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凶手是死者(下)
不过他们没有察觉任何异状,更没有起疑。整整一周的时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无法和本土取得连络。但他们毫无危险的预感。
当天晚上,他以感冒为由提早回房。滴水不沾的作用,也就在此。
虽然早知轻微脱水状态,会引起类似感冒的症状。为了瞒过大家的眼睛,装病绝对不能失败。正当大厅其他人继续聊天之时,他便换上潜水衣,带着装有必需品的背包,从窗口潜出去。组好小艇,趁着夜色划向附近的岛屿,然后骑摩托车赶回o市。
回到自己的房间,大概十一点左右。身体已经疲惫不堪,然而重要的事这才开始。马上打电话到朋友家,利用他当做自己确实在o市的证人。
为了证明六人赴岛期间,自己确实在本土活动,他事先准备了一些画作,表示自己在家画画。然后,朋友来电话了,并且二人一起吃了饭。
朋友离开后,稍事休息。黎明前又骑摩托车赶往那小岛,换乘系在岸边的小艇回角岛。回到十角宅,确定大厅无人后,把塑胶板摆在桌上。
第二天晚上比第一天更早回房,离开大厅前虽和陆路差点起冲突,也设法克服了。由于缺乏水分的滋补,身体虚弱得几乎站不住脚。潜出房间前,把刘莎莎交代服药用的水喝个精光。第三天以后预定不回本土,必须补充水分,及早恢复身体状况。
从角岛回o市的路途,比前一夜更加艰辛。回到房间,首先努力补充水分。和前一天同样地,黎明时分赶返角岛。回到十角宅里,暂时在黑暗中平复激动的心情。
选择欧璐为第一个被害者,有几个理由。首先,对她而言也可算是某种情分——早点死掉可以避免知道以后的混乱及恐怖。欧璐和阎织非常要好,含羞带怯的表情颇有阎织的神韵。可能她仅仅是个旁观者。但是——虽然如此,也不能单单放过她。另外一个极大的理由,就是欧璐左手戴着的那枚金戒指。
欧璐一向没戴过戒指,突然戴上格外引人注目。那枚似曾相识的戒指,或许正是自己送给阎织的生日礼物。
欧璐是阎织的好朋友,葬礼上,她哭肿了双眼……由此推测,她很可能收下阎织的戒指当做纪念品。既然她和阎织那么亲密,应该知道角岛是阎织的故乡,或者甚至知道自己和阎织的关系。
阎织死后,欧璐发现戒指所刻英文字母的可能性也很大。一旦岛上果真有人遇害,她推想出动机和凶手的几率相当高。因此,不得不先结束欧璐的性命。
于是潜出大厅,直接到欧璐的房间。为了方便办事,当然瞒着六人私藏一份伯父给的预备钥匙。开门溜进房间,趁她熟睡时在脖子缠上绳子,使劲紧勒。
欧璐的眼球彷佛即将进出,手脚抽搐一阵,肿胀的脸逐渐发紫……很快就断了气。放好她的尸体,是因为内心深处总觉得她太可怜。原想从尸体手上取下戒指,收回纪念品,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有人注意到尸体手上的戒指,而展开推论。然而——或许是还不习惯岛的环境,欧璐的手指胀得褪不下戒指。
如果戒指一直戴在手上,从外表看不到英文缩写。但是,不能把带有阎织和自己珍贵回忆的纪念品丢在那儿,于是决定采取强硬手段,切下手腕。
倘若只切掉中指,会使人更加留意那枚戒指。况且,切除手腕的行为可解释为模仿去年的事件。同时期待这种吻合会产生一种效果,也就是向岛上人暗示凶手是阎村。
使用准备好的刀子,辛苦地切下尸体手腕。暂时把手腕埋在建筑物后面的地中,打算事成后再挖出戒指。为了留下第三者由外侵入的可能性,特地打开窗户挂钩,也没锁门。然后办最后一件事,从厨房抽屉拿出第一个被害者的塑胶板,贴在门上。
在刘莎莎的口红涂上氰酸,是前一天——二十七日下午的事。当时塑胶板虽已出现,但由于他们警戒心不够,才有机会潜入房中下毒。
按照预定的计画,应该很快便会发现刘莎莎的尸体。不料刘莎莎一直没有用那口红。下一步,所用的是十一角形杯子。
那个奇妙杯子的存在,是在抵达角岛第一晚所发现。赞叹之余,便决定加以利用。第二天早上摆好塑胶板后,偷偷把那个杯子带回房里,另从餐具架拿个杯子代替。
使用的毒药是从物理学院实验室偷出来的氰酸钾和亚砒酸,然后晚餐前,趁他们不注意时,把毒杯子和厨房柜台上六个杯子之一掉换来。
于是陆路成了第二个被害者。如今已经不能罢手。无论如何,必须冷静、大胆地完成大事。黎明前,大家终于解散。等众人就寝后,从另备一组塑胶板中拿出第二个被害者,贴在陆路的房门上。进一步切除尸体的左手,丢到浴缸里。保持模仿去年案件;也是为了掩饰欧璐不翼而飞的左手腕。
接着,转向废墟。艾米声称可能有地下室,而自己也早听伯父提起地下室的事,随渔船运来的塑胶灯油桶也藏在那儿。既然艾米怀疑有人躲在地下室,迟早会去调查。于是故意清扫地下室地面的松叶,制造出有人出入的痕迹。然后用从谢凯钓具箱里偷来的钓线,在楼梯口设了个陷阱。不出所料,翌日艾米果然中计。
的确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他居然雀跃不已地冲入可疑的地下室,算他命大,只是摔伤足踝并无大碍。虽不否认对于陷阱含有若干期待,却也不渴望如此轻易便杀了一个人。
期待落空的,倒是刘莎莎的口红事件。仔细观察,才发觉所用口红颜色和下过毒的不一样。倘若翌日她还安然无恙,就得另谋计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