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死亡日记本》(12)
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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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警方发出对屠国强的拘传令。“8·24谋杀案”专案组常彪队长组长亲自率队驱车到省城,传唤屠国强。
武侯区皇爵花园。绿树掩映。
一辆蓝白色面包车开进大门,悄然停在四栋二单元门前。常队和三个便衣从车门跳下,快步走进大门。
他们乘电梯直抵12楼,意外发现对着电梯门的值班台空荡荡的,背后墙上的“天宝影视”logo灯也没开。12楼a座大门紧闭着。
常队在门上敲了敲,没有人应答。加重力再敲,也没有回应。他发现防盗门上贴着一张“停电通知书”,瞟了一眼,上面印着:“请您于8月31日及以前交清所欠电费及电费违约金,如果您逾期未付清电费,我们将根据《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得不对您停止供电。”
在“停电通知书”旁边还别着一张小纸条。常队顺手取下来,打开一看,竟是一张燃气气费催缴通知单。常队露出疑惑之色。三个手下面面相觑。
正在这时,公司对面的房门打开了。一个肩挎公文皮包、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出来,朝电梯门走去。常队叫住他,问道:“请问,天宝影视公司是在这里吧?”
“正是这里。”白领指了指对面的a座说,“但是公司已经搬走了。”
常队很意外。
“搬走多久了?”
“不太清楚,有半个多月了吧。”
“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吗?”常队急切地问。
“我是另外公司的,不认识他们,不晓得搬到哪里了。”
“唔,谢了。”常队失望地说。
常队一行来到皇爵花园物管处。物管处主任是位快人快语的女士,穿着深蓝色制服。常队向她出示了警官证,说明来意。
“我们想了解一下,四栋二单元的天宝影视公司是不是搬走了?”
“哦哟,很大的一家公司。”她感叹道。“确实已经搬走了。”
据主任说,四栋二单元12楼a座并不是天宝影视公司的房产,而是公司租用的。
“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没有多久。”她叫身边的物管人员拿过来一本资料簿,翻到一页。上面记着,四栋二单元12楼a座已结清物管费和缴款时间。
“9月15日搬走的。”她说。
“知不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常队问。
“不知道。”物管主任回答。“不过听说他们在大邑平安镇有个影视基地,好像规模挺大的。”
“好的,谢谢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