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新专!
第246章新专!
清晨醒来时,有些隐隐约约的头痛。
林见鹿自知自己最近这几天里从港港出发,一路辗转往阿美利加飞,作息什么的,实在是一塌糊涂,所以有点不确定睡了有多久。
有心想去床头柜上抓过手表来看看,才刚一动,身边的俞飞泓就哼唧一声,一下子就抱得更紧了——身体的感知慢慢恢复,这才渐渐意识到,自己正处在脂粉窝里,一左一右两个,几乎完美地把自己卡在中间。
两条丰腻的大长腿,左边一条、右边一条,就那么正好地搭在自己两条腿上。两条滑软的胳膊,一条搭在锁骨下方,差一点儿就要锁喉,还有一条则落在胸口下方——嗯,还好了,没被俞飞泓趴一夜。
都睡得正香。
房间里自然是漆黑一片,但窗帘没有丝毫的透光,可见天应该还没亮。
“唔……”
以一种很隐蔽的姿势,勉强算是伸了个懒腰。
还好,感觉上精神已经饱足,应该还是睡够了的,于是就决定不再赖床,直接起来——把这边的搂过来,亲一口,又把那边的搂过来,也亲一口,两个人都有反应,腻腻地哼唧了几声,然后又各自睡去。
嗯,昨天晚上还是稍微费了点精神的,主要是一开始俞飞泓有点小抗拒。
但其实,真的玩起来,到后来她反倒要比王组贤嗨皮得多。
至于王组贤,别看她一贯以来给人的印象,总是偏冷艳一些的,尽管长了一双相当勾魂的狐狸眼,给人的感觉却并不狐媚或娇软,甚至在阿美利加红起来之后,连这边的娱乐圈、时尚圈,也认为她身上有一种东方女性少见的现代独立气质——但其实,她却一贯都是最乖的那一挂,当初很容易地就被林见鹿拉进了关芝琳和梁泳琪中间,反倒林清霞,是后来再后来了。
而俞飞泓就比王组贤要更矫情、更清高一点——但是,借用后世的一句话,她其实也更反差一点。
从两具温软滑腻的身体中间抽身、钻出被窝,洗漱、蹲坑,然后拉开衣柜,简单穿了一身运动服,转身就上了三楼的天台——出乎意料,居然下起雨来了。
三楼有个100平左右的大休息室,一半可以封闭,另一半则是半敞开式,再外面则是硕大的天台,有环绕整个天台的120米跑步道,尽头处有直升机停机坪。
林见鹿本来是想上来跑步的。
推开休息室的门走出去,没有开灯,远处是曼哈顿的夜空,透着一抹浮亮,雨丝连绵不绝落下,远远近近的大厦里,还有的是彻夜未熄的灯光,朦胧夜雨中,警笛声从不知道哪个方位传来,响彻夜空——嗯,一瞬间就觉得,这很纽约。
神马哥谭,神马罪恶之城,那都不是创作,是特么写实。
林见鹿笑了笑,仰头看了看这不大不小的雨,直接迈步就跑入了雨中——雨中跑步,别有一番感觉。
结果跑完步冲个澡,才想起来回去卧室拿手表,顺势看了一眼,居然还不到四点——草!才睡了满打满算不到三个小时!
…………
深夜,一个人坐进了书房。
打开一直以来都基本随身携带的密码箱,掏出几个大本子来,开始翻检。
嗯,答应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今年至少要先录一首单曲出来,但其实选曲已经不止局限于什么单曲不单曲了,要选就把下张专辑选出来。
还是暂定十五首好了。
摇滚、说唱、r&b、成人抒情、青少年流行、电子舞曲……最基本的几个类别,还是老规矩,都要照顾到,只不过实在是不记得它们当初的成绩表现了,只能是像第一张专辑那样,完全凭借着自己的喜好来选——不过,能在2013年之后传到自己这样一个中国人的耳朵里的,是肯定都红过的就是了。
啊……《crawling》,林肯公园出道了没有啊?这首歌被创作出来没有?
算了,这首歌喜欢是真的蛮喜欢,但是太撕裂感了,自己的上张专辑选曲,貌似曲风混杂,但其实经过细心的调整的,在整个的唱腔上来说,还是有过一丢丢的小统一,这首歌如果拿进来,就有点“突破”了。
嗯,备选吧!
啊,《thank-you》,特别暖的一首小歌,应该也是还没有上市发行,上辈子一直都好喜欢,甚至埃米纳姆利用这首歌做的二创,也特别有意思。
对,如果做《thank-you》,那么就还可以自己搞二创,再把《stan》做出来。
另外的话,如果自己告诉某个女孩子,这首歌是为她写的,唱给她听,emmmm……至少是像苏菲·玛索这种文艺女青年,大概是扛不住的。
想到这里,林见鹿不由得挑了挑眉毛——草,老子过去好像还从来都没用写歌这个事儿泡过妞,好蠢啊!这玩意儿对女孩子的杀伤力,可是强大之极的!
不过再想想,老子哪里泡过妞啊,不都是被人家泡!
就一个小姨太,勉强算是自己泡到手的好了,但其实也是半推半就,那时候的小姨太,连一句小调戏都扛不住,满脸通红,现在的小姨太,已经能光着屁股在自己身前自由来去,还很感兴趣地问,听说你在港港有一张特别大的床,你经常跟林清霞、关芝琳、梁泳琪你们好几个人一张床上睡——就算床够大,那么多人一起睡,能舒服吗?
嗯,埃米纳姆,好吧,《rap-god》。
听说过去的一年里,阿美利加这边的说唱圈子,只要聊到自己,聊到《lose-yourself》,就会严重撕裂,一半对自己顶礼膜拜,一半对自己嗤之以鼻。
所以,要是把这首歌再录出来呢?
说唱之神,哈……
哦,对了,这首歌的开头的那段独白,好像是用了《v字仇杀队》的台词?记不太清楚了,当初应该还特意搜索过,却也照样不记得是用了原版台词,还是姆爷模仿那个风格写的台词了,不过,好像也无所谓,因为《v字仇杀队》应该还没上映,不,别说上映,估计连筹划阶段都还没开始呢!
印象中,那大约是快到2010年的电影了?
算了,实在想不起来了。
嗯,《sold-out》也不错。
对了,林肯公园的《in-the-end》还是可以用的,不那么撕裂。
梦龙乐队,《bones》很好,《natural》也很好——薅吧,薅完了,他们这些天才,肯定会有更优秀、更出色的作品拿出来!
《price-tag》这首歌,超捧女孩子,但暂时,在阿美利加这边,就还没有一个需要让自己那么去捧她的——嗯,忽然就又想到了小甜甜,嘿,原来出道前的小甜甜是那么一个土妞的形象!但她不需要自己捧,人家自己也会红的,而且是爆红,麦当娜之后,一个真正的全球偶像。
《low》很好,加入。
《worth-it》也比较能捧女孩子啊!
跟《price-tag》差不多,像这一类的作品,如果自己愿意以全球流行天王的身份去带、去硬捧,基本上能做到一首歌就让她红遍全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