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208】心计 - 铁鹰出击 - 剑桐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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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208】心计

第210章【208】心计黄一宝像一个老农,穿着一身朴素蓝布衣装,白色粗袜,盘腿坐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根细长烟杆,正在闷头抽烟。

他已练完了丐帮拳,吃完早饭。

女儿和莫豹还没有起床,他俩卧室的门关着。

眼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套烟具:老款的煤油打火机、古式的旱烟袋、梨花木的烟灰盒及一根细长的通烟杆,还有两个奇形怪状的小物件。

烟杆是老式黄铜的,烟锅是紫铜的,整个就是细竹节的款式,长约四十公分。豪华精致,坚固耐用,浑身铮亮,发散出幽幽的金色光泽。

这套烟具是岳父陶瑞麟送给他的,盗自一个民国大户人家,在他手里五十多年,依旧不减昔日风采,

黄一宝抽烟的历史很长,但是烟瘾不大,每天多是早饭以后抽上两袋。

他的烟丝都是自己种的烟叶,紫红色的闪着油光,算是自产自销。

说起他的历史有点复杂。小的时候,因为家乡遭遇自然灾害,村里颗粒无收。幼年的黄一宝跟着父母出来乞讨,路上不小心走散了,他被一伙河南丐帮收留,自此成为“盲流”,浪迹天涯,几乎走遍了大半个中国。

盲流是当时的叫法,后来改称“三无人员”。

这伙丐帮拖家带口,七八个人领着一只瘦猴,背着简单行囊。

每到一地,他们就会找个空的场地表演耍猴,围观者众,借此讨点饭钱。

但是,老大陶瑞麟有闪电手的本领,只要在人群里悄悄走上一圈,口袋里就多了几个钱包。因此,他们表面上是丐帮,实则一群江湖盗贼。每到一地都是短暂停留,白天耍猴或者街头做贼,夜晚入户盗窃,作案以后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无从查找。

他们没有任何户籍证件,就凭着一张嘴自报家门。

那个时代还没有身份证,没有电脑,更没有互联网,绝大多数单位没有电话。

要查证一个人,要么公函往来,费时日久,甚至是几个月;要么派两个人怀揣着介绍信,千里迢迢坐火车去实地核对,有时还要转乘汽车,简称“外调”。被调查者如果谎报家门,你就白跑一趟,花钱费力,空手而归。

因此,盲流成了当时中国社会最难管理的一群人。他们主要来自农村,四处流散,很多人都没有身份证明。因为查证困难,几乎处于失控状态。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这伙盗贼在辰州遇到了灭顶之灾。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进入辰州以后,他们因为连续入户盗窃,一天晚上终于被联防队抓住。由于盗窃数额巨大,包括老大在内,主要案犯被从重从快枪毙了,其他的人也坐了牢,只有宝爷带着媳妇陶春侥幸逃脱。

因为丐帮已不存在,所以他们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夫妻两个无处可去,就在辰州悄悄隐居下来,继续干着偷鸡摸狗勾当。

陶春是老大的独生女儿。

老大其实早就看上了黄一宝,并且花了十年时间,传给了他闪电手的本领。老大一伙被枪毙后,他就成了江湖大盗,带着媳妇独来独往,不留任何踪迹。

之后,随着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实施,他们夫妻属于黑户,在辰州已难以立足。

以前凭着一张嘴就可以出门,瞎编乱说谁也查不出来。后来没有身份证是寸步难行,加上黑道的人四处找他,试图获取闪电手的秘笈,黄一宝就待不住了。于是,他和媳妇陶春带上两箱巨额财宝,悄悄离开辰州,千里迢迢回到了石渡堡。

回到老家,他才得以顺利恢复户籍,办理了身份证。

但是,没人知道他那三十年的真实历史。村里乡亲只传说他走丢以后,在外面一个人流浪,继续乞讨为生,闯荡世界,长大以后去跑买卖发了大财,他也净捡好听的说。平时乐善好施,修桥补路,营造好人形象。

不久,媳妇难产而亡,给他留下一个独女,按照媳妇身前约定,取名叫黄嘉妮。

虽然中年得女,但是媳妇的死给他重大打击,令他心灰意冷,也不再娶。因为没了陶春掩护配合,黄一宝便断了重出江湖想法,一直隐居在小山村,默默无闻。

随着女儿一天天的长大,他也一天天的老去。

到了风烛残年,他的心里最郁闷的,就是闪电手的传承问题。

岳父按老规矩,只将这门绝活传给了他,他是唯一的继承人。思前想后,无论如何,这门绝活不能断在他的手里,自己一定要在入土之前,找到合适的继承者。

他没儿子,传人非他女婿莫属。

可是,这个未来女婿上哪里找?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石渡堡非常小,只有十几户的人家,男女老幼不足一百号人。他们之中,年龄跟黄嘉妮相仿,适合做自己女婿的小伙子有十人左右,但是只有两个留在村里。一个智障,小的时候打架,被人一棍子敲成脑震荡,至今话都说不清楚;一个残疾,腿有点瘸,走路一跛一拐。其他的小伙子都在外面打工,一年难得回来一次。

黄一宝很挠头:他的女儿美若天仙,因为久居山里,却找不到合适的人嫁了。

其实,村里那些在外打工的小伙子,个个都想娶她女儿,人财两得,其中也有嘉妮喜欢的人。但他没法同意,一是这些小伙只想把嘉妮带出去,在外闯荡,他不乐意。二是这些小伙怎么可能跟他学习做贼本领,只要他一开口,绝对吓跑人家。

还有一个特殊原因:这些小伙都是石渡堡的,乡里乡亲。女儿不管嫁谁,自己一旦向女婿亮出了真实身份,难保对方守住秘密,一旦漏嘴就麻烦了,警察很快就会上门。因此,思来想去,最好招个外来赘婿,跟村里人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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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宝不缺钱,两箱财宝足够女儿过一辈子。

他只想未来的女婿老老实实留在村里,传承他的贼王绝活。

当然,学艺要到外面社会去历练的,练完回来,继续安分守己种地。毕竟时代不一样了,做贼风险越来越大,如果不愁吃穿,还是规规矩矩过日子吧!

既然没有合适的人,暂且听天由命。

结果,去年初春,一天早晨,嘉妮去后院的枣园干活,很快慌慌张张跑了回来,跟爹爹说枣园里面躺着个人,四仰八叉,昏迷不醒。黄一宝跟过去一看,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衣衫肮脏,形容枯槁,一看就是一个跑出来的娃儿。

他和女儿七手八脚把小伙子抬回了家,精心调理,很快,小伙子苏醒了。

黄一宝是闯过江湖三十年的贼王,眼睛毒辣,识骨看人。他很快就搞定了这小伙,套出他叫莫豹,是个潜逃三年多的投毒杀人逃犯。为了躲避警方追捕,东奔西走,四处藏身,已经陷于绝境,无路可走。

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了!

他很迷信,他一下子就认定了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传承之人。

这个小子长相周正,年龄大自己的女儿两岁,简直就是绝配。

他不是本地人,家在千里之外,父母双亡。为了复仇,他才下毒杀了当年凶手,有股狠劲,是条干大事的汉子。他自称是独子,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没有拖累。

最重要的,他有命案在身,如果给他一条活路,把女儿许给他,他一定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没有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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