欢金银之物,想来是喜欢兔子了。
沈禾果然点了点头。季松心头软如春水,站起身来又朝她伸出了手:“来来来,起来吃饭。”
“虽说没了银苗,但响菜倒是日日有的,你多吃点。”
沈禾慢慢红了脸颊——她怎么总爱吃一些发出声响的食物啊?真让人难堪。
次日季松果然让人提了两只兔子过来。兔子还没有满月,沈禾疑心这俩兔子生下来还没几天。这俩兔子只有沈禾手掌大,雪一样白绒绒的一团,粉红的耳朵朱红的眼,因着刚来,俩兔子怯生生地缩在一边,沈禾看了它们好几次,都没有看到它们站起来的样子。
说起来沈禾很小就想养兔子了,兔子倒也不是什么贵重的动物,但爹娘总说兔子不干净,她只好将这份喜欢埋在心底;这会儿有了兔子,她兴致勃勃地戳着兔子,把兔子脊背上光滑的皮毛戳出了好几个小坑,又一次次把皮毛理顺了,一人两兔玩得不亦乐乎,忽然听见了李斌的声音。
李斌是季松的老手下了,做事自然妥当;两人离得远远的,李斌就扬声叫沈禾了;沈禾听见声音就放下兔子站了起来:“怎么了?”
离沈禾还有十几步远的时候,李斌就停住了脚步。他笑了:“夫人,有人要见您,说是您的堂妹。”
这人没有递上请帖,也没有事先预约过,门房自然不可能让人进来;可她自称是沈禾的堂妹,门房知道季松对沈禾的看重,当下也不敢耽搁,直接告诉了李斌;而李斌呢,他虽然也没有见过对方,但看了一眼就看出那人和沈禾的相似来了,当即就来禀告沈禾了。
沈禾闻言皱起了眉头。想了想,她道:“请她进来吧。”
“不过,侯府里头有规矩,要见人一定要事先送来请帖,得到回复后才能进来。我也不好坏了侯府的规矩——以后她再来,也一定要这么做。”
李斌一听就懂了——这俩人关系恐怕不太好;先前季松可和门房打过招呼,说倘若沈长生他们来找沈禾,一定要客客气气地把人请过去;这会儿沈禾还讲规矩,看来还没近到能讲情意的地步。
李斌说好,当即转身去门口接人了;沈禾擡头叹了口气,让人照看着兔子,自己去洗手换衣裳了。
沈妙真是故意这时候来堵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