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长手长脚大长脸
柯学神神秘秘地说道:“高祖皇帝晚年期间,四个儿子夺嫡,斗得天昏地暗。老四李寻欢心灰意冷,逃离中原,来到无启国。”我笑道:“李寻欢是武侠小说家古龙先生创造出来的角色,怎么成了真实的人?”
柯学说道:“你怎么判断小说就是虚假的而非真实的呢?”
这个问题扯不清楚,尤其是和柯学,他根本没看过《小李飞刀》。不一会儿他就能扯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命题讨论上去。
我当年见过花露水,不知道花露水是否记得我。如今我们西门三人一鸟加起来都不是花露水的对手,走为上策。我们迅速离开鸡汤国。我对西门庆说道:“鸟兄,你能不能回去跟十三公主报信啊?说花露水在周边国家乱搞,意图联合其他国家共同攻击大唐。”
西门庆大怒道:“大哥,我是鹦鹉,不是信鸽,哪能飞那么远!我现在飞一里路就不行了。”
我有些焦急:“那怎么办?我们得提醒大唐提早做好准备啊。难道我们现在打道回府?”
我问柯学和忍冬的意见,要不要现在回去,忍冬没什么主见,说听从我的意见。柯学却无所谓,说大唐使者和斥候遍天下,说不定早就知道了,哪用得着我们去提醒。我们的任务是采风,找三个王子。
正在纠结中,西门庆发话了:“不用发愁,让细鸟回去报信。”
藏在它羽毛中的细鸟应声大叫。
我大喜:“差点忘记这个家伙了!但是他个子这么小,也不能送信啊。”
西门庆得意地笑道:“细鸟有鹦鹉的血统,会说话。你们把要带的话给它重复两遍,它就会说了。”
忍冬问道:“它怎么认识十三公主呢?”
西门庆说道:“画一幅画,给它看两眼就行。”
柯学是个色中饿鬼,也是个丹青高手,他凭借印象给十三公主画了个素描给细鸟看。西门庆指着地图,给细鸟说了半天路径。柯学则发挥本职工作,把要带的话当做经书来念,反反复复念了三十九遍,细鸟总算学会了。
西门庆喝道:“细鸟,一切就拜托你了!”
我质疑道:“台词怎么变成了日漫风格?”
走了几天后,来到一个巨大的城市。那个城墙起码有两百层摩天大厦那么高!远远望去,城墙上还有云彩飘过去。我仰着头望着城墙顶端,上面写着三个字:长人国。
我想起巨人国施纸砚提过的国家,说道:“原来到了长人国啊,他们国家的人身高都有十几丈。不知是真是假。”
忍冬笑道:“那长人国的姑娘,岂不是人人都有一张大长脸!”
我说道:“肯定啊。她们的脸比磨盘还要大!”
柯学无比神往地说道:“十几丈高的姑娘,贫僧倒想会会。”
我嘲笑道:“半仙,你试想一下,一只公老鼠,想上一头大象。尺寸不对啊。”
柯学笑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这时,城门里走出一个是起码二十米高的姑娘,这才是大长腿啊,一条腿就十层楼那么高了。我们把脖子仰断了才看清楚姑娘的长相。姑娘的脸隔远看还是个皮肤细腻的美女,但是一靠近,就发现了她脸上的细密毛孔。一个毛孔有饭碗那么大。更恐怖的是她脸上的青春痘,电饭锅大的青春痘谁见过?
姑娘对着我们喊:“是你们在叫我的名字么?”她一张嘴,一大堆食物的残渣从牙缝里喷出来,并且吹出一股带着韭菜味的大风,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我说道:“没人叫你啊。”
姑娘蹲下来,低下头看着我们:“我姓狄,叫狄玉。”
我指着柯学,说:“他,他不仅仅喊你,还想入你。”
狄玉脸一红,小声说道:“我就喜欢这么豪情奔放的外国朋友,晚上三更天到城南芙蓉街三百六十五号来,我等你。”她起身,扭腰回城。
我笑道:“半仙,你艳福不浅啊。”
柯学擦了擦口水,说:“你羡慕不来。哈哈。进城吧。”
走进城门,大街上有几十个身高十几丈的长人,他们打着赤脚,脚掌背就比我们的肚子还高。我们站在他们面前,就好比一只蜗牛站在我们面前。
我扯着嗓子喊道:“大哥们,不要踩着我们啊。”
一个长人笑道:“我们爱护生灵,连一只蚂蚁都不会踩死,怎么会踩死外国人呢。我们国家的人都是吃素的。”
他们说话的声音太大,说了几句话我感觉耳朵都快震聋了。
这么高大威猛的人居然吃素不吃肉。巨人国的城池非常大,城里面有山有水还有树林,城里面的树木比外面大得多,基本上都是和长人一样的比例。
这城池几乎有整个河北道那么大,想要走完估计要半个月。
我忍不住感叹道:“这应该就是世界上最高大的人了吧!”
忍冬笑道:“那可不见得。我听过我爹讲过,说海外有一种长人,身长几百里,腰宽也几百里,喜欢喝酒,一天喝五百斗。这才最高大的人。”
我说:“不可能吧!这么大!那他一站起来,一千里之外的人都能看到他。”
柯学说道:”忍冬说得不错,贫僧在一本古书上见到过,这种人叫做无路。不过无路人也不是最大的。贫僧的师叔一叶情道长云游天下,曾经在极北之地,见到过一个长人,他躺在地上就有山那么高。他的脚趾头和脚趾头之间就是峡谷,躺下的身子有几千里长!这约摸就是最高大的人。”
西门庆拍着翅膀骂道:“要是吹牛要交税的话,你们早破产了。”
那个叫做狄玉的女长人又来了,她席地坐下来,伸出两根火车车厢似的指头,小心翼翼地把柯学拈起来,放在肩膀上,声若洪钟,说道:“这个死鬼说的没错,几万里长的长人我见过,但这也不是最大的。我曾经见过一种长人,无路那种长人只有他一个脚趾盖那么大。他究竟有多大呢?别的不说,单单说他身上穿的那件长衫。他做这件衣服的时候,把全天下的布匹都买光了,把全天下的裁缝也雇走了,一直做了十年才做完。从那个时候起,布匹和裁缝才开始值钱。不信的话,你随便找一个裁缝,说这个长人又要做衣服了,他们肯定乐得做梦都会笑醒。
我发挥我的想象想了半天,心中还是没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我问道:“那他到底有多长啊?”
狄玉伸开她的双手,说:“他连头带脚,不长不短,刚好一万两千七百五十二里。”
忍冬长大嘴巴,问:“怎么算得这么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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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玉答道:“听古人说,从天到地之间的距离就是一万两千七百五十二里,这个人头顶天,脚踩地,所以有这么高。”
我这算了一下,一万两千七百五十二里,折算下来就是6371公里。这个数字有些眼熟。我想了想,才意识到这是地球的半径。古人的地理成绩居然如此之好!
狄玉继续说:“他不仅身子长得高,而且还嘴巴大,喜欢说大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