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 黑白 - 煜小七爷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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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余临低了低头,将手里的文件递给了他,“郑霜已经招认,十八年前是她花重金聘请了孤狼枪杀了死者,原因是,她和她前夫闪婚,为了保持身材,在美国找死者代孕生了个孩子,后来因为感情破裂不想养了,所以maixiong杀人,死者带着孩子从美国逃回了滨城,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她的毒手”

“我的天哪……”知道了全部真相的余临连连摇头,“还真的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啊,居然连自己亲骨肉都不放过,这个郑霜,十八年前就是靠清纯甜美的形象走红的,如今可是娱乐圈的前辈了,我老婆到现在都还是他的粉丝,天使的外表,魔鬼的心肠,这结案通稿发出去,娱乐圈是要翻天的”

刑明大致翻了一遍手里的文件,递给了他,“这个世界上,披着人皮行魔鬼之事的人多了去了,里面那个放了吧,明天早上七点,发结案通告吧”

“老大”他都准备走了,余临叫了他一声,“郑霜她还有一个要求,十八年了,现在只找到了代孕妈妈一个人的尸骸,那个孩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说她只知道应该是个女孩,要求我们警方彻查,在法院判决之前,是生是死,都想要见她一面,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她”

他非常反常的沉默了,半晌,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真空包装袋,里面放着一根香烟,“去对比一下郑霜和这上面的DNA,结果先告诉我,不要上报”

整整四十八个小时过去了,天又黑了,警局门口的路灯都亮了。

两天都没有合眼,沈君一上车就瘫软在了后座。

他闭着眼睛还没有说话,驾驶座的江海就递了一支手机给他,“君哥,别墅里的人联系我了,说等您出来,第一时间联系他,看起来有很重要的事”

沈君长吐了一口气,强撑着力气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稳重,“想不想知道我在哪儿?你最好现在过来一趟,我早就提醒过你的,你养的那只小野猫,真的很不乖!”

沈君淡淡的应了一声,“正好,我也有事要问你”

车转了个弯,往郊外别墅的方向去了。

夜幕四降,半山岭的林木戴上了黑色的面具,将隐藏在这里的这栋庄严肃穆的山间别墅都遮盖得若有似无了,晚风一吹,林木摇曳,更显得诡异了。

车停在了大门口,站着的两排黑衣保镖皆低头道了声,“君哥好”

走进家门,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人穿着西装,喝着咖啡,翘着二郎腿,端端正正的坐在沙发上,怡然自得的翻着自己没有看完的那本英文书。

沈君摘下了眼镜,随手甩在了茶几上,抬了抬手,“先出去,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江海低了低头,离开了。

沙发上的男人翻着手里的英文书,不疾不徐的开了口,“不过一年,你就把我的房子造成这样了?虎皮的地毯,纯金打造的烟灰缸,竟然还供了财神爷?就这样沈随还没有发现你是冒牌的,死得不冤”

他没有理他,拿了一瓶伏特加出来,仰头就灌了半瓶,下巴上,领口上,湿了一大片。

“英语入门,你连这都看不进去,看来以后是不指望你能学些什么了”男人终于把手里的书放在了一边,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眼神嗜血,轻轻的笑道,“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的确是答应过你不会再出来了,但是她进来了,我不出来,你就得死”

“谁?”他只问了一个字。

“还能有谁……这栋别墅最近还有外人来过吗?”

“不可能!”沈君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粗着大吼了一句。

“你能不能清醒一点”男人道,“我猜测,她可能是警方卧底”

“我知道她是警察”

“你是不是疯了!”这个生性儒雅的男人,被他这句话引爆了,立刻薅着他的衣领子站了起来,“把一个警察放在身边,她会害死你的!”

“我死了不正好吗?你们所有人不都希望我早点死吗?”

“我若想要你的命,一年前你就被刑明给毙了!”他将他重重的摔在了沙发上。

“呵呵呵呵呵呵呵……”男人红着眼尾,心酸无奈的笑着,叫出了他的名字,“沈君,七岁那年,你一个人去易云山干过什么?”

“我去找你了,你信吗?”

“不信”他拿起茶几上的伏特加,又猛灌了一口。

“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我是你唯一的亲人,只有我对你最好!”

“放屁!小阳才是我唯一的亲人,而你,你们沈家,是我这一生痛苦的起点!”

“你是不是忘记了你也姓沈!我是你哥!小舟……”

“我他妈叫向夜!夜晚的夜!”他重重的摔了个酒瓶子,淡蓝色的玻璃碎渣脆了一整个屋子。

“你是我哥?呵呵呵呵呵……沈总……”向夜抬起了眼睛,看着头顶上亮堂堂的水晶吊灯,真皮沙发虎皮地毯,红色的眼尾终于还是熬出了眼泪。

“沈君……你多金贵啊,从小就有那么多人伺候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知道三天没有饭吃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偷一块肉被人活生生打断肋骨是什么感觉吗!你住着豪宅,开着豪车,你有学识,有教养,还有一个那么会做生意的脑子,前途一片光明啊!”

“我呢!我是毒贩,杀人犯!从我懂事开始每一天都在为了填饱肚子发愁,每一天都在为了不挨打奔波,我从血窟窿里爬出来,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大字不识几个,脏话不离口,你杀过人吗?戒过毒吗?你是我哥?呵呵呵呵呵……我们除了长着同样一张脸以外,还有共同之处吗?”

“小舟……”沈君哽咽了一下,静静的说道,“我们是一个细胞里分裂出来的,我知道,若不是没有选择,你不会变成这样……”

“我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七岁那年,我知道你的存在,立刻易云山找你了,爸爸和妈妈也一直都还记得你,他们用性命从警察的枪口下救下你,就像我们当初计划的一样,我也愿意,把我的一生都替换给你,小舟,杀了那个女人,剩下的哥哥帮你解决”

“老子没有哥哥,你敢打小阳的主意,老子立刻就毙了你!”只要他说到向阳,向夜就像是被触到了逆鳞。

“你喝多了……”

“我清醒,无比清醒!”说着清醒,他开了另一瓶酒又灌了一半。

“沈君,要不是你的脑子还有点用,老子他妈早就把你崩了,我告诉你,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认过那两个人是什么爸爸妈妈,从头到尾也不相信你是我什么哥哥,老子是毒贩养大的,老子没有哥哥,老子也没有爸爸妈妈,老子只有一个妹妹,小阳,小阳,她是我妹妹,是我把她养大的,她是我妹妹……”

他腿软了,靠着沙发坐在了地毯上,眼神迷迷蒙蒙的,嘴里絮絮叨叨的一直在重复那一句话,“她是我妹妹,她是我妹妹,她真的是我妹妹……可是她不记得我了,一点都不记得了……”

“是我易云山把她抱回来,那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婴儿,你不知道,我看到她的时候,倾盆大雨的易云山马上就放晴了,所以我给她取了向阳这个名字,她真的,真的和太阳一样暖,软软的小手,软软的脚丫,还有那颗泪痣,她笑起来的样子,我整个世界都亮了”

“山武不肯留她,我跪在地上,哭着求他,要舔他的鞋子,他才答应让我把妹妹留下来,我把我的食物分给她,努力干活,努力挣钱,最危险的事情都亲自去做,但无论,无论我在外面发生了什么,只要我回来,看到她咿咿呀呀的伸出小手,叫一声,哥哥,抱抱……”

“我就觉得我这辈子还是有意义的,我教她走路,教她说话,给她做饭吃,夏天整夜整夜的给她赶蚊子,哄她睡觉,冬天两个人一起裹在破旧的棉被里讲故事,她说,她喜欢海豚,她还说,她想要一栋面朝着大海的房子,她还说,她长大了要嫁给我……”

“是我把她弄丢了,都是我,都是我……是我把她弄丢了……她好不容易回来了,可,她,她是来杀我的,她是来杀我的……呵呵呵呵呵呵……”

他抱着酒瓶子,眼泪顺着脸庞一行一行的往下淌,似乎是撑不起这湿咸液体的重量,头越来越低,越埋埋越深,到底还是个孩子啊,才二十五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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