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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去国第十一章砥砺中

被詹姆斯中尉留在树林外面接应的查尔斯准尉,很快就驮着五花大绑的杰克向约克敦去了,穆勒少尉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跟那些胸甲骑兵一起去把他们干掉?”赫兹狠狠地用小刀刮着留了许久的胡子,他仍沉溺在好友死去的悲痛中,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不想去送死。”詹姆斯中尉嘲讽的笑了起来:“老虎没有那么好捉,就算是受伤的老虎,面对面冲上去,也只能是送死。”

那十几骑继续追逐胡仁等的骑兵,听到马蹄声仿佛就在树林外不远的前方,于是把备用的火把点燃,照亮了前方,迅速的踢马向前,这都是很优秀的胸甲骑兵,否则也不会被侍卫长选中,他们一手持着火把,一刀持着马刀,俯下身子任由骏马飞驰把火把上的焰火拉得长长,始终稳稳地骑在马上,没有一丝动摇。

他们冲出了树林,可以听见,马蹄的声音向北方而去,两匹马。骑兵们咬着牙,没有人可以一再污辱大英帝国的勇士,他们很快的就穿越了丹尼尔挖下的战壕,把串在木桩上的同伴的尸体抛在身后。

“叭!”最前面的骑兵一声不吭摔落马下,尽管他相伴多年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同伴也很好地操控了战马没有踩到他,但子弹已经在他后脑开了一朵血花。“轰”最后面的骑兵也摇晃着摔倒,这次大家都听得很清楚,子弹是从身后的战壕发射出来的。

胡仁把手中的前装线膛枪递给约翰逊,接过强忍着尸体恶臭、装填子弹的帕根递来的前装枪,再次瞄准一名调转马头要冲过来的士兵,叩响了扳机,五十码外,又一匹战马倒下。胡仁也很无奈,滑膛枪装弹快些,但五十码外要命中骑兵,几乎不太可能。

站立在战壕里装弹的约翰逊中士,在此起彼落的枪声中,肩膀晃动了一下,但他仍努力用通条把火药桩实,然后把铅弹捅了进去,前装线膛枪的实心枪弹要桩入枪膛,不是件轻松的活,如果秦剑来做这个事,恐怕半小时也不见得能装好弹。

秦剑已经再次装好雷帽,瞄准一百五十码外的那名正在低头查看地上死去同伴的骑兵,胡仁给他的任务,就是射击离得最远的敌人,用缺口一百码的刻度套在目标的头顶,准星慢慢的上移,击发。没有去看目标是否命中,秦剑跳下垫脚用的两根木桩,在战壕里快速的移动了一节,开始装弹,不单单因为这是观测手的事,更因为秦剑认为没有必要,他的枪下向来不会落空,一颗子弹,一条命。

“快点,快点!”胡仁眼见约翰逊慢吞吞的装好引火药,就着急地把枪抢过来,把发射完的的枪塞给约翰逊,他急急举枪对着七十码外的敌人,却没有发现约翰逊的口中溢出鲜血,用那胡仁刚塞给他的前装滑膛枪支撑着身子。

胡仁这次没有马上击发,他放下枪,深呼吸了一下,用左肘顶着战壕的边上,转瞄急速冲来的最前面的骑兵,击发,命中战马。前面的敌人已经只有九个了,但胡仁却有些后悔留下来吃掉对方的决定,他的双手已经无法稳定了。

面前的骑兵没有再冲过来,他们全部下了马,装填枪弹,因为他们已经发现,面对着他们的两道战壕侧翼,都被搬了几根削尖了的木桩竖起,约翰逊他们人太少,只能搬动三四根木桩,但对于窄小的战壕侧翼,这已足够了,而就算没有这些木桩,对于战壕里的胡仁他们,骑兵的马刀也很难有用武之地。

胡仁听到一声枪响,突然颈间一热,整个人被扑倒在战壕里,有腥臊的液体溅喷在他的脸上。胡仁把脸一抹,睁开眼睛,却见到一些白花花东西跳动着混合着鲜红的血,吓得他连忙在壕沟里手脚并用后挪了几步,这时才发现,是被子弹掀开一块头盖骨的约翰逊,他刚才见到的,是约翰逊裸露的脑浆。

胡仁一把抱起约翰逊,很快触摸到他肩后的另一个溢血的弹孔,约翰逊已死得通透,胡仁在星光下用手抚摸约翰逊那失去一块头盖骨的地方,还有背后的弹孔,连忙用汉语高叫道:“后面!后面!有狙击手!”

抱着约翰逊,胡仁的眼泪忍不住淌了下来,按约翰逊中弹的位置,应该是他回过头见到火光马上就扑向胡仁,他想不到这个鬼佬,真的舍命救他。之前让布莱德雷先带奥哈拉走,也不过在一瞬间认为只要俘虏奥哈拉,就算自己死了也算有代价。而如果自己带着奥哈拉走,余下的人是拖不住对方的,那是已经到了绝地,无可奈何的一种权衡。

#奇#他心里从来就没把这些鬼佬当成战友,从他坚决不把“广州一期”和其他三个连队混编就可见端倪,刚才决绝地放弃两个步枪手,除了战术上的因素,更是因为胡仁认为鬼佬不值得他去考虑是否要回去救。包括到现在为止,胡仁也没有去考虑是否回去救安德鲁、或者安德鲁俩兄弟的命运会怎么样。

#书#“帕根!蹲下!注意隐蔽!”胡仁望着约翰逊混合着鲜血的脑浆,终于第一次不再催帕根快点装弹。

#网#帕根给胡仁发射完的前装线膛枪装好子弹,正在装引火药,连忙一缩脑袋,这时斜对着战壕的树林里冒出火光,一颗子弹就从他头顶飞过。秦剑的枪也响了,树林里传来一声惨叫。胡仁放下约翰逊,端起前装线膛枪,前方七十码处,那些胸甲骑兵把战马圈在前面作为掩体,正在给火枪和短火铳装药,胡仁一枪就把战马间露出半边脑袋的家伙打中,这引起了战马的嘶鸣,胡仁换上装好弹的滑膛枪,压下枪口击发,他所瞄准目标安然无恙,但隔邻的骑兵抱着脚在地上打滚。

这时胡仁快速地缩下身子,身后射来的一颗子弹就打在他刚才的位置。

而这时秦剑还没有装填好。前面同伴接连死亡的骑兵终于想起要熄灭火把了。但就算他们不熄灭火把,胡仁他们也不敢露出脑袋开枪。帕根蹲在壕沟里颤抖着,他想不到约翰逊就这么死了,强壮如牛的约翰逊在警卫队里可以扳下任何人的腕子,每次越野的训练或行军,约翰逊身上都起码背着体格赢弱的战友的另外三把步枪和两个背包。

帕根一向以来觉得约翰逊是自己无法超越的目标,但他现在就这么死了,如果不是州长的那一嗓子,自己也一样就死了,死亡如此的接近,天空中闪烁着的星光,是不是北极光?是否就是传说中华尔基利1的翅膀?或者那细小的月牙,就是死神的弯镰上的寒芒?帕根突然无比虔诚的跪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无所不能的主啊,你不要离弃我。”

约克敦雅致的书房里,康华利伯爵接见了押着俘虏前来的查尔斯准尉,二等兵杰克跪在地上,他语无伦次,不知是因为杀害了同袍的罪孽使他不得安宁,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位伯爵让他惶恐不安。

伯爵没有去管杰克,他只是问准尉:“支援你们的部队到了没有?”

“尊敬的伯爵阁下,少校已经和我们会合。但少校已经英勇的殉职,其他人正和我们第十小队一起,努力奋战,相信很快就会传来捷报。”查尔斯准尉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说出詹姆斯中尉让他转达的:他们到了,不过很快就会被干掉。

“殉职了?”伯爵有点惊讶,不过他望了杰克一眼,他就明白了,对方派来了接应的人手。

杰克献宝一样,不等逼问,就谄媚的说:“我可以画出地形图,叛军就在八十英里外,他们的番号是十四州警卫队……”

康华利中将厌恶地挥了挥手,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他讨厌这种出卖战友的败类,他对准尉说:“带他下去,弄出地图,然后我给你三百人,和四门炮,够了吗?”受过良好训练的英国皇军陆军,三百人足够对抗一千人的叛军了,更别说杰克还提到叛军里有十岁的小孩。

“但是阁下,我只是准尉……”

“那么你现在是中尉了我的勇士,我相信在你出发前晋升文件可以弄好的,完成这个任务后不用回来,我会派遣一支队伍去纽约,你和他们会合后一起去纽约加强防守。2”伯爵笑着说完,倒了两杯酒,把一杯递给刚刚晋升的查尔斯中尉:“为了大不列颠的荣誉!干杯!”

“为了大不列颠!”

<晚上还有一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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