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 -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 余言树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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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斯文看了一眼,赶忙拉紧了她:“那个人是喝醉了吧,咱们快走。”

刚刚买文具耽误了一会儿,再出来校门口已经不剩多少人。

林时初被她拉着往前走,还时不时回头看,那个人好像是程建军。

尧山的男人大部分都不算太高,像程建军这种一眼就归类于高大体格的,少之又少。

晚上光线不好,隔着些距离她又不敢确定,就这么半推半就,往回去的方向走了。

冯斯文陪她走出二三十米,直到回头再瞧不见那个醉汉,才放心松了手:“时初,你赶紧回去吧,我也得回宿舍了。”

“好。”林时初望着前面那段黑漆漆的路,默了一瞬,“你回去告诉我啊。”

冯斯文拎着袋文具,在手上晃了晃:“好嘞,我扭头几步就进校门了。”

在回去的必经之路上,林时初隔着老远就看见他了。

麻将馆门口,程彻懒散靠着根电线杆子,时不时低头点两下手机。

手机屏幕蓝调的光线衬出一张清俊的脸。

等人走近,他淡淡问了声:“电话怎么没接。”

“你打给我了?应该是刚刚没听到。”

林时初在文具店打给刘云霞的,刘云霞没接,随后把手机放回书包里,一路上再没拿出来。

“今天先别回去,上二楼待着吧。”他站直了身子,懒洋洋朝麻将馆扬了扬下巴。

“怎么了?”

“程建军又喝酒了,指不定待会儿又接着拆家。”

他和刘云霞早就习惯了,考虑到林时初,还是别回去的为好。

程彻转身走了几步,擡脚迈进门,林时初跟着他走,二人穿过一楼吵吵嚷嚷的大堂,上楼,林时初下意识想到在文具店外看到的那个模糊人影:“程彻,我从学校出来,路上好像看见他了,在校门口那条路,但我没看清。”

程彻摁了门锁,在“滴”的一声后打开,“我妈去那条路找了,估计又得折腾一晚上。”

程建军的事儿他不想管,也管不了,之前程建军醉酒打人那次,他还挺希望对方不和解,坚持把程建军送局子里才好。

像程建军这种人,也许只有戴上银手镯吃两年牢饭才能老实。

林时初进去卸下书包,抽了两本题出来,周围没看到高一点的桌子,只能用茶几将就下:“那我在这儿写会儿题吧。”

“嗯。”

程彻书包里装了套物理卷子,但没打算做,单纯是放学随手抓了本放进去的。

他去冰箱拿了罐可乐,指尖扣住拉环稍微用力,汽水发出“呲”的一声。他合上柜门人都走出去两步,才想起屋里还有个人:“可乐,要吗。”

林时初擡头,目光落向他手里的蓝色易拉罐:“要,谢了。”

程彻折回去又拿了瓶,过去放在她手边。

林时初拿起可乐罐,手掌接触的地方触感冰凉,旁边程彻拿出手机准备开游戏,完全没有要写作业的意思。

林时初默不作声喝了口可乐,又忍不住侧头看他:“你不做作业吗?”

“不做。”程某人气定神闲点了点手机,眼皮都没擡一下。

“程彻。”林时初顿了顿,“就剩一年了,辛苦也就这一年,等高考完,离开这个地方吧。”

他不该就这么浑浑噩噩地烂在这儿。

程彻擡眼,一瞬不移地看过来:“怎么?”

“你讨厌这个地方,不是吗。”

在程彻衣柜下的那箱子东西,除了小学六年级的奖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成绩单,林时初那天挨着看过,程彻初中的成绩还算不错,按道理能上市一中。

不知道他什么原因没去上,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现在这样。

其中初三年级语文试卷的某篇作文她记得非常清楚,上面程彻说他讨厌尧山这个地方。

末尾有两句话他形容尧山,分别用了乌云,泥泞,荆棘和枷锁这四个词。

说尧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沼泽,每个人干干净净地进来,出去都披上了魑魅魍魉的皮。

程彻手机上那局游戏一直没点确认,已经自动退出,不进入列队行列。

他靠着沙发,散漫笑了下:“我没钱没本事,离开这儿,又能怎么样。”

就像程建军说的,他现在吃的用的全都是家里给的,离开这个家,他什么都不是。

“和我一起考东大吧。”林时初手上不自觉用力,捏着易拉罐发出一声轻响,“和我一起。”

话音落下,类似于一瞬耳机里的嘈杂电流音,屋里所有光源倏然黑了下来。

停电了。

程彻手机屏幕还亮着,林时初只能借着这点光勉强分辨出他的轮廓。

那道清瘦的轮廓缓缓动了动,似乎有认真思考她的话。

过了半晌,程彻慢悠悠起身,没回答她的话:“我去拿个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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