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我认了! - 草根青年的纵横人生 - 黄天虎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51章我认了!

站在旁边的一位书记员,对我解释了一番缓期一年执行的意思。

“缓刑期间不用收监,但得定时去社区司法所报到,每周提交思想汇报,离开本市要报备。要是违反任何一条,缓刑立刻撤销,剩下的刑期就得实打实蹲完。”

这听起来似乎是网开一面,可我不同意这种判决,同时也很不服气!

不用收监又怎样?

只要我接受了,那么就有了案底,到死都要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

“我不同意!我要请律师上诉!因为我从来没干过强暴她人的事,我是被冤枉诬陷的!你们根本就没有查清楚,而是单凭林慧是女人的身份,以及她个人的证供,就认定我犯了强奸罪。我不认可这种判决,我也不能背着这种罪名过一辈子!”

即便我是如何的义愤填膺,女法官依然面无表情,似乎对于这种情况都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刘铁,法庭作出判决是很严谨的。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所提交的卷宗里,有你本人和受害者林慧的陈述笔录、法医鉴定报告、现场勘查记录。

这些证据经过合议庭评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司法程序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与当事人的性别无关。

至于你说的没查清楚,侦查阶段警方已经对案件细节进行过全面调查,包括通话记录、监控录像、物证鉴定等,所有一切都是记录在案的。

如果你有新的证据能证明自己被冤枉,若是不服可以在十日内向法院上诉,法律赋予了每一位公民合法申诉的权利。”

我瞬间哑了火。

这不是明摆着说,从警察查证到法院判决,过程毫无差错。

而我要想洗清这罪名,还得自己去寻找新的证据来推翻这一切?

这是什么道理啊!

我到底要去哪里找证据?

除非林慧站出来,亲口承认说她是在污蔑我。

可这怎么可能?

因为她自己就得背上诬告陷害的罪名,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这种赔本的买卖,她一个读法律的,绝对不会做,打死都不会。

我忍着哭,看向女法官:“我该如何找新的证据?”

女法官也是一脸严肃地看着我。

“你可以回想一下案发前后的细节,或者有没有被忽略的证人。但我必须提醒你,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不是凭空猜测的场所。

以目前的证据来看,这个判决已经是综合考量后的结果。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接受判决,在缓刑期间好好表现,以后还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要是一味坚持上诉,也没能拿出新的证据支撑,结果并不会改变,这期间你还要继续被关押在拘留所里。你好好想清楚吧。”

女法官的话听着像是在好心劝我,实际上却是在暗示我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

可我真的没做过,让我就这样接受这个罪名,我感到很无奈。

无论答应还是不答应,仿佛都是死路一条。

一想到上诉期间,还得被关在那个不见天日的拘留所里,我就觉得浑身都在发冷。

见鬼的是,我又找不出别的证据。

我还能怎么样呢?

上诉,还要在拘留所里再熬个三五个月,最后等来的恐怕还是一样的结果。

要是认了,今天就能恢复自由,我可以去找林慧。

无论怎么样,我至少也要知道林慧为何要污蔑我,后来为何又要撤销控诉?她这样子做到底是在图些什么?在背后有没有别的人在指使她?

而且我也很担心李欣怡,她怎么会无端端地就不来看我了呢?

“我……我认了!”

书记员提前准备好的一式双份的判决协议,推到我面前,还给了我一支钢笔。

我看着判决书最后一页的那行“本人对判决无异议”的字,心痛得厉害,可我还是签字画押。

女法官收走其中一份判决书,另外再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个地址和联系人。

“每个星期一早上,带身份证和判决书,要去辖区司法所报到,那边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安排矫正小组,具体的你听他们的就行。”

书记员给了一个文件袋,里面有我当时被警察收走的手机和钥匙等私人物品。

走出法院的第一时间,我立即赶到了大地律师事务所去找林慧。

可里面的人,说林慧已经辞职了。

见我要发怒,一位律师说:“林慧确实已经离职了,去向我们也不清楚。另外提醒你一句,你现在还是缓刑期间,最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在这里闹事,不然违反了监管规定,后果会很严重。”

我无奈,只能离开大地律师事务所。

我又一路狂奔到林慧家,找了个楼梯转角的角落躲着。

我想着,就算她辞了职,只要还在这个县城,总会回家的,总会出门的。

我一定要找到林慧问个清楚明白,她也是唯一一个能洗清我罪名的关键人物。

这一等,就是五天。

如果明天不是星期一,我要赶到辖区司法所报到的话,让我再等上一个月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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