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路菜 - 被迫嫁入侯府后 - 林翠花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89?路菜

89路菜

◎苗:来,尝个牛肉。◎

其实带不带沈禾过去,倒是和官职大小没多大关系——他毕竟是宁远侯的儿子,即便他没有官身,还有谁敢找他的晦气?

问题就在于沈禾她身体太弱,如今又到了秋冬,她要是跟了过去,免不得生病受罪;何况话说回来,边镇是什么好地方么?

蓟镇还好,是京城门户,离京城不远,相对来说还算繁华,回京城也方便;可季松不是去蓟镇当差,他在西边,离京城远,这让他怎么忍心带沈禾过去?

这边季松头疼得要命,那边沈禾一无所知,一门心思地怪季松不知羞;直到两天后,沈禾听到个消息:季松要去大同一趟。

沈禾想了想,先是帮季松打包了衣物,转身进了厨房——衣食住行,衣裳打包好了,就该好好犒劳犒劳他,免得他离家前都吃不到什么好吃的东西。

沈禾一进厨房就呆了——肉在跳!

一大摊暗红色的肉摊在案板上,那肉一块一块地跳动着,沈禾头皮发麻地呆在了原地,还是那胖大厨子看到了她,随手耍了个刀花,咚得一声,菜刀就插进了案板里。他笑着打招呼:“夫人想吃什么?让田田姑娘过来说一声就是了,夫人何必自己过来?”

沈禾干笑一声,望着厨子道:“子劲马上要去大同,我想着——”

“路菜是吧?我知道我知道,”大胖厨子得瑟一指那块肉:“夫人瞧,这不是正做着呢吗?”

沈禾看着那块腾腾直跳的肉就怵。她勉强问道:“这是什么?怎么还在跳?”

“……牛肉,刚杀的肉都这样,新鲜得直跳,”大胖厨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笑着又解释了一句:“路菜就是路上吃的菜,出门在外,吃东西难免不合口味,带点东西出去,路上能好受些。”

沈禾干笑着点头,忍不住又问了一句:“牛肉不是很老吗?会不会不好吃啊?”

大胖厨子也笑了:“老得不能动的耕牛才咬不动呢,这些小牛杀了不会……也不是杀,它自己扭伤了脚,反正也不能耕田了,就把它杀了吃肉呗。”

沈禾心道原来如此,又想着哪能这么巧,牛刚扭伤了脚就杀了送过来,估摸着是找了个借口吧;想着人也笑了,她居然觉得宁远侯府吃不了牛肉,只好笑着帮忙打下手。

季松进到厨房的时候,刚巧看见他夫人端着只小碟子在尝菜;见了他,她也不动,只笑道:“你来啦?来,尝个牛肉。”

季松也不客气,走到她身边,却没有拿筷子的意思;沈禾没法,只好用勺子盛了一勺子递到他嘴边,眼睛亮晶晶地问:“你尝尝喜不喜欢?”

季松慢慢咀嚼着。大颗的牛肉粒很有嚼劲,似乎还有坚果的浓香酥脆,最后是浓油赤酱带来的咸鲜麻辣,吃起来很是爽口。吃完了这一口,季松直接接过了碟子:“不错不错,手艺见长……米饭有吗?馒头也成——”

“这是路上吃的,”沈禾两根手指捏住了碟子。她哭笑不得:“尝尝合不合口味就是了。”

“……咱家连这个也吃不起啦?”季松果然松了手,任由她将碟子拿走,在她无奈的眼神中,自己盛了米饭,又加了满满一勺子肉酱,方才拉着沈禾进了屋:“走走走,吃饭去。”

热腾腾的牛肉酱浇在热腾腾的白米饭上,季松进了屋子就大快朵颐,沈禾在旁边撑着下巴看他:“你现在吃完了,路上吃什么啊?”

“路上的再让他们做,”季松百忙之中回了一句,又盛了一勺子裹满牛肉酱的米饭给她:“你尝尝嘛,好吃的。”

“太咸了,”沈禾皱着眉头后倾身子,看都不看他一眼:“又油又咸,尝菜尝得我都不想吃饭了。”

路菜路菜,自然是带到路上吃的菜;为了延长保存时间,这里头不是肉就是坚果,还加了好多的盐和油,倒是不容易坏了,可沈禾也实在是吃不惯。

她不吃,季松就自己吃,吃着吃着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想起来这个了?”

“你不是……没下过厨房吗?”

沈禾便笑了。她想起当初季松带她去市井吃面,两人闲聊的话,不轻不重地噎了他一句:“怕你吃大饼、喝面汤啊。”

季松不以为忤。他只是笑:“我倒是想吃别的,你看你……没法吃啊。”

阔别五月后,葵水终于又造访了沈禾,季松便不得不禁欲;沈禾懒得理他,却不由问了一句:“你去多长时间啊?”

“两三个月吧,”季松谎话张口就来:“过年时候我就回来了,你在家好好等我,到时候咱们吃个够。”

沈禾白了他一眼,懒洋洋道:“其实现在也能吃。”

季松顿时放下了碗筷:“早说啊你——真行吧?”

他两眼紧张,沈禾笑着点了点头。

十天后,季侯爷叫人把季松请到了院子里。

不必季侯爷开口,季松进了屋子就找个椅子坐了下去:“爹您找我?”

因着这几日春风得意,季松满面都是笑;坐下时他顺手抻平了衣裳下摆,倒是有点翩翩公子的意思。

季侯爷转身望着儿子,又瞧见他腰间的绿松石坠子,不由笑了:“这坠子不是送给苗苗了?怎么又要回来了?”

季松端着茶盏的动作一顿,垂眼望了下腰间的坠子,一时间微微笑了:“是,拿回来了。”

这坠子是季松第一次捣巢的战利品。说起来有些缺德,当时他从线人那里得到了消息,说有个部落的洪台吉正要结婚,许多人都过去了,季松便动了心思,在人家成婚那天杀了过去,当天大大小小的头目被杀了好多,连带着动手的人个个升官发财。

到了最后,那对小夫妻手拉着手逃命,季松骑着高头大马,在他们身后搭弓引箭,亲手射毙了他们两个——

因着当时那女人跌倒了,男人伸手去扶她,所以两人身体贴得很近;季松找准了角度,只一箭,就穿透了两人的胸膛。

杀了人,自然还要抢战利品。

季松有记忆起就是侯府公子,除了做戏收买人心、有段时间不能尽着性子吃肉,其余时候季松可没受过委屈,因此也没那么贪财,对于那些抢掠的金银酒器、膘肥体壮的马匹牛羊,季松统统没要,只策马到被杀的小夫妻面前,也不下马,只弯腰用箭支翻找了几下,将他腰间坠子勾了上来,直接挂在了自己腰间。

这坠子倒也不算名贵,只不过是银子镶嵌了绿松石,季松多的是更珍贵的东西;可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大获全胜的战利品,因此季松分外珍爱它,几乎日日戴着,直到上回沈禾回家,他万般不舍,才将坠子留给了沈禾做纪念。

但话说回来,这坠子成色一般,季松又整天给夫人送礼物,还真不愿意她戴着这么个东西,就又把它拿了回来。

季侯爷笑笑:“你这回去大同——”

“我明白,”季松放下茶杯正色起来:“我跟穆飏说好了,这回把石头一并带去。”

“以后,石头就在我身边当个亲卫,等过上三五年,他爬到了百户的位置,我再和穆飏商量着去了他的奴籍。”

石头……就是当年季松离开辽东时,季侯爷要他弄到身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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