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刺激和摊牌
江崇焰好像跑了很久。
耳畔是呼呼风声。梧城的夏夜,蝉鸣声一圈接着一圈。迎面吹来夏天的风,zao.热的,潮.shi的,海边入海口城市,两千万人在这里繁衍生活,江滩金黄色欧式建筑群亮起璀璨华灯,一路点亮世间星辰。
他跑动的时候轻盈。速度很快,疾风吹过他鬓边飘扬的浅金色发丝。
他在塘省清风市歧玉村长大。
后来被接回梧城,直到现在。
他不怎么喜欢这座大城市。最发达,最耀眼,最遥远,最冷漠。
他是直到23岁的那一年,才开始一点点,慢慢地,爱上这座城市。
因为那一年,他遇见了一个很讨厌的人。
长得讨厌。性格讨厌。表情讨厌。
说出来的话,每一句,每个字,都讨厌。
丝毫没有边界感地和自己亲密接触,毫不忌惮地挑逗戏弄。
很讨厌。
嚣张跋扈地闯入自己的私人领地,屡次撞见自己难堪的私密时刻。
非常讨厌。
讨厌她那双秋水一样的眼睛,总是狡黠地笑。讨厌她纤细白皙的脚。腕,高跟鞋踩得咚咚响。讨厌她乌黑绸缎一样的长发,柔顺地飘来飘去,以为自己是什么仙子。讨厌她总是做坏事的手,手指甲花枝招展,指。腹却软得像一团白云。<
江崇焰人生中所有的第一次全都被她抢走了。
她是强盗。她是魔鬼。她有全世界最强大的法力,邪恶地掠夺了他的全部。
让他的生命里全是她,让他的所有秘密都被她张牙舞爪地拿捏,让他永远挫败、痛苦、煎熬地被她牵着鼻子走。
他讨厌她。
他爱上了这座城市。
……她是这座城市的化身。
江崇焰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夜色弥漫,头顶一轮圆月,风轻云淡,天幕开阔,繁星满天。高大的年轻男孩在夜风中奔跑,河边的小花在微风中摇晃,无数人影从他身边掠过,他在风中穿梭。
他太讨厌她了。
最讨厌了。
“要哪一种?”
“粉红雪山。”
“送给谁?需要包装和卡片吗?”
“送给喜欢的人。”
江崇焰拿走了店主精心包装好的花。走出了店门。
金发没扎,飘起来的时候像一团火。男人衬衫被风吹起,宽松地荡起褶皱,又被宽阔的脊。背浅浅洇出汗湿的痕迹。
裤子松松垮垮堆在脚腕,跑起来的时候上衣被掀起来一截,隐约露出一小段劲瘦的月。要和月。复部利落的线条,又收进细窄的银色腰链里。
手里小小一束花。
粉红雪山。
花瓣小巧鲜妍,层层叠叠,第一眼看过去似乎是纯白的,而极其浅淡的淡粉色像是水墨一样晕染开来,在白纸上泼洒一片。
他家里也有一束粉红雪山。至今都还在。
是那女人教他养的。
同样的一束花。上一次,在begin今夜风暴的演出现场,他邀请她来看,两个人在清吧里听歌,在梧城的秋夜里散步,最后他带着喝醉的她回家。
程柒说,这叫约会。
江崇焰从来没约会过。那束花,买了,却没能送出去。只是犹疑着包了一层大黑袋子,遮盖掩饰,若无其事地转过头,说这是衣服,这是他自己的东西,反正和她无关。
上一次,没能送出去的粉红雪山。
这次终于能够被他勇敢地紧握在手心。
他想起那女人说过的话:
“像这种粉玫瑰,一般是送给暗恋对象的。比如初次约会的时候,比红玫瑰少了一点直接,是一种青涩的初步的欣赏和爱慕。你以后跟女孩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可以送。”
“粉红雪山的花语是,纯真的爱情,倾慕,爱意,柔和,细腻,初恋与纯洁。”
他想,他太骄傲,太倔强。心里万般情绪,到了嘴上大打折扣。不愿意说,不想说,说不出口,表达不出来。
一点点累积,积压,太多话压在心里,水位越来越高,堤坝越来越岌岌可危。
江崇焰自认自由,桀骜,叛逆,他连家庭和命运都可以反抗,他曾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锐利孤独地走下去。
人这一生有很多个第一次。很可惜,江崇焰人生中所有的第一次,都在23岁这一年,给了这个女人。
工作室没人。家里也没见那个身影。
江崇焰没有太多思考,熟练似的,转身就去了桃色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