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全民疯狂的欧洲:彻底打破
巴黎
我回到英格兰,准备等到冬天过后再起程。我花了多得有些离谱的时间在购买旅行装备上面:一个旅行闹钟、一把瑞士军刀、一个亮色系的绿黄相间的帆布背包——我妻子向我保证,如果你想拥有一次快乐的露营经历,那你一定不能少了它。我还花了一天时间在阁楼上爬来爬去,寻找我挚爱的k&f[1]地图。在1972年,我几乎买了一整套欧洲系列的这种地图,这是我年轻时为数不多的明智投资之一。啊,我在说什么?这是我年少轻狂时做的最聪明的投资。
这种地图通常是在瑞士印刷,有着强迫症般的精准度,价格也自然贵得离谱。每本地图覆盖一两个国家,都有着光鲜的蓝黄封面,你一打开它,就会看到幅员辽阔的地图被漂漂亮亮地印在质量上乘的纸张上。最妙的是,这种地图的注释部分只有法语和德语,在1972年,这种异域光环深深地吸引了我,直至今天依旧如此。一个旅行者携带着一幅满是“jugoslawien1:1mio’”[2]“schwarzwald1:250000”[3]这种标题的地图,仿佛天生就带着一副认真和精明的劲儿。这仿佛在告诉世界:别来惹我,我可是看得懂地图的人!
面对着一大堆k&f地图,和一张《托马斯·库克欧洲火车时刻表》,我全身心投入地花了几个晚上,想要研究出一条线路来,既要够丰富有趣,又得具有实操性,但我一次次地尝试,总是以两头不讨好而告终。欧洲不是一个能够轻易梳理清楚的地方,你无法从海岸这一头走到另一头去。欧洲没有什么地形地貌,能够自然地标志一段旅行的开始与结束,就算有,比如阿尔卑斯山、莱茵河、多瑙河,要么是我力所不能及的,要么是已经被提了数千次的。还有一点,欧洲太大了,塞满了太多我要看的东西,那里没有一个地方是不值得去的。
最后,我决定采用一种相当随性的方式。我要回到奥斯陆,重走我当时走过的道路,随心而动,想去哪里就走到哪里。大约过了一个礼拜,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我发现奥斯陆是我实在没办法才会去的地方。奥斯陆现在依旧是冬季,我两个月前才刚刚去过。一个听起来并不是由我自己发出的声音对我说:“嘿,比尔,去巴黎吧。”我就这么干了。
在我约克郡旅行社里的那个女孩,对利兹以南的世界地理知识掌握得少得可怜(我曾经让她帮我订一张去布鲁塞尔的机票,她过了10分钟后回电问我:“请问,是不是比利时的那个布鲁塞尔啊,布莱森先生?”她帮我把旅馆订在了第742区,那里毫无迷人之处,荒凉程度堪比加莱外围。旅馆正对着一个崭新的综合体育馆,这座体育馆被造得看起来有点像一座山:在它的各个方位,都长满了短短的参差不齐的草。我根本不知道如此陡峭的墙上栽着这么多草,既不能走,又不能坐,到底用意何在?它唯一的目的在于让那建筑师可以说:“大家快来看,我设计了一座种着草的房子,是不是很厉害?”走着瞧,这是巴黎建筑师最大的败笔。
这个旅馆是死气沉沉环境中的一抹亮色,十分摩登,但总会让我想起英国bupa保险公司的宣传广告。不过它至少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延时照明,延时照明称得上是法国旅馆走廊的一大特色。我第一次从美国来到这里时,这东西于我而言就像是“天外来物”一样新鲜。所有走廊里的灯都被设计成以10秒或15秒为间隔开关,大概这样比较省电。如果你的房间离电梯很近,那还可以。但如果你的房间在走廊深处很远的地方,那就不妙了。巴黎的旅馆走廊总喜欢绕来绕去,像极了患上阿尔兹海默症的男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在黑暗中一步一步地摸索前行,张开手掌贴着墙,感受前方的道路,而且在走到半路的时候,一定会撞上放在角落的19世纪的橡木桌子,它在那里的意义就是让你撞上它。有时候你正在摸索的手指还会碰到一些柔软的、毛茸茸的东西,过一会儿你会发现,这是另外一个人,要是这个人恰好也说英语,你们就能愉快地交流彼此“这一路”以来的心得了。
随即你就会意识到,要把钥匙拿出来,朝着房间飞奔而去。就在你以为总算跨越黑暗见到光亮时,麻烦也随之而来,走廊再度陷入一片黑暗,而且,请注意,好像存心似的,没有一点亮光,你只能伸出手臂在黑暗里摸索着踉跄前行,就像《木乃伊》里面的鲍里斯·卡洛夫[4]一样。这时,你只能暗自祈祷不要跌进哪个楼梯间里。这件事给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课:法国人不喜欢我们。
不过这也无妨,毕竟我们也不喜欢法国人。好巧不巧,我刚刚看过一份英国报纸做的调查:这世上有哪三样东西是你最看不惯的?调查结果如下(按顺序排列):花园侏儒[5]、挂在汽车车窗上的模糊骰子[6]和法国人。我爱死这个结果了,在所有令人厌弃的事物里——瘟疫、贫穷、专制政府、迈克尔·菲什[7]……他们选了花园侏儒、汽车车窗上的模糊骰子和法国人。我认为这太棒了!
在第一次巴黎行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每个人都这么讨厌我呢?才刚下火车,我就向北站的一个旅游者岗亭走过去,那儿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蓝色制服,像看传染病人一样看着我。“你要什么?”她说道,或者看起来像是在说。
“我想要订一个房间,可以吗?”我马上温和地回答道。
“哦,填这个。”她把一张长长的表格推到我面前,“不要在这里填,去那儿。”她摇头晃脑地暗示我去另一个专门的柜台填表,然后马上转过头去对下一个排队的人说,“你要什么?”我非常震惊,我可是来自一个人人都非常友好的地方,那里就算是在殡仪馆里,你埋葬了你的奶奶以后,经理都会对你说一句“祝你今天好运”。但我很快就发现,巴黎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你走进一家面包店,会碰到一些懒洋洋的家伙向你问好,然后他们会用眼神告诉你,他们压根就没把你当朋友。你用磕磕绊绊的法语说你要一条面包,那女人会冷冰冰地凝视你一会儿,然后把一只死海狸放在柜台上。
“不,不。”你激动地挥着手说,“不是一只死海狸,是一条面包。”
那个懒洋洋的女人会死死地盯着你,带着明显的不信任。然后转向其他顾客,以一种超快的语速和他们用法语对话,快得让你根本不明白她在说啥。但她滔滔不绝地肯定是在说,在这儿的这个人,这个美国游客,进来要了一只死海狸,然后我就给了他一只死海狸,结果他说他根本不想要死海狸,他要的是一条面包。其他的顾客就会望向你,仿佛你刚刚想在他们的手提包里放屁,你根本别无选择,只能悄悄溜走,安慰自己说,再撑四天,那会儿你在布鲁塞尔,在那儿你应该就能吃上面包了。
另一件我永远无法理解法国人的事情是,他们为什么会如此不懂得感恩。我总是觉得,事实上,是我们解放了他们——让我们直面这个现实,法国军队连一支女子曲棍球队都打不赢——他们应该给所有来这个国家的盟军游客一沓优惠券。让我们在皮加勒免费畅饮,再免费去一次埃菲尔铁塔的塔顶,但是,他们永远也不会感谢你。我遇到过一些比利时人和荷兰人,他们会热烈地拥抱我,直至我们双腿相缠,他们任由我拽着走过整条街道,就为了感激我解放了他们的祖国,就算我和他们解释1945年的时候我连一颗精子都不是。但法国人永远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晚上我走了18英里路到了西岱岛和巴黎圣母院,途经一些街道时,我看到那里站着一些穿着条纹布列塔尼衬衫[8]的黑乎乎的男人,他们斜靠在路灯杆上,用弹簧小折刀剔牙,在你经过时,吐一口唾沫在你腿间。尽管如此,这仍是一个可爱的3月的夜晚,到处弥漫着隐隐约约的春天气息,我摇摇晃晃地走到塞纳河畔,走到苏利桥上,我觉得一切都非常完美。在我面前的是圣路易岛,它发出美妙的柔光,像幻影般漂浮在河面上,就像是一座中世纪的村庄奇迹般地保存在现代都市的中心。我穿过桥,在几条已经沉睡的街道上游走,还有些期待能看到小鸡在马路上跑来跑去,还有农夫推着装有黑死病病人尸体的大车走过。但我看到的只有小巧的瑞士餐厅和老建筑群里惹人视线的公寓。
当时那里人烟稀少,只有一些在餐馆里的闲散游客、一对在门口舌吻的年轻情侣、一个穿着皮草鼓励她的贵宾犬在人行道上拉屎的女人。楼上公寓的窗户倾泻着温暖的灯光,从街上朝里望去,能看到一墙排得满满当当的书,一排排充斥盆栽植物和古董饰物的窗沿。住在这样一个小岛、这样一条街上,凝望着这样一条小河,感觉一定好极了。最幸运的是那些住在最西边的人,那里的街道更加繁华,窗子正对着巴黎圣母院。我怎么也看不厌这般景象,即便是想到在8月,这种舒服的感觉就会消失不见,因为那时街道上会挤满旅游巴士和随之而来的100万身穿百慕大短裤、大喊大叫的旅客。
就算是现在,晚上8点,圣母院大教堂周围的街道也是人山人海,很多纪念品商店都没有打烊,还在非常欢快地做着生意。我不紧不慢地逛了一圈,然后把自己像窗帘一样,挂在塞纳河边的一道栏杆上,看着河上的游船划过,船上张灯结彩,装饰得像自动点唱机一样,这样的场景简直浪漫得无可救药。
我在街边一家半空着的餐馆里简单地吃了一顿,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嗝儿。随后,我漫步过河,去了一家叫作莎士比亚公司的书店。这家书店十分晦暗,布满蜘蛛网,散发着一股霉味,里面还有沃里克·狄平[9]这样的作家写的又老又旧的小说。房子里散落着胀鼓鼓的椅子和松扑扑的沙发,每个座位上都有一个年轻人,戴着那种一看就是聪明人戴的眼镜,缩在那里读着书店里的书,那姿态很明显是要从头到尾都读一遍(我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像猫头鹰一样严肃,他把书页折了一个角,放回架子上,然后朝我狠狠瞪了一眼,就转身离去)。这家书店有一种非常排外的氛围,但我不知道它是怎么维持营生的。不仅柜台旁的那个人很明显是大材小用(要隔很久,他才能从他自己正在看的书里抬起头来,做一笔小生意),而且这个书店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它在塞纳河边,又正好在圣母院的阴影下,这里的租金一定贵得非常离谱。
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莎士比亚公司都会是一家大型的纪念品商店,卖着印模压制的圣母院模型、钟楼怪人烟灰缸,还有“呜啦啦”t恤;要不就是一家快捷咖啡馆,服务员不停地走来走去,让你等40分钟才为你端上你点的东西,然后明确地告诉你,你需要在25秒内风卷残云地喝完咖啡、吃完朗姆酒婆婆蛋糕,如果你想要一杯没溅上口水的水,那简直是在做梦。对我来说,这家书店能够摆脱这种悲惨命运真的是一个奇迹。当我悠闲地漫着步,经过幽暗的街道回到旅馆时,我真的发自内心地觉得,巴黎是个好地方。
第二天早晨,我起得很早,在依旧沉寂的街道上走了长长的一段路。我很喜欢看城市慢慢醒来,而巴黎的苏醒特别突然,会让人大吃一惊,比起我知道的其他任何地方都更甚。一分钟前,整个城市还尽在你手中,街上只有你和一个运送成箱面包的家伙,还有两台街道清洁机器。(这事儿值得一说,巴黎每年花在街道清洁上的钱是平均每人100美元,而伦敦只有30美元,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巴黎看起来光洁明亮,而伦敦就只是一个大马桶。)然而突然间,巴黎发起了疯:汽车和巴士一下子蜂拥而出,飞速开过;咖啡店和书报亭一下子都开张了;人们在地铁站里闪进闪出,就像一大群“惊弓之鸟”,到处都能看到成千上万条匆匆而过的腿。
到了8点半,巴黎就变得让你下不去脚了。交通非常拥堵,每条林荫道上都笼罩着未燃尽汽油的蓝色烟雾。我知道奥斯曼男爵[10]让巴黎看上去非常不错,但他对交通应该是一窍不通。在凯旋门那儿,13条马路汇聚到了一起。你能想象吗?我的意思是说,这座城市里的司机,有一种近乎病态的勇猛——要是在别的地方,人们早就想像给自行车轮胎打气一样,给这种司机注射镇静剂了,还要把他们用皮带绑在床上——而巴黎又为他们提供了能够同时向13个不同方向横冲直撞的空间。这不是在自寻麻烦,又是在干什么呢?
有趣的是,法国人这种驾驶的臭名声已经流传了很久,打从内燃机发明之前就有了。甚至是在18世纪,去巴黎的英国游客们就意识到,法国司机是怎样一群发疯的人:“车马人群以惊人的速度在街上乱窜……如果看到有小孩被轧倒撞死,那真是一点都不奇怪。”在这里,我引用了克里斯托弗·赫伯特《大旅行》里的一段话,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让我们知道,欧洲大陆上的人是如何在300年间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很久以前,早在16世纪,游客们就发现意大利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腐败得不可救药;德国人暴饮暴食;瑞士人爱管闲事,爱干净到了变态的地步;法国人呢,就是法国得让人忍无可忍。
你也会时不时走到纪念碑广场和开阔地带,然后就寸步难行了。当时我和妻子是去巴黎度的蜜月,我们竟然还妄想在不在大使馆留名的情况下,穿越市中心的协和广场。她差不多成功到了广场中心的埃及方尖碑那儿,而我却被一群群马戏团玩杂耍一样的汽车给缠住了,我只好轻声呜咽着向我新婚两天的妻子无力地挥着手。这个时候,成百上千辆黄色小型雷诺牌汽车里的司机都带着《蝙蝠侠》里杰克·尼克尔森的那种表情死死盯着我。
现在也还在发生这样的事。在巴士底广场,有一片非常广阔的空间,东北边是美妙的巴黎歌剧院。在那里,我花了45分钟的时间,试图从里昂街走到圣安东尼街去。问题就在于那个交通灯,这明显是为了让外国游客困惑不已、备感受辱才这样设计的。游客如果不改路线的话,甚至会命丧黄泉。
事情将会是这样:你来到一个广场,所有的车子都停在那里,人行道边却亮着红灯,但你清楚地知道,只要冒险走下人行道一步,就会被之后一拥而上的汽车轧成一摊肉饼。于是你静静等待着,一分钟后,一个盲人穿过了大圆石铺就的人行道,没有一丝犹豫。之后,一个90岁的老奶奶坐着电动轮椅来了,她摇摇晃晃地推着轮椅,穿过马路到四分之一英里开外的斜对面去了。
你很尴尬地意识到,所有50码之内的司机都坐在车里,舔着嘴巴看着你。你只好假装一点儿也不想过马路,你只是来这里看看这根有趣的世纪末路栏杆的。又过了一分钟,150个学前儿童在老师的带领下走了过来,而之前那个盲人,现在已经手拎两个购物袋从对面返回了。然后,人行道上的交通指示灯终于变成了绿色,你安心地步入人行道。正在这时,所有车子都向你冲来。我才没有心思管这些车发出的声音有多么丧心病狂、让人害怕,我只知道,巴黎人是想让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