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红烧肉炖干豆角 - 奇迹快餐店 - 赵甜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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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红烧肉炖干豆角

第50章红烧肉炖干豆角

朱莉在想延长开店时间会不会影响父母休息,朱春华和刘敏秀也在想,晚一点关门莉莉会不会太累。

“晚上要么我们……”

“老爸老妈……”

三人几乎同时开口。

路上这十分钟大家各发表意见,最后商量下来,三天轮一次。一次两人。营业时间推迟到十点。

回到家,由朱春华付钱,朱莉下单给弟弟妹妹都买了一个智能手表。这点朱春华和刘敏秀坚持,店里赚的钱用于店里经营,除非是有借读费这样的大支出。

万里小区,姚玉老公从蔬菜批发基地回来已经九点。生鲜小超市要想做的好,必须得有足够低的价格吸引顾客。否则人家干嘛不去菜场买,还要另跑一个地方去你们店买。

杨明烨最近就在跑这个,进了家门身上都是寒气,热乎乎的南瓜羹正合适。

这南瓜羹是杨明烨他妈那份省下来的。军军晚饭拿回来时,她尝着这南瓜羹挺好喝,今天这天气喝正合适。于是便放下不喝了。等儿子儿媳回来让他们一人一半。

她一整天都躺在家里,不冷也不热,都没怎么动,她觉得是可喝可不喝的。

军军就把自己这份分给了奶奶一半。

姚玉早半个小时回来,热了小半碗喝。姚玉正要说味道好,听军军说两份南瓜羹朱莉都没算钱,心里便更暖了。举家出门在外,无依无靠,别人不踩一脚就算正常,遇到能互相关照的人实属难得。

这就不仅仅只是两碗免费的南瓜羹了。

“老杨,到时朱莉来买菜,我们就批发价稍微赚点行了。”

杨明烨是在算这个“稍微赚点”控制在多少合适,姚玉以为他不同意,“朱莉的店生意只会更好,以后来我们店拿的蔬菜只会更多,不会亏的。”

备餐台边,朱莉将一大包干豆角倒进不锈钢盆子里,倒上水泡发干豆角。

飞快的将土豆切丝,放进另一个不锈钢盆子里泡着,泡掉多余淀粉。草鱼剔骨,切成长块,用料酒葱姜腌上。发。左手拎住两只啤酒鸭,砍断脖子,鸭骨架中间砍一刀,把鸭子切块腌上。肥肉瘦肉二八比例,剁成肉末,两片藕盒轻轻一夹,肉末从藕片小孔中溢出。

所有准备工作都完成,五花肉焯水干煸,加老抽酱油和桂皮八角翻炒,改成炖锅。另起锅把腌制好的鸭肉干煸,加老抽酱油和桂皮八角翻炒,倒入啤酒没过鸭子,大火煮沸,倒入炖锅中小火慢炖。

泡发后的干豆角在水中冲洗几遍,洗去晾晒时缝隙里的尘土,铺在红烧肉上继续炖。

昨天的杂粮拼盘与南瓜羹仍旧保留,去掉冬瓜虾米紫菜汤。

店外路人已冷的穿风衣都要瑟缩着脖子,朱莉厨师服里只穿了件短袖还觉得热。

中午明珠小区大爷大妈少了些。原先他们能把店里两排四人座的座椅坐满,今天空了几张。朱春华没有数过前两天来的老人家有多少位,但今天耳朵边声音确实小了些。

十二点多的时候,郑明志推开了玻璃门,迈着快要起飞的步伐,找到工作了。老乡说来了华市只要肯吃苦,就一定能赚到钱。老乡给他推荐了一个超市分拣员工作。

拣一个订单七毛钱,据说一天两三百单是最少的量,假设一天两百单就是一百四十元,一月就是四千二百块钱,一天三百单,一月就是六千三。

房租钱和饭钱都有了,饭钱每天控制在十五以内,奢侈点偶尔二十,那么一月饭钱最多六百。一月至少能存一千九百块钱。

上午师傅带着跑了半小时,只要记下超市里所有货架的位置,每天两百单肯定不止。师傅说,这个活很累,要不停地跑,一个月下来,脚趾都是肿的,手也是肿的,因为很容易磕到碰到。比如急的时候手就容易扎到榴莲。

郑明志不怕呀,两条腿两只手不就是用来跑用来干活的嘛。在老家,他的两条腿每天都是山上山下来回跑,种地割草手上的活也没断过。

领导说急缺人,下午就去签合同开始上班。

赚了钱先回老家带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进城里做一次全身检查,然后自己在这边努力赚钱,只要赚够老家一套房的钱就回家,接他们到城里一起住。以后就让他们整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让他们干活啦。

师傅说,做这行一月瘦十斤,担心他本就皮包骨头吃不消。

师傅想多了,咱只是看着皮包骨头,其实咱全身都是腱子肉。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嘛,“浓缩就是精华。”师傅,俺就是为做分拣员而生。俺的腿一定赛过自行车赛过摩托车,俺的手刀枪不入!

十八岁的郑明志不知道怎样抒发他此刻激动的心情,只好都化在这顿饭里。红烧肉炖干豆角,家里的年菜,心情此刻也跟过年一样。

原来老板会换菜,那么前天许的愿望,把红烧肉炖豆腐泡吃个够就实现不了了。没关系,只要有红烧肉都行!

干瘪瘪的豆角很有嚼劲,既有豆角原本清香还有肉味,浓缩就是精华!跟他的身板一样!一根豆角可以扒两口大米饭。一块红烧肉可以吃下小半碗米饭。点了水煮肉片就不点蔬菜了,没关系,里面有豆芽和莴苣。

旁边椅子被拉开。

张超和程哥对面对坐下。两人餐盘里都是满满的碗碟。

程哥请张超吃饭,自己吃的太吝啬不好,于是今天也放开了点。红烧肉应该没人不喜欢吃吧,平常见的馋的尖椒牛柳也来上一份,鱼得来一份,听说多吃鱼对身体好。

再来个炒包菜,没个素菜咽不下去馒头。昨天的南瓜羹不错,喝下去一个下午胃老舒坦了。

他还一个劲儿的让张超多拿。张超要是真豁开去拿,那肯定没七八个菜不行了,但程哥请客,三荤两素,一碗南瓜羹,他觉得是最合适的。

既不会让程哥觉得自己是故意宰他一顿的,也不会有自己寒酸他的感觉。这两种心理他绝对是一个都没有的。

红烧肉炖干豆角,新菜毫不犹豫拿一份,南瓜羹今天同样要蘸着馒头吃。

手上有两万块存款,张超花一百五给自己换了个皮质的表带。

手表是爸妈送的生日礼物,少说有十二年了。原先那根表带接口处断了,那根是真皮的,戴在手上很服帖。后来换过两根,都是十几块钱一根的表带皮质特别硬,戴着不舒服就一直不想戴了,只放在口袋里看时间。

前段时间生活太苦涩与窘迫,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就不舍得在这上面花钱。

因此,程哥就从来没见他戴过。

程哥呼噜呼噜转着边喝南瓜羹,张超掰了半个馒头,掰成小块浸在南瓜羹里,再勺子舀上周边浸了一圈南瓜羹的馒头块吃。“果然是画画的手,手指长,手长得就是比一般人的好看。”

黑色表带把张超的手趁的很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张超对程哥这突如其来的夸赞不知作何回应,只好笑笑说可能是自己戴了手表的原因吧。

旁边郑明志没有兴致听什么手指好看,他的兴趣点在于,这黄不溜秋颜色怪好看的是啥,浸着馒头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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