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酒神 - 空中小姐 - 小米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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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酒神

13:30

我是个书贩子。

贩书人是这样一种生物,他只有安静这一种状态。

在废纸堆旁漫天的灰尘里,在垃圾场发出的腐朽味道中,在破产者和不肖儿孙们漠然目光的注视下,他安静地蹲距着,用钩铙样的手爪翻拣着黄白的字纸,按照卖相估摸着价值。

在运货卡车上,他安静地坐在打成难看包裹的书堆旁边,心如止水,没有一点拯救文化遗产或者从垃圾堆中扒出黄金的得意感觉。

回到光线昏暗的书店,他默默理书、标价、上架,再包扎、收款、找零,眼看着买书人心满意足地离开,心中有些空虚又不知该拿什么填满。也许,下一次收书的时刻很快就会到来,一切杂念都会被故纸散发出的安静味道冲散。

贩书人或许也爱书,但一个合格的书贩子绝不应该成为一个藏书家。

这段话很像是我的日记,可它们白纸黑字地印刷在《廿载毁书录》这本旧书的自序里。作者马丁是个奇怪的人,自称卖一本书瘦一两肉,并且的确一直在瘦下去,从一本精装书瘦成了一本平装书,现在已经快要变成一张传单。他就是天下书贩子的一份立体模板。

书贩子这个身份最大的好处在于有一个正当的理由逼着自己走出屋门。我原本是个轻度人群恐惧症患者,如今也不得不面对各种陌生面孔。当然我总觉得自己集多种罕见病症于一身,卖给医学院准能得个好价钱。这一切都像是《柏油麦田》故事的现实版本,书中那个妄想狂给自己强加了一百一十三种虚拟的病症,竟在时间弧线抻直的过程中一一成真。

为了收书我去过太多奇怪的地方。

这座城市从外表看上去如同海伯利安村般山海环拥、布局严整、结构清晰,居民心境开阔明净,但内里却全是《地下之王》中的环境,“无处不阴森、诡奇、腐烂”。其实简单如人体也要依靠无数组见不得人的器官时刻不停地隐秘蠕动才能维持生鲜状态,庞大如城市,其肌体运作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真正让我吃惊的事情是,在任何幽闭肮脏的角落都会遇到待售的字纸。

我去过倒闭的茶油鸭店,老板说他们出品的鸭子必须用旧纸包裹才能散发出独特的味道,为此他搞了几吨旧报纸搁在厨房。我拣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数张仅在某个特殊年份发行存世量稀少的一份“异见”刊物,还有几张试发行的地下小报创刊号和终刊号,拿到卖场都能从猎奇者手中换回成捆的票子。

我去过某帮会老巢,那地方同时也是某机关大院的“活动室”,由于新进了成套的“精品硬壳子”,便把旧存货们变卖出清。出人意料的是,那些旧书皮烂骨残,显然被许多人蘸着唾沫翻了又翻,并且读得异常认真,其中品相最惨的居然是《处世的智慧》和《被整个世界温柔相待》。经营帮会全靠残酷决断与长袖善舞,老人说“缺啥补啥”,诚非虚言。

不过我没想到有一天收书会收到眼前这个地方。

六面胡同是个地如其名的古怪所在,它的路径极尽曲折之能事,某个夹角处车子甚至无法转弯,经常看到有豪车尴尬地从进口处屁股朝后羞涩地扭动退出,犹如前朝被上司的门房挡驾夹着尾巴遁走的官员。从上空俯瞰下来,它呈一个闭合的不规则六面体形状,胡同口只有一个,既是入口又是出口。这让人在踏入时不能不想起《葫芦峪之战》中被乱石砸死在狭窄山谷中的杨大英雄,不自觉汗毛倒竖,惶然四顾,欲寻条华容小道备逃。

六面胡同只有“一号”这唯一的门牌号,因为胡同的六条斜边圈出的一座“大教堂”已经占据了整个空间。

这的确是一间大教堂般的建筑。《圣殿春秋》里有个愚公一样的家伙固执地要亲手建一座大教堂,可那是中世纪,建教堂的确可以成为保证一辈子吃喝不愁的事业。在眼下几个月就能突击建成十万人体育场的时代,估计不会再有人生出独自搞定一个这种巨型手作的野心。然而眼前这座建筑彩墙拱顶,远远望去的确像是被投掷错了地方的微缩版圣母百花大教堂。

当然一座教堂再招摇,也不会有这种装饰着霓彩灯管的花哨招牌,中午的阳光刺眼,“Dionysus”这几个巨大的字母还没有被点燃,仿佛正在滴着昨夜的陈酒。

我还是来到了这里,朝拜这整个城市的夜店之王,只为了那个女人的三个字。

“我需要。”

切,我可没那么需要。

“年轻人,跟我进来,你就到过了天堂,也进过了地狱,就在尘世得到了永久的祝福。”《特拉侃派教祖言行录》里有这么一句吟诵,估计古代的信徒们是把它当作流行歌曲来哼唱的。

进入“Dionysus”的人虽然得不到永生,但一定能大幅提高对“人间世”的认识程度。我们生活的世界不只有日光下的平静敷衍,黑暗中光怪陆离的部分有时候更接近造物诸君想要的真实。

正午。

一个灰头土脸的书贩子。

大门深锁的夜店。

斜七倒八的街巷里回响着擂鼓般的敲门声。

多么有《九州屠龙》特色的武侠场景。

应门的是个打扮中性的姑娘(或者小伙),涂着浓黑的眼圈(或是三天未睡觉),穿着打补丁的“蓝天牌”运动服(或是故意做旧的乞丐装),戴着耳钉(或是微型耳机),整个人就像一团恍惚不定的芥子气,不停地用哈欠宣告自己有毒有害的特质。

“还有八小时才开门,你找地儿等会儿吧。”

“我是来收书的。”

“我们这儿没你叔。”

“收纸做的书,不买人。我可没打算抢你们的活儿。”

“噢,收书。没这种酒。”

要是林警官在这儿,一巴掌就能让此人持续昏迷三天。

“有人托我来收一本叫《汉德大魔法全图鉴》的书。”

“魔法?贱?啊,我想起来了。‘乌鸦’昨天刚死,今天招魂的就来了!”

乌鸦?招魂?什么鬼!

她转过身去――我确定她是“她”而不是“他”的原因在于她转身甩头的动作让我看到了一截白嫩柔滑的脖子。

我像一个守旧的东洋男人那样对女人的这一部分迷恋有加。

我永远都忘不了她第一次允许我把手放在那里时触电般的感觉。

不,不,莫林,不要想起她。

短短的对话让我精疲力竭,T恤被汗水浸得精湿,癞皮狗一样趴在背上。

对一个书贩子来说,与陌生人交流危机四伏,唯有葬身书堆才能感觉安逸。

“Dionysus”的门厅极有特点。

虽然位置在屋内,但门厅的顶部竟然大半镂空,细碎的正午阳光落下,像鞭子一样抽打在我的额头上,留下斑驳的痕迹。一棵树种在厅侧,或者说屋子原本就是围着树建成,若是遇到降水丰沛的时节,雨被分割成各种形状落到地板巨大缝隙间的泥土里,混杂着一些酒精,把树根灼烧得咝咝作响,枝叶向天空逃逸。

这一段幻想居然没有出处,也许来自于未来的梦境。

无灯无酒的夜店正午本该如灵堂般死寂,可“Dionysus”的大厅里人来人往,看上去无比困倦的服务生们机械地完成着属于自己的清理任务。地上满是碎片残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夹杂着恶臭的焦煳气味,古怪异常。

“蓝天牌”在吧台里翻找着什么东西,我无聊地透过杂乱的人和物件打量整个主屋。“Dionysus”的厅堂高大宽敞得过分,实在不像一个夜店的配置,倒像是为了配合它那宏大的教堂状外貌进行的过度装修。迎面墙上是一幅巨大的壁画,我虽然对艺术史之类的东西并不算关注,但大脑立即兴奋地通知我这是《酒神的狂欢》,提香名作的复制品。虽然看不出酒神在画上所处的位置,但无疑这幅亮丽又充满动感的画作出现在这样的位置极具视觉冲击力,也许会让买醉者产生一种别样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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