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全民疯狂的欧洲:彻底打破对 - 西方日常生活观察笔记系列 - 比尔·布莱森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五十章《全民疯狂的欧洲:彻底打破对

去北方

如果在冬天从奥斯陆坐汽车到哈默菲斯特,要花上30小时的光景,可为什么还会有人想要这么做呢?这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哈默菲斯特处于世界边陲地带,是欧洲的极北之地,它与伦敦之间的距离,差不多就是伦敦与突尼斯[1]之间的距离。它的冬季晦暗严酷,太阳躲进了北冰洋,要在10周以后才肯再次“出山”呢!

我一直都挺想去看看极光,而且我内心也隐隐盼着能体验一把在地处偏远、环境恶劣的地方生活的感觉。我当时坐在伦敦的家里,一边品尝威士忌一边翻阅着旅行书,去北方冒险的想法听起来棒极了。但是现在,我却身处12月末的奥斯陆,在灰雪泥泞里艰难地行走着,我不禁开始担忧起之后的旅行来。

这次旅程似乎从一开始就不怎么顺利。我在酒店里睡过头,错过了早餐,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就出门了。由于打不到出租车,我只能拖着奇重无比的行李,一路踩着泥泞,走过整整八个街区,才终于到达中央汽车站。此前,我已经艰难地在卡尔·约翰大道上的克瑞迪卡森银行兑换了旅行支票,以支付那高得有些离谱的1200克朗车票钱。此事也说来话长,那个银行柜员就是搞不明白,我护照上印的“威廉·麦圭尔·布莱森”和旅行支票上印的“比尔·布莱森”,其实是同一个人。我费了好大的工夫,才说服他们给我兑换支票。然后赶了一长段累死人的上坡路,才总算在发车前两分钟,赶到了汽车站。此时的我早已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根本没想到售票厅的那位小姐会给我一个“惊喜”,她说订票记录上没有我的名字。

“希望这一切都是梦吧,”我真想说,“我其实还在英国的家里欢度圣诞。亲爱的,请给我加点儿波尔图葡萄酒,好吗?”但实际上我说的是:“一定是有什么地方搞错了,麻烦你再帮我看看。”

小姐又仔细看了一遍乘客名单:“没有,布莱森先生,订票记录上没有您的名字。”

可是我明明看到了,就算是倒着看,也看得一清二楚。“倒数第二个就是我的名字啊!”

“不,”小姐一口咬定,“那是伯恩特·比昂松[2],是一个挪威人的名字啊!”

“不是伯恩特·比昂松,是比尔·布莱森啊,麻烦你再看看,这个字母是‘y’,这两个是‘l’。”但她就是不肯放过我,我实在没办法,只能问道:“要是错过这班车,下一班车是什么时候?”

“下个星期的同一时间。”

真让人服气呢!

“小姐,可不可以相信我,这就是比尔·布莱森。”

“不是。”

“小姐,请听我说,我大老远从英国赶来,是要坐这班车去给一个孩子送药的,这药能够救孩子的命啊!”显然她并不信这一套,“那我要见你们经理。”

“我们经理现在在斯塔万格[3]。”

“你可听好了,我是通过电话订票的,要是我没赶上这班车,我就写信和你们经理好好聊聊这件事。你接下来的职业生涯,就别想好好过了!”我的这番威胁并没唬住她,于是我又计上心来:“要是这个伯恩特·比昂松先生不来,他的位子总可以让给我吧?”

“那当然可以。”

我干吗不早点想到这一招呢,还白受了一肚子气。和这位小姐道了谢,我便拖着行李走出了售票厅。

我要坐的是一辆大型双层巴士,和美国的“灰狗巴士”差不多。可它只有上层的前半部分有座位和窗户,其他部分全都是坚硬的铝板,上面画满了光怪陆离的星际景观,很像一本低俗科幻小说的封面,看得人头昏脑涨。画里有一颗彗星,巴士的型号“快车2000”赫然印在彗尾处。我一时还产生了错觉,以为封闭的后半车身可能是乘客的住宿区,一到晚上,乘务员小姐就会把我们领到那儿,让我们挑一个卧铺睡下。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花多少钱都愿意。但事实证明,纯粹是我想多了。巴士上层的后半部分以及整个巴士下层,全都是用来装货的。哦,原来快车2000是一辆长途货运汽车,带几个大活人只是顺便。

巴士在12点准时出发。我很快就意识到,这辆巴士就是专门设计来折磨人的,让人浑身不舒服。我坐在加热器旁边,上肢惨遭刺骨寒风蹂躏,同时左腿还要忍受热浪的侵袭,我甚至都能听到腿毛被烤得噼啪作响。我觉得设计座位的这个人应该是个小矮子,他苦于身高缺陷,就想通过这种设计向我等身材正常的人进行报复,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能让他设计出这玩意儿呢?坐我前面的小伙子把椅背放得很低,他的头都快垂在我的两腿间了。而他的长相,你只要看一眼,就会马上相信,上帝可真有幽默感。此时,他正在读一本叫作《小汤咪与大老虎》的漫画书。我自己的座位也挺厉害,它倾斜的角度总能找准我脖子的痛点,只要往上面一靠,我的脖子就能痛上半天。座位一侧有个调节拉杆,如果我拨弄它两下,指不定能坐得舒服些。但根据我长期的经验,我哪怕就是用手轻轻地碰一下,椅背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向后弹去,坐在我后面的老太太的膝盖准会遭殃。所以,我决定保持原状,少惹麻烦。坐我旁边的这位女士,显然是极地旅行的老手,她把一大堆杂志、卫生纸、润喉糖、药膏、润肤膏和水果糖,一股脑儿地塞进面前的收纳袋中,然后裹上毯子呼呼大睡,她这一路基本上都是这么睡过去的。

我们的车在灰蒙蒙的雪地里颠簸前行,穿过奥斯陆绵延不绝的郊野,驶入了乡间。暮霭沉沉,一望无尽,散落四周的村庄和农舍看起来整洁大方,生机勃勃。每户人家都挂上了圣诞灯,窗口闪耀着愉悦的光芒。没过多久,我就陷入了恍惚。每次长途旅行我总会这样,倒也没什么不舒服。我的脑袋耷拉在肩膀上,就像那种对于颈部肌肉完全丧失控制力而且对此丝毫不在意的人。

旅途已经拉开帷幕,我也即将与欧洲再次碰面。

还记得我第一次逛欧洲是在1972年,当年的我还是个瘦弱、害羞的寂寞男孩。那会儿如果想少花点机票钱,就只有纽约飞卢森堡这一条航线,飞机中途还得在雷克雅未克[4]的凯夫拉维克机场加点儿油。飞机大都老态龙钟不复当年,有时候氧气罩会猝不及防地从头上的储存箱里脱落,在你面前晃荡一会儿,直到空姐拿来锤子和一大把铁钉折腾一番,才能让它复归原位。洗手间的门总是自动打开,你得用脚死死抵住才能让它关上一会儿,保持这样的姿势势必会让“方便”之事变得不那么方便。当然,最折磨人的还是这旅程的漫长。凯夫拉维克机场坐落在一个偏僻且灰蒙蒙的平地上,光到那里加个油就要花上一周半的时间,然后再起飞颠到卢森堡,又要花掉一周半的时间。

除了机务人员和头等舱的两位鲱鱼工厂的主管外,飞机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嬉皮士做派,这种感觉就像我正坐在一辆“灰狗巴士”上,和他们一同去参加民谣歌手的演唱会。这些人一路上都在弹吉他、把玩曼陀林[5]、开怀畅饮雷鸟牌啤酒,折腾个没完。他们还会和坐在自己身旁的人眉来眼去,想必这些人会一对对地在地中海沙滩上缠绵。

起程前的那几周对我而言是既漫长又兴奋的,当我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时,我不由得浮想联翩:此刻我坐在飞机上,一位千娇百媚的年轻美人坐在我身旁,她被她的父亲不由分说地送往洛桑性精神病研究所接受治疗。她在飞机经过大西洋中部时突然转向我说道:“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人家想在你腿上坐一会儿,你不介意吧?”可事实上,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满脸痘痘的瘦高个男子,戴着一副巴迪·霍利[6]式的斯文眼镜,衬衫口袋里放着一个夹满圆珠笔的塑料保护套,上面印着:“俄克拉何马州,弗雷吉雷逊市,格鲁伯货真价实五金店,您想要啥,我们就有啥。”或是诸如此类的广告词。他的脖子上有很多疖疮,看上去像是久治不愈的枪伤,散发着特别难闻的气味。

他在飞机上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阅读《圣经》,他的指尖划过字里行间,嘴里念念有词,音量大到我刚好能听见他狂热的低语。我的心情一落千丈。我不大明白,狂热的信徒们为什么非要努力让每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人都转变信仰呢?说实在的,我可不会四处溜达着,撺掇人们成为圣路易斯红雀棒球队的球迷。但是这些信徒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任何一次“大展身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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