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黑布鞋
第27章黑布鞋
午膳过后,宋颂也收到了闻珺义叫帮工传来的消息,说是很多乞丐都病了,他不敢放他们进店吃饭。
经常在小店吃饭的乞丐大部分都没有固定的住所,很多人的房子要么被抢了,要么就卖了换粮食,即便是有房子,也只是一间夹在巷子里的小破屋,屋顶的瓦片四五年没换过,搭着一层一层的茅草用来挡雨。
他们白日在街上乞讨,夜里就找个角落缩着睡,这段时间小店每日都布施,他们就一大群人挤在小店门口睡,互相有个照应不说,还能守着不让人来捣乱。
今天生病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一大群人挤在门口,咳嗽声此起彼伏的响个不停,还有那烧得满脸通红的,病倒在门口起不来的……
闻珺义不敢做主让他们进店吃饭,只说要等公子过来做决定。
他是从乞丐堆里出来的,当上账房后对大家也是客气有礼的,对老人尊敬,对小孩爱护,所以大家都乐意听他劝,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口等,唾沫咽了好几回了也不曾催促过。
小店离宋府近,一来一回也就十几分钟的功夫,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宋颂闭门不见客,所以才好几天没过来了。
她到了之后才觉得不对劲,乞丐队伍里多了很多年轻人,男人女人都有,也就二三十岁的年纪,他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些残疾,但是并没有到找不着饭吃的程度。
宋颂是带着孟敛一起来的,她让孟敛去药店买治风寒的药回来熬煮分给大家喝,这样怎么着也能混一点声望值。
布施还是照常进行,但是今天因为情况特殊,所以大家得用自己的碗,排着队打好以后去外面吃。
“虽然是打好了去外头吃,但是不能争抢闹事,如果有人胆敢在我眼皮子底下闹事,我定不会放过他。”
宋颂恐吓了一番就喊着闻珺义往里走,她要问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年轻人出现。
闻珺义一脸愁容,于心不忍地说:“他们是云归城外的百姓,也是隶属云归城管辖的村镇。清廷军在城外远远驻扎却不攻城,只日复一日地骚扰周边的村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很多村子都无一活口。前几日清廷军派人在城前叫阵,说是让王爷用一百担粮食赎回云归城的百姓,王爷没有理会,清廷军就在城门外将抓来的百姓全部砍杀后离开,城门外的尸体堆了一天,血流得到处都是。”
“之后府衙招人出城清理尸体,要一百人,出城前一人给个馒头吃,清理结束后再每人发一斗粗面麦麸。只不过没几个人愿意去,害怕那些死尸,也害怕清廷军折回来杀人。”
“我想着大家闲着也是闲着,就领着身子骨还算硬朗的老翁老妪出去了,我们这边有四十多个人能去,加上那些去府衙报名的,也不过五十二三,我让那衙役把一百斗粗面麦麸都给我,不然我们也不去。清理结束后,那些主动报名的我一人分了两斗,剩下的都拿回了店里,这几日吃的就是那日拿回来的粮食。我们清理的时候发现好些装死的或是没死透的,一概都捡回来了。虽说他们受了清廷军的虐待都有残疾,但好歹是年轻人,我想着公子或许有用得着的地方。”
“云归城外来者很难找到事做,原先大批的难民进城,都是被荀家送到盐场做盐工了,这些人身有残缺,荀家也不愿要……”
他到底还是怀有恻隐之心,不忍心将这些百姓扔在城外自生自灭。
“你很聪明。”也很善良。
宋颂夸道,这么聪明的人来给自己做账房,怎么想都是赚了。
闻珺义拱手道谢,又说起了另一件事,“那位荀奉义公子来店里找过公子好几次。”
“不用管他,我和他闹翻了,往后你也不必给他面子。对了,我想起来了,当初还托他帮忙买了一批便宜的旧桌椅,他怕不是想挟恩图报。”
宋颂骂骂咧咧地说道,她乐于在所有人面前诋毁荀奉义的形象,从而夯实自己小心眼气性大的人设。
闻珺义没忍住笑,只说荀公子看起来不像抠门的人。
他说完又补充道:“荀公子最爱看比武,城中五家比武场,有三家都是荀公子养起来的,他在比武场一掷千金已是寻常,这月七号那天还重金买下了一个武人,听说为了争抢那武人,还和人打起来了。”
“公子若是想还了这份人情一刀两断,不如请荀公子看场比武,再故意输给他一些银子做补偿。他为了公子寻来旧桌椅做善事,是用了心的,公子请他看他爱看的比武也是用了心的,输给他一些银子就当做还了那旧桌椅的差价,往后形同陌路也没人能说上公子半句不是。”
宋颂眼睛一亮,闻珺义的话给了她点拨,让很多事情都茅塞顿开。
她是时候给荀奉义找个台阶下了,毕竟荀家是云归城的地头蛇,她要想在这里讨生活,就得和荀奉义搞好关系。
还有就是,他们越是不信,宋颂越要凑到他们面前去。
躲起来不见人可以说是赌气,但是一直不见就是心虚了,她可不心虚,她要让那些人心虚。
而且比武场,多好的地方啊,很适合打脸和一战成名。
她的刀剑,终有了出鞘的机会。
“你是懂算账的。”
宋颂很是看好闻珺义,她觉得闻珺义往后必有一番大作为。
闻珺义这段时间吃饱睡好,外祖母和妹妹也有了着落,他心情好了,身体自然也就好了,脸颊长了些肉,看起来越发俊朗。被磋磨出来的痕迹难以抹去,但能看出来曾经是个翩翩少年。
知书识礼,聪慧仁善,尊敬长辈,爱护幼妹,即使去做收夜香这样的活儿也要养活外祖母和妹妹。这样的人物,不可能是简单角色。
宋颂从洛霖霖身上学到了一个习惯,那就是通过一个人的行为去猜测他的来历,然后判断他有没有利用价值。
对有用之人,要永远抱有最大的善意。
一念之差,结局可能是生死,所以小心谨慎才是长久之计。
“过几日我家夫人要设宴,吃食准备了很多,肯定会剩下。你若是不嫌弃那是剩下的,就带着令祖和令妹前来一起吃。”
她先是客套地邀请了一番,然后放轻了声音悄悄说:
“请的人少,准备的食材根本用不完,都是干净的。你们的官府不让杀牛,你吃过牛肉吗?到时候我让宁冬来通知你,过来一块儿尝尝。上好的牛里脊,用铁板烤着吃可香了,腱子肉炖得烂烂的,吃上一顿能香好几天!为了设宴,那些牛肉我一点都没动呢。”
“还有些你们没见过的瓜果和点心,都是红翠姑姑从家里带来的,那天进城怕被扣下,死活没让那守卫检查。”
闻珺义抿了抿唇,趁着宋颂认真描述的时候咽了一口唾沫,他是吃过牛肉的。
他十三岁生辰那天表哥一直没出现,直到深夜才提着一个食盒神神秘秘地来找他,食盒里是一块还带着血的生牛肉,并不是他们寻常吃的那种老死的牛,而是一头很健壮的牛。
表哥说他的庄子里有牛打架,这头打输了,他巴巴地守了一整天才守到它咽气,连忙让人杀了给他带一块来。
他还说这头牛的事儿他瞒下来了,除了他们兄弟俩谁也不告诉,他知道闻珺义爱吃牛肉,这头牛是特地留下来给他做生辰礼的,往后他想吃就吃。
他那个连吃牛肉都得等牛死的表哥,又怎会犯下那等滔天罪行呢?
闻珺义不信,只要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他都不信。
布施的小店门口支起了一口大锅熬药,孟敛还拉来了一车薄棉衣和黑布鞋。黑布鞋是程惜玉小姐让人送来的,满满一车,足有上百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