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布 -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 余言树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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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北京的天气很好。

没有扑在人脸上像刀刮似的冷风,出门也不用穿得像个法式面包,厚墩墩的围上一身。

林时初年前接单赚了不少钱,过了个年,人都变懒了,三月眼看着就快过完了,才正儿八经接了开年第一单。

对方是个音乐学院的男生,二十岁,来时背了把琴,镜头里人高高瘦瘦,肉眼看着却有点过分清薄了,灰色运动裤下那两条裤管都感觉空荡荡的。

林时初也就大人六岁,但看着镜头,也难免想唠叨说:“你太瘦了,你们音乐学院饭菜这么难吃的吗?”

男生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下后颈:“生病了,吃不胖。”

不小心问到人私事,林时初握了握相机,抱歉说:“不好意思,不是故意的。”

“没事。”男生到不介意,“能再多拍几张吗。”

“行,你笑一下吧。”林时初往前跟了两步,调好镜头对准他。

从下午拍到傍晚,七七八八拍了四五十张。

这么爱拍照的男生,好像不多。

林时初完工有点渴,顺便请这个男生喝了杯果汁,算是弥补一下刚刚的小插曲。

从拍摄结束男生的电话就一直响,果汁拿在手里刚喝了两口就又被催了,“那个,姐,谢谢啊,今天的图我多久能拿到,我希望,越快越好。”

林时初最近没别的事,算是清闲:“最迟,后天。”

“行,那我先走了。”

“好,路上慢走。”

等人走了,林时初坐在奶茶店里,从包里拿出相机开始翻,一张张浏览过这一下午的成果。

翻到某张半身照,她目光不自觉定格在他手背上,是成片的淤青,像长期打针打出来的。

再加上他那句“生病了,吃不胖”,难免让人多想。

林时初上了一下微博,从他上周约拍的私信里点进去,这个男生置顶的第一条图文,是他和女朋友同台演出的合照,女生穿着洁白的礼服坐在黑色钢琴前,他站在她身后,手里架着那把小提琴,略微颔首,满眼都是她。

往下一翻,是他记录的一些病例和吃药情况。

二十岁,癌症晚期。

林时初看到那一张张病例,眼前闪过那个男生面向镜头的笑脸,说,“姐,这笑得行吗,给我女朋友看的。”

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林时初这几年拍过形形色色的人,夫妻,小孩,还有女人生病化疗怕头发掉光不好看了,找她先拍一组,说如果病能治好,等头发重新长出来,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不能,翻翻照片也全当个留念。

林时初从前有种木讷的钝感,自从她拿起相机学会拍照开始,她便很容易共情这世上的一草一木。

也共情她镜头下的每一个人。

相机里暂停的不止是一张没有温度的照片,而是形形色色,不同维度上的人生。

林时初退出微博,忽然想给程彻发消息。

小狗永远奔向你:【在家吗。】

morven:【在,怎么了。】

小狗永远奔向你:【一起吃饭。】

morven:【去哪儿吃,有想好的吗。】

林时初想了下,没什么想吃的馆子:【去你那儿,你做给我吃。】

程彻最近还在画新世界美术馆的稿子,林时初进门就看见客厅茶几上铺满了a4纸,全是各式各样的造型草稿。

林时初往里走着,把背着相机的双肩包摘下来,程彻很顺手就帮她接过去了。

动作自然到理所应当。

她看了眼茶几上乱糟糟的状态,替他小小的抱不平:“你师父这么压榨你啊。”

“没有。”程彻把背包放在沙发上,弯腰把茶几上的东西收拾了,“刘爽是我师父,我总得把东西弄出个样子,不能让人看完觉得,刘爽的徒弟,就这啊。”

屋里有点热,林时初把外套也脱了,里面是件米白色的针织衫。

她走去冰箱打开柜门看了眼,里面蔬菜比上次多了些,成色还很新鲜,不像是在里面放了好几天的。看来程彻最近,有把她的话听进去,在努力的过出个人样儿。

程彻回来在北京待着的这半年,一个人住别说做饭,外卖都懒得点,饿了就啃两口面包。

或者吃那些加点水就能自热的餐食,方便,快速,吃完盒子一盖还不用刷碗。

不饿就干脆不吃。

他就是铁打的身体也经不住这么糟蹋。

程彻把那塌a4纸叠成一摞,随手放在笔记本电脑上,回头瞧她:“想吃什么?”

林时初盯着冰箱,从里面拿了瓶饮料,像报菜单那样的,“红烧排骨,糖醋里脊,剩下的你看着做。”

除夕那天他炒了盘红烧排骨,林时初还记得,很好吃。

程彻去洗干净手,才来冰箱拿了几样食材进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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