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准风月谈》(12)
第一百零五章《准风月谈》(12)
男人的进化
虞明
说禽兽交合是恋爱未免有点亵渎。但是,禽兽也有性生活,那是不能否认的。它们在春情发动期,雌的和雄的碰在一起,难免“卿卿我我”的来一阵。固然,雌的有时候也会装腔做势,逃几步又回头看,还要叫几声,直到实行“同居之爱”为止。禽兽的种类虽然多,它们的“恋爱”方式虽然复杂,可是有一件事是没有疑问的:就是雄的不见得有什么特权。
人为万物之灵,首先就是男人的本领大。最初原是马马虎虎的,可是因为“知有母不知有父”的缘故,娘儿们曾经“统治”过一个时期,那时的祖老太太大概比后来的族长还要威风。后来不知怎的,女人就倒了霉:项颈上,手上,脚上,全都锁上了链条,扣上了圈儿,环儿,——虽则过了几千年这些圈儿环儿大都已经变成了金的银的,镶上了珍珠宝钻,然而这些项圈,镯子,戒指等等,到现在还是女奴的象征。既然女人成了奴隶,那就男人不必征求她的同意再去“爱”她了。古代部落之间的战争,结果俘虏会变成奴隶,女俘虏就会被强奸。那时候,大概春情发动期早就“取消”了,随时随地男主人都可以强奸女俘虏,女奴隶。现代强盗恶棍之流的不把女人当人,其实是大有酋长式武士道的遗风的。
但是,强奸的本领虽然已经是人比禽兽“进化”的一步,究竟还只是半开化。你想,女的哭哭啼啼,扭手扭脚,能有多大兴趣?自从金钱这宝贝出现之后,男人的进化就真的了不得了。天下的一切都可以买卖,性欲自然并非例外。男人化几个臭钱,就可以得到他在女人身上所要得到的东西。而且他可以给她说:我并非强奸你,这是你自愿的,你愿意拿几个钱,你就得如此这般,百依百顺,咱们是公平交易!蹂躏了她,还要她说一声“谢谢你,大少”。这是禽兽干得来的么?所以嫖妓是男人进化的颇高的阶段了。
同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却要比嫖妓更高明。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终身的活财产。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也没有,何况恋爱。不管你爱不爱,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之下,你得从一而终,你得守贞操。男人可以随时使用她,而她却要遵守圣贤的礼教,即使“只在心里动了恶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起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却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礼教婚姻的进化意义,也就可想而知了。
至于男人会用“最科学的”学说,使得女人虽无礼教,也能心甘情愿地从一而终,而且深信性欲是“兽欲”,不应当作为恋爱的基本条件,因此发明“科学的贞操”,——那当然是文明进化的顶点了。
呜呼,人——男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
自注:这篇文章是卫道的文章。
九月三日。
同意和解释
虞明
上司的行动不必征求下属的同意,这是天经地义。但是,有时候上司会对下属解释。
新进的世界闻人说:“原人时代就有威权,例如人对动物,一定强迫它们服从人的意志,而使它们抛弃自由生活,不必征求动物的同意。”这话说得透彻。不然,我们那里有牛肉吃,有马骑呢?人对人也是这样。
日本耶教会主教最近宣言日本是圣经上说的天使:“上帝要用日本征服向来屠杀犹太人的白人……以武力解放犹太人,实现《旧约》上的豫言。”这也显然不征求白人的同意的,正和屠杀犹太人的白人并未征求过犹太人的同意一样。日本的大人老爷在中国制造“国难”,也没有征求中国人民的同意。——至于有些地方的绅董,却去征求日本大人的同意,请他们来维持地方治安,那却又当别论。总之,要自由自在的吃牛肉,骑马等等,就必须宣布自己是上司,别人是下属;或是把人比做动物,或是把自己作为天使。
但是,这里最要紧的还是“武力”,并非理论。不论是社会学或是基督教的理论,都不能够产生什么威权。原人对于动物的威权,是产生于弓箭等类的发明的。至于理论,那不过是随后想出来的解释。这种解释的作用,在于制造自己威权的宗教上,哲学上,科学上,世界潮流上的根据,使得奴隶和牛马恍然大悟这世界的公律,而抛弃一切翻案的梦想。
当上司对于下属解释的时候,你做下属的切不可误解这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因为即使你绝对的不同意,他还是干他的。他自有他的梦想,只要金银财宝和飞机大炮的力量还在他手里,他的梦想就会实现;而你的梦想却终于只是梦想,——万一实现了,他还说你抄袭他的动物主义的老文章呢。
据说现在的世界潮流,正是庞大权力的政府的出现,这是十九世纪人士所梦想不到的。意大利和德意志不用说了;就是英国的国民政府,“它的实权也完全属于保守党一党”。“美国新总统所取得的措置经济复兴的权力,比战争和戒严时期还要大得多”。大家做动物,使上司不必征求什么同意,这正是世界的潮流。懿欤盛哉,这样的好榜样,那能不学?
不过,我这种解释还有点美中不足:中国自己的秦始皇帝焚书坑儒,中国自己的韩退之等说:“民不出米粟麻丝以事其上则诛”。这原是国货,何苦违背着民族主义,引用外国的学说和事实——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呢?
九月三日。
文床秋梦
游光
春梦是颠颠倒倒的。“夏夜梦”呢?看沙士比亚的剧本,也还是颠颠倒倒。中国的秋梦,照例却应该“肃杀”,民国以前的死囚,就都是“秋后处决”的,这是顺天时。天教人这么着,人就不能不这么着。所谓“文人”当然也不至于例外,吃得饱饱的睡在床上,食物不能消化完,就做梦;而现在又是秋天,天就教他的梦威严起来了。
二卷三十一期(八月十二日出版)的《涛声》上,有一封自名为“林丁”先生的给编者的信,其中有一段说——
“……之争,孰是孰非,殊非外人所能详道。然而彼此摧残,则在傍观人看来,却不能不承是整个文坛的不幸。……我以为各人均应先打屁股百下,以儆效尤,余事可一概不提。……”
前两天,还有某小报上的不署名的社谈,它对于早些日子余赵的剪窃问题之争,也非常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