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全民寂寞的美国:其实是一本美 - 西方日常生活观察笔记系列 - 比尔·布莱森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三十一章《全民寂寞的美国:其实是一本美

我来自得梅因,总得有人从那儿来嘛。

如果你来自得梅因,你要么乖乖接受这个事实,和一个名叫波比的本地姑娘安顿下来,然后在燧石厂找份工作,最后永远永远待在那里;要么就没完没了地抱怨它是个垃圾堆,你是多么等不及要逃出去,如此消磨时间度过青春期,然后和名叫波比的本地姑娘安顿下来,最后永远永远待在那里。

几乎还不曾有谁离开过这里,这是因为得梅因拥有为人熟知的最强大的催眠力量。城外有个大牌子,上书:“欢迎来到得梅因,这儿跟死差不多。”这不是真的,只是我编的罢了,可这地方的确能把你攥在手里。从州际公路上驱车进入得梅因的人们,根本不为别的,只想加油或者吃个汉堡,然后就永远地待了下来。我父母住的街道那边就有那么一对新泽西夫妇,你时不时能看见他们四处闲逛,看上去有点儿困惑,却流露出一种怪怪的安详——得梅因的每一个人都表现出这种怪怪的安详。

在得梅因,我认识的唯一不安详的人就是派泼先生。派泼先生是我父母的邻居,是个脸蛋鲜红、斜眼看人的傻瓜。此人永远都醉醺醺的,车开着开着就撞上了电线杆。不论你走到哪里,都能撞见摇摇欲坠的电线杆和路牌,向你讲述着派泼先生的驾车习惯。他让这些证据遍布整个城市的西部,颇有几分小狗在树干上撒尿做记号的意思。派泼先生恐怕是最像《摩登原始人》里那个名叫弗雷德·弗林斯通的人啦,不过魅力差了点儿。他是圣兄弟会会员,还是共和党人——是尼克松的共和党——他似乎觉得惹人讨厌就是自己生活中的使命。除了醉酒和撞车,他最爱的消遣,就是醉酒和侮辱左邻右舍,尤其是我们家,因为我们是民主党人。尽管我们不在他身边时,他也准备着大骂共和党人。

好不容易,我长大了,搬到了英国。这下把派泼先生刺激得几乎崩溃。这比做民主党还要坏呢!每次回到家乡,派泼先生都要过来骂我。“不知道你在那边跟那帮英国佬干些什么!”他气势汹汹地说,“他们不干净。”

“派泼先生,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装模作样用英国口音回答道,“你是个蠢货。”你可以这样跟派泼先生说话,因为他的确是个蠢货,而且他根本不听任何人对他说的话。

“波比和我两年前去了趟伦敦,我们的旅馆房间居然没有卫生间!”派泼先生会接着讲下去,“要是半夜想方便一下,你得走过一里多长的走廊。那种生活方式可真不干净!”

“派泼先生,英国人可是干净整洁的典范哪。大家都知道,他们的人均肥皂使用量超过了其他欧洲国家。”

派泼先生对此嗤之以鼻:“那算什么呀?小子,那不过是因为他们比那帮德国佬和意大利人干净点儿罢了!上帝呀,一只狗都比那帮德国佬和意大利人干净!我还要告诉你点儿别的,要不是他爹给他买下了伊利诺伊,约翰·肯尼迪根本选不上总统!”

我跟派泼先生做邻居的时间足够长久,因此不会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向难倒。1960年总统选举的猫腻是他心中永远的痛,每隔10到12分钟,不管交谈的主导风向如何,都要被他再次提起。1963年,肯尼迪的葬礼期间,派泼先生正在波地酒馆里如此评头论足的当儿,鼻子突然被人“扑哧”狠揍了一拳。派泼先生气急败坏,径直跑出去,然后把车开到了电线杆上。现在派泼先生已经死了,这自然是得梅因让你心里有准备的一件事啦。

小时候,我曾以为来自得梅因的最大优点,是意味着你并非来自艾奥瓦的其他地方。按照艾奥瓦的标准,得梅因就是一个世界主义的麦加,一个生机勃勃的财富和教育中心。那里的人们常常不约而同地穿着三件套和黑短袜。在每年的全州高中篮球联赛期间,整整一星期,来自各地的乡巴佬潮水般涌进此地,我们则常常在闹市区和他们搭讪,用心险恶地说,要教他们乘电梯或者过旋转门。这可不全是编的啊。我的朋友斯坦大概在16岁的时候,不得不去乡下和他的表兄住一阵子,那是一个偏僻的、灰扑扑的,叫作“狗水”,或者“傻瓜”,或者类似的某个荒唐名字的小村子。在那种地方,要是有一只狗被卡车轧死了,每个人都会跑出来看上一看。到了第二个星期,斯坦无聊得发疯,硬是要和表兄一起开车到50英里外的“猫头鹰”镇上去,找点事儿干干。他们在一家球道变形、球球破烂的场子里打了阵保龄球,然后喝了杯巧克力苏打水,又在杂货店里看完了本《花花公子》。在回家的路上,表兄心满意足地长叹一声道:“太感谢了,斯坦,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这可是真的哦。

记得有一次我得开车去明尼阿波利斯[1],我选了条小路,特为观赏乡间景色。可惜那儿无一景可看,平坦而炎热,堆满了玉米、大豆和肥猪。偶尔会碰上一个农场或者死气沉沉的小镇,那里最活泼的东西就是苍蝇。我还记得,在无边的田野上,可以看到几里之外的路边有一个棕色的圆点。开到近处我看清了,那是一个男人坐在自家院子的箱子上,那是个有六户人家的小镇,名字好像是“水龙头”或者“尿壶”吧。他以毫无保留的兴趣注视着我前进,注视着我呼啸而过。在后视镜里,我看到他还在注视着我往前开去,直到最后我消失在一阵热浪之中。整个过程持续了五分钟之久。如果现在他还不时地想起我,我可一点儿也不觉得惊讶。

他戴着一顶棒球帽。你总能一眼认出艾奥瓦男人,因为他总是戴着顶为约翰·迪尔[2]或饲料公司做广告的棒球帽,因为他后脖颈因长年累月在炎炎烈日下驾驶约翰·迪尔拖拉机烤出了道道深沟(这对他的大脑也全无好处)。他的另一个鲜明特征,便是脱衣后的滑稽样子:他的脖子和胳膊是巧克力般的深棕色,躯干却白得像大母猪的肚子。在艾奥瓦,这被叫作农夫黄,我相信它是最具个性的标志。

艾奥瓦女人几乎总是异乎寻常地超重——她们的身躯肉鼓鼓又黏糊糊地塞在短裤和三角背心里,看上去有点儿像穿着童装的大象——你会在星期六得梅因的默尔海商场里看到她们,正对她们的孩子大喊大叫,吼着德韦恩或肖娜这样的名字。杰克·凯鲁亚克与众不同,他偏偏认为艾奥瓦女人是全国最漂亮的。我看他肯定不曾在星期六去过默尔海商场。不过,我还要说——这真是很奇怪、很奇怪的事——这些胖女人十几岁的女儿却总是清一色地赏心悦目,像一篮水果般鲜嫩圆润,散发着天然的清香。我不知道她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我觉得,娶一个性感美人儿的时候,明知她体内有个定时炸弹在嘀嗒作响,不知何时就会将她鼓胀成巨无霸,而且很可能是在不知觉间突然爆发,仿佛拉开栓的自动充气筏一般,那一定是糟透了。

即使没有上述诱因,我认为我也不会待在艾奥瓦。我在那儿从来没有真正的归属感,就算小时候也是如此。大概是1957年,我的祖父母送我一个“看图大师”和一盒图片做生日礼物,盒上题名为《艾奥瓦——咱们辉煌灿烂的州》。即便在那时,我也认为那辉煌灿烂的美景实在是微不足道。没有重要的自然景观,没有国家公园,没有古战场或是著名的出生地,那些“看图大师”不得不倾尽天才,使尽全部的3d立体创意。我记得,把看图器放在眼前,按动那白色手柄,便是赫伯特·胡佛出生地的风景照,三维立体,令人难忘。接着是艾奥瓦另外一些伟大珍宝:韦尔的小布朗教堂(它给那首没人知道调子的歌以灵感),达文波特那座横跨密西西比河的公路桥(上面所有的汽车似乎都急于奔向伊利诺伊),一片波浪起伏的玉米地,康西尔布拉夫市那座跨越密苏里河的大桥,然后又是韦尔的小布朗教堂,只不过换了个拍摄角度。我记得,即便是那个时候,我也觉得我的生命肯定远胜于此。

后来,大约在我十岁时,一个灰蒙蒙的星期天下午,我正在看电视上一个有关欧洲电影制作的纪录片。有个镜头表现的是安东尼·伯金斯在黄昏时分的某个城市沿一条有坡的街道行走。我现在不记得那是罗马还是巴黎了,但那条路上铺满了鹅卵石,因雨水而闪闪发亮。伯金斯深深地弓着背,身穿军用雨衣,我立刻想到:“嘿,那就是我!”我开始读——不,是开始狼吞虎咽《国家地理》,吞吃里面的图片:容光焕发的拉普兰人,云雾缭绕的城堡,魅力无穷的古代城市。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个欧洲男孩。我想住在某城街心花园对面的公寓里,从我卧室的窗子里看出去,是一片连绵的山丘与屋顶。我想乘电车,能听得懂陌生的语言。我想要名叫沃纳或者马可的朋友,他穿着短裤,在街上踢足球,有木制的玩具。究竟是为什么,我却一辈子也想不出来。我想要妈妈派我出去买长条面包,去一家门廊上挂着块木制椒盐饼干的商店,我想要走出前门,置身于那样一个地方。

等到年龄足够大,我就离开了。我离开了得梅因和艾奥瓦,离开了美国、越战和水门事件,在世界的另一头安顿下来。现在每当我回到家乡,就像到了异国,这里充斥着连环杀手和起错了名字的运动队(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队?多伦多蓝鸟队?),还有一位风度翩翩的傻佬做总统。我妈早就认识那傻佬,当时他是得梅因who电台的体育解说员,人称“荷兰崽里根”。“他不过是个亲切可爱、有点儿迟钝的家伙罢了。”我妈说。

说起来,这可是一个对大多数艾奥瓦人相当公正的描述。可别误会我,我压根儿没有说艾奥瓦人智力欠缺的意思。他们毫无疑问是聪明而敏感的,尽管他们天生保守,却总能选举出一位负责而清醒的自由党人,而不是哪个白痴保守党(这常令派泼先生濒临崩溃)。此外,我要骄傲地告诉大家,艾奥瓦人的识字率居全国之首:这里99.5%的成年人能读会写。我说他们有点儿迟钝,指的是他们爱信任人、亲切、真诚坦率。他们的反应确实有一点点儿慢——你给一个艾奥瓦人讲笑话时,会看到他的大脑和表情在赛跑——但那并非因为他们缺乏脑筋急转弯的能力,只是不大需要罢了。他们的机敏因对上帝的虔信、对这片土地的热爱还有乡亲们的陪伴而被磨钝了。

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艾奥瓦人的友善。你若走进南方一家陌生的餐馆,那里马上会万籁俱寂,你会发现所有的客人都在盯着你看,似乎都在掂量抢你钱包、杀人灭口,再把尸体扔进外面沼泽浅坑的风险有多大。在艾奥瓦,你却是万众瞩目的中心,自从上周五老弗兰克·斯普林克尔和他的拖拉机被龙卷风卷走之后,你的到来就是全镇最有趣的事了。你遇上的每个人,好像都会向你献上他的最后一杯啤酒并且把你介绍给他的妹妹。每个人又开心,又友善,又带着那种怪怪的安详。

上一次在家时,我去城里的克雷斯吉买了一捆明信片,准备寄回英国。我买了我能找到的最搞笑的那些——饲养场上的夕阳啦,农夫们勇敢地抓着移动中的扶梯啦,旁边有标题:“我们在默尔海商场坐电梯啦!”诸如此类。这些明信片是如此整齐划一地荒诞,以至于我拿去结账时,都觉得尴尬,好像我在买下流杂志,还企图装出不是给自己看的表情。可是结账的那位女士却从容不迫又饶有兴致地翻阅了每一张——说起来,正像她们对待下流杂志一贯的态度那样。

她戴着蝴蝶眼镜,梳着蜂窝头,抬起头,泪眼蒙蒙地看着我。“这些真是太好了,”她说,“你知道,甜心,我去过那么些州,见过那么些地方,可我要告诉你,这恐怕是我见过的最‘瞟亮’的了。”她确实说的是“瞟亮”。她确实是那个意思。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处于终极催眠状态了。我瞟了瞟那些卡片,很意外地,一下顿悟了她的意思。我不得不同意她的话,它们就是“瞟亮”。于是,我们一起默默地欣赏着。有那么晕眩而无心的一瞬间,我差一点儿也要安详起来了。那是阵奇怪的感动,不过很快就过去了。

我爸喜欢艾奥瓦。他在这个州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是现在也还在那里,在得梅因的格伦戴尔公墓里,努力迈向来生。但是,每年都有一次,他会被一种无声而疯狂的欲望俘虏,想要离开这个州出去度假。每年夏天,大家还没怎么察觉,他就把汽车塞得吱嘎作响,匆匆把我们赶到车上,驶向某个遥远的地方,然后在快要开到另一个州的时候再回来拿他的钱包,之后又驶向某个遥远的地方。每年都是如此,每年都是这么可怕。

最大的杀手就是冗长乏味。艾奥瓦处于这个半球上最大平原的中央,在这个州任何一处爬上屋顶,穷目力所及,你面对的都是大片平淡无奇的玉米地。这儿不管哪个方向距大海都有1000英里,距最近的山脉400英里,距摩天大楼、劫匪和趣事300英里,距在陌生人提问时,不会像小学生那样习惯性地把手指插进耳朵眼并转来转去的人们,有200英里。从得梅因开车到任何不怎么样的地方需要的路程,在其他国家都会是英勇壮丽的。这意味着待在一个铁烤箱里,在绵延不绝的高速公路上日复一日、毫无松懈地沉闷着。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度假总是坐一辆蓝色的大“漫游者”旅行车。那是辆烂车——我爸总是买烂车,直到更年期时,他才开始买时髦的红色敞篷车——但有个巨大的优点是空间很大。我们兄弟姐妹坐在后排,仿佛离前排的父母有几里远,效果如同在另一个房间。很快,我们在非法袭击野餐篮时发现,要是将一把“俄亥俄蓝头火柴”插进一个苹果或是一个熟过了的蛋里,把它弄得很像是豪猪,然后随随便便地丢出后车窗,它就像个炸弹一样爆炸了。“砰”的一声轻响,伴随着惊人的巨大蓝色火焰,吓得后面的汽车慌忙躲闪,样子非常滑稽。

我爸在前面开出好几里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何一整天都有汽车突然贴上来,而在奔向远处之前,开车人总是怒气冲天地打着手势。“这是怎么回事啊?”他以受伤的语气对我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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