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6章第二十五章浊山无病
第766章第二十五章浊山无病
工地上的伙食相当不错,按着最好的伙食有酒有肉的标准,工地上的伙食能分,虽然没酒,但它有肉。
肉是好物,理论上肉菜很少有难吃的,工地上干活的氓庶们就吃得很有滋味,但无病觉得他们未必是觉得好吃,更大的可能是体力消耗太大,吃什么都香。
跟着奚齐走了一圈,无病也对工地有了些许了解,工地上有为老人和孩子准备的轻省伙计,但大部分活还是重体力活,对体力消耗很大。
工地上计算工钱是按工作量,完成当天规定的工作量,并且质量没问题就行,具体花多久才能完成,胥吏们并不管,也没那么多人手从头到尾的监督。
无病留意到那些干活的男人与女人干得格外吃力,青筋直冒,肌肉隆起,汗流浃背,要多狼狈有多狼狈,终于干完时每个人累得走路都打飘。
从伙食标准也同样能看出一二,给干重体力活的男人和女人准备的餐食格外丰盛。
一日食三餐,餐餐有肉,饭和肉的分量都很足。
无病与奚齐虽然是来蹭饭的,但庖人还是为两个人准备了重体力活的标准伙食,蒸饼四个,每个蒸饼的个头都有无病半个脑袋大。下饭的菜一碗,说是碗,用来给无病洗脸都够。
碗里也不都是菜蔬,只有一半是野菜,剩下半碗全是羊肉、狗肉与豚肉,无病捧着碗掂量了下,估算菜蔬的分量为一斤,肉的分量约为十两,又问了问小吏,估算得差不多。
吃得完吗?
无病瞅了瞅那些狼吞虎咽的氓庶,有拿出竹筒将肉往里放准备带回家的,也有吃得快的已经在拿蒸饼擦碗底汤汁,快吃完了,更有甚者已经光碗,拿着空碗去打羊骨和豚骨、辣角共同熬的骨头汤。
无病咬了一口蒸饼,揉面的人一定很有力气,蒸饼很筋道,但单纯的吃蒸饼还是太单调,尝完蒸饼再尝肉。
羊肉与豚肉每块都切成了方肉,和无病的拳头差不多大,看着就很腻,吃起来也很腻,炖得一点都不烂,就是熟了而已。再尝野菜,应该是烫熟的,也只是烫熟了。
无病忍不住看向正在煮饭的厨房,说是厨房,都没什么遮挡,就是用石头垒了一排灶,上面架着铁釜与蒸笼。
蒸笼里蒸着蒸饼,而铁釜里也没闲着,除了用来蒸蒸饼的水,还有许多肉,无病看过去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往铁釜里倒了一盆切好的肉,再将蒸笼放上去。土灶的灶口同样没闲着,搁了一只陶瓮,瓮里同样是水加肉。
不论是那种烹饪,煮肉时都只搁了盐和葱姜辣角,再无其它,即便是葱姜辣角都没切碎,而是随便切了两下,大块大段的。同彭祖对食物烹饪的追求,这些人根本不能称之为厨子,对他们做出的食物味道抱有期望无疑是想不开。
奚齐三两口干掉一块方肉,见无病左顾右盼,不由问:“怎么了?”
“我想阿父做的饭食了。”无病瘪着嘴道。
“工地上要准备的饭食量太大,只追求量大管饱,很难做得好吃,无病先凑合一下,等大父将周围的乡里都转一圈,大父带你去城里最好的食肆吃。”
“比阿父做得好吃吗?”
奚齐面不改色的回答:“差不多。”
无病有了盼头,却仍旧没什么胃口,奚齐见了也不强求,等会打包就是。再走几段山路,崽崽饿了再拿出来热一热,自然吃得津津有味。
“大父,这么多肉哪来的?”无病好奇的问,一餐半斤,日食一斤半,虽然工地上只有千把号人,比不得那些大路与运河工程,每日也得消耗六七百斤肉。
帝都有专门养家畜的屠户,但这地方不是帝都,人口太少,无法像拥有三十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帝都一般带动起专门养家畜的屠户。
这么多肉哪来的?
“都是跟乡里买的。”奚齐道。“我不是说了吗?很多农人家里都养了牲畜,卖到城里,城里对肉食的需求也没...也不能说不大,只是价格定高了,城中的人买不起,定低了,乡里又亏了。卖更远一些的城邑倒是卖得出去,但交通又不方便,大多是自己吃掉。修建道路水利都是重体力活,伙食里油水少了会死人的,都是从周围乡里购买家畜宰杀给服役的役者与雇佣的氓庶食用,他们都挺开心的。等这条渠修好了,周围乡里的家畜也该吃完了。”
“那个时候又卖不出去了。”
“怎么会,这条渠修好了还有别的渠,每个乡都要修一条,这些人手是从三个乡抽的,约定每个乡修渠,回头还要搭建水车,按抽签决定顺序,待渠修好了还要修路。待路修好了,家畜就可以运到更远也更繁华的邑郡贩卖,那个时候就卖得出去了。我跟你说,北边大野泽那边到处都是良田沃野,全是上田和中田,每亩地都种了粮食,没有养家畜的地,咱们邑的家畜运过去,半天就能卖光。”奚齐道。
无病哦了声。“菜蔬也是农人种的?”
“除了菘菜,其余都是野菜,河滩上、山坡上、田埂野地里到处都是,干不了重活的老人和幼崽采摘卖给我们的,两个钱就能买一筐。”
“真便宜。”无病由衷道,帝都的鲜菜都是论斤卖。
“很正常,城邑里种菜的地方少,物以稀为贵,乡野里这些东西随处可见,自然便宜。”
吃饱喝足,奚齐也没急着继续走,天色不早,与其露宿荒野不如在工地上对付一宿,顺便烫个热水脚,走了两天,脚也累。
奚齐捏着无病白嫩的脚掌,脚底板上赫然有两个水泡,心疼道。“你脚上长了水泡怎么不告诉我?”
无病恍然。“水泡?难怪我觉得走着不太舒服。”
“你不舒服怎么不说?”奚齐问。
无病道:“你都那么累了,背不动我。”
奚齐怔了下才反应过来无病什么意思。“那你也不能逞强,我一个人背不动,也可以和护卫一起擡着你。”
无病一脸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奚齐无语。“算了,你忍忍,我把水泡给你挑了,挑了以后才能恢复得快。”
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奚齐自然带了针线包,正好用针挑水泡,将无病的脚放热水里烫烫,洗一洗,洗干净了再挑水泡,挑得非常有技巧,无病都没觉得疼。
水平挑破,再用干净的布吸走脓液,最后嚼碎草药孵在无病的脚上,虽然不敷也可以,但奚齐觉得还是以防万一为好。
“大父,你脚上怎么都不长水泡?”无病抱着自己被包扎成猪蹄的脚丫子好奇的问开始烫脚的奚齐。
她一路上虽然也走路,但一旦走累了奚齐就会背她,如此轻松尚且长了水泡,奚齐却没有。
奚齐擡起脚给无病看了看自己的脚底板,脚底板上有一层厚度惊人的茧子,无病瞅了瞅那不逊色履垫的脚底板,不由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脚底板,柔软细嫩,手感很好,同奚齐那粗粝的脚掌差异之大堪比狗与狼。
无病惊奇道:“大父的脚怎么长的?”
“水泡长好了会生成茧,茧多了就会这样,不论走多远脚底都不会再长水泡。”
无病抱着自己柔软细嫩的脚丫子无法言语,大父你得是走了多少路才能将脚底板走成鞋垫?惊讶完了无病摸着自己的脚丫想到一个问题,陪着奚齐巡视完了,自己的脚脚会变成什么样?这两个水泡好了难道就不会再长了吗
事实证明无病的预感非常准确,奚齐的下乡巡狩长达两旬,因为环境好和已经改善的乡里大多走过,因而这一次转的乡里都是穷乡僻壤中的穷乡僻壤,道路极为难行。小家伙跟着跑来跑去,水泡愈合了又长出来,奚齐终于回城时小家伙的脚底板已不复往昔的细嫩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