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书生意气娶名妓 - 我把桃花切一斤 - 西门瘦肉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二百二十九章书生意气娶名妓

舞台上的田裳光芒四射,魅力非凡。不知不觉间,田裳也已经二十二岁。在大唐来说,这已经算是超龄未婚女青年。好在大唐民风开放,两个仅剩的公主,十二公主和十三公主都已经二十二岁,仍旧没有嫁出去。这两位公主应该算是有史以来最任性的公主了,不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坚决不嫁。大唐皇帝也由着她们性子来,这种奇葩皇帝和奇葩公主也只有在这个缺少逻辑的世界才能存在。

在史书里,和皇上嫡亲的皇室成员基本没有能够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婚的。我希望十二公主和十三公主能够找到自己的真爱。

有这两位公主做榜样,大唐世界有相当数量的晚婚姑娘,但是十八岁已经是晚婚的临界点,超过十八岁还没嫁出去的,别人可能就要怀疑这些姑娘本身是不是有问题了。更别提已经二十二岁的田裳和任简。

无论是歌妓还是娼妓,总是离不开这个“妓”字。即使她们从良,或者被人赎走,也难以摆脱她们曾经的就业经历。因此,在奔放如此的大唐国,也没有哪个男人娶名妓为正妻,做个平妻已经是撑破天了,通常情况下做个地位高的妾,就要烧高香谢天谢地。

田裳有如此名气却一直未嫁,可能是待价而沽待的时间太长,也有可能是她真的在寻找自己喜欢的男人。反正她还没嫁出去。尽管她表面上风光无限,想必私底下还是孤独寂寞冷。

我和忍冬在建造在忍冬当年房子地基的青楼舞台上观看田裳的演出。我们俩都是穷人,自然坐不起雅座和包间,只能在大堂之上欣赏。这片区域是贫民消费。

田裳一曲终了,跑到后台换衣服。

我一是无聊,左顾右盼,竟然看到了当年沔阳太守沈风家的公子,沈金。

沈大公子目前明显对不起他名字中的“金”字,因为他浑身上下的装备加起来也不值几个钱。虽然我对大唐朝的服饰没什么研究,看不出什么好坏,但是我毕竟跟李令月李剪枝这样的金枝玉叶待久了,接触过很多顶级定制的服装,凭感觉也能够判断出一二。

看来沈风去世之后,沈家的日子不太好过。

说起来,沈风对我还有恩的。当初我设计大唐交通法,是沈风把我的想法举荐给朝廷,还给安排了朝廷编制,对此我一直铭记于心,只不过他是一郡太守,我是贫民一个,想报答一下也不知如何报答。人家也不需要我的报答。如今沈家家道中落,我是皇帝的作风观察使,说不定可以帮他沈家一把。当年沈风对我诸多照顾,我和沈金也有一些接触,互相都认识。

我观察沈风盯着田裳看的眼神,觉得有点不太对劲,那种火辣,那种奔放,就跟李令月看到我姐夫似的。很明显,沈风喜欢田裳啊。我决定帮助沈风追求田裳。不过,我得首先确认一下沈风是不是真的对田裳有意思。我咳嗽两声,喊道:“沈兄!”

沈金回过神来,看着我说道:“还没请教阁下是……”

我说道:“我是胡一刀啊!发明交规的那个!当年你家买卖车牌号,挣了不少钱呢!”

沈金恍然大悟,说:“是你啊,你的侏儒症治好啦?”

我跟他寒暄了两句,然后说:“沈兄,我见你看田裳姑娘看得目不转睛,诗情画意,是不是打算给田裳姑娘写点什么东西啊?当年我和魏王李典文南征安南,田裳任简两位姑娘在军队里做慰问演出,因此我和两位姑娘有点交情,说不定能帮你穿针引线呢。”

沈金大喜,说:“我正好文思如泉涌,有几句话送给田裳姑娘。等等,写下来给你看。”

无论是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在大唐世界,我写出来的字都特别丑,不以我的个人意志而转移,所以我特别喜欢那些字写得好看的人。沈金的名字不好听,但是字写得不错,起码比我好。

沈金写了几个蝇头小楷,这些字都我认识。我念道:“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着温暖永远在背后。总是罗嗦始终关注,不懂珍惜太内疚……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我念着念着忍不住唱了起来。

我问道:“你写歌词干什么?”

大唐世界有大量的穿越者,所以这个世界有特别多现代社会的的歌词俗语之类的东西,我已经习惯了。

沈金害羞了一下,然后说:“我在表达真的爱你!当然了,不是你,是田裳姑娘。”

我说道:“你的意思我懂了,不过这首歌的意思你可能没搞清楚。这首歌是作者写给他老妈的,表达对母爱的赞美,不是情侣之间的情歌……”

沈金一愣,说:“哦,是么?那我搞错了。我对粤语歌只记得旋律,不看字幕的话不知道歌词在唱什么。我是真的喜欢田裳姑娘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成人之美,还指望胡兄成全我和田裳姑娘啊。”

我思考一番,说:“你这两个君子的意思不太一样吧,成全的意思也用错了吧……”

沈金说道:“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的意思是,请胡兄做一回月老。”沈金的态度倒也诚恳。

我问道:“沈兄,你娶妻了没?”

沈金黯然伤神,说:“没有。家父去世,我守孝三年,便没有提婚嫁之事。如今三年期满了。”

古代这个三年孝期里,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比如当官的人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去给爹妈烧纸钱。我刚来大唐的时候,很不能理解。在我们二十一世纪,那些大小官员们,爹妈去世了能回去看望看望个三四天就已经够意思了,守孝三年,简直要了人家老命。当然了,我之所以这么说他们,是因为我自己不是官。

我说道:“你是要娶田裳做平妻,还是做妾?”

沈金有些不悦,说:“什么妾不妾的,我要去她做正妻!”

我是一个现代人,对于妻妾之间的差别向来毫不在意,但是沈金作为一个典型唐人,竟然也不在意,我不由得高看他几分。我说道:“你可要想好了啊,田裳小姐的身份……你如果娶她做正妻,你的亲朋好友们一个个都会笑死你!对于你以后升官发财也会有影响,你可要考虑清楚。”

沈金惨然一笑,说:“家父死后,家道中落,以往那些亲朋友好友有一大半断绝了来往,还在乎他们的想法作甚。至于升官发财,我更是没什么兴趣。我就算出仕做官,撑到底能做到一郡太守,就跟家父一样,那又如何,一个站队没站好,嘿嘿……所以我现在的想法就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我赞道:“好诗!等田裳的演出结束了,我就去找她,介绍你们俩认识认识。我只负责牵线搭桥,至于后面的路怎么走,就得靠你自己啦。”

沈金说:“好!”

一时间,我在这个二十三男人的眼睛里看到了高中男生特有的青涩与纯真。

这个忙我帮定了。

我说道:“你再写点别的东西吧。歌词虽然好,但是毕竟是别人的牙慧。你得来点自己的真情实感。”

“没问题。我文思如尿崩。”

沈金跑到柜台,开始奋笔疾书。

剩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和忍冬安安静静地欣赏田裳、任简的演出。

中间忍冬小声说:“老胡,你看别人,写情书,写情诗什么的,你怎么不跟我写啊?”

无一错一首一发一内一容一在一6一9一书一吧一看!

我摸了摸后脑勺,信口胡扯,说:“求不得的人,才写情书。被抛弃的人,才写情诗。我小日子过得爽歪歪,你又贤妻良母,我没受什么刺激,自然写不出什么好东西啊。不然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了。”

“哦。”忍冬似乎有些不高兴。

我感觉她还是个小姑娘。田裳、任简是大姑娘。

这两个姑娘样貌有点像,不认识的人还可能误以为她们是双胞胎。仔细分辨的话,会发现她们俩之间的区别。

田裳的脸更圆一些,看起来更加俏皮,她的性格更活泼一点,一笑的话,还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而任简的脸像一颗鹅蛋,给人整体的感觉是更有女人味,嘴边有两个小酒窝,醉倒无数人。她更加文静一点。

她们的演出结束了,沈金的文章也写完了。他把文章吹干,递给我。

我问道:“干脆你直接递给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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