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我的非逻辑思维——这就是你的“逻辑
第3章我的非逻辑思维——这就是你的“逻辑”?太不靠谱了吧(2)
假设你是一个知名外企公司的人事经理。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你对全国著名的大学和学院了如指掌,并且对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一清二楚。尤其,你知道浙江某学院在这个领域内名声不怎么样。目前,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的职位。在浏览候选人资料时,你看到一位这个学院的毕业生夏磊,于是你立刻决定取消他的笔试资格。
如果仅仅是因为面试者所毕业的学校,你就淘汰了对方,那你已经产生了谬误。不是说你的决定完全不合理。毕竟,以你对这个学院的了解,夏磊或许确实不是一名合格的人选。但是,这不是必然的,一颗闪亮的新星也可能出自于名声不佳的学院。此时,你犯了一个常见的谬误:知道一个来源一般是坏的,于是认定出于这个来源的所有都一定是坏的。这并不必然成立。
考虑我们所考察的人或事的出身确实有其必要性,但是我们必须走得更远。首先我们要问:夏磊来自哪个学校?紧接着,更关键的问题是:他个人的品质怎样?
自古以来,人们都相信这样一条定律:什么人的后代必然也是什么样子,英雄豪杰的后代还是英雄豪杰,奸臣恶人的后代还是奸臣恶人。出身真的能代表个人品质吗?
赵括是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奢曾为赵国立下汗马功劳,在赵国享有很高的威望。秦军攻打赵国时,赵王觉得赵括是赵奢的儿子,跟其父比起来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于是让他取代廉颇与秦军作战。赵括取代廉颇后,改变了廉颇的全部作战方针,他求胜心切,马上派兵出击,秦军佯装败走,赵军追赶,结果陷入白起设置的包围圈中。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长平之战”。
在赵王起用赵括的时候,赵母就曾劝谏赵王不要用她的儿子,在赵王一再坚持的情况下,她只好说假如赵括兵败不能把责任推给她,结果事实不幸被赵母言重,赵括大败。
其实,赵王的思维逻辑有问题,他以赵奢的才干来推断其儿子的才干显然行不通,这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从赵奢的才干是不能推出赵括也有相同的才干的。如果想知道赵括的能力,赵王应该从他的日常行为,从他带兵的情况和对兵法的掌握等技术上去考量,而不应以其父亲为论证的依据。
能臣良将的后代不一定是能臣良将,奸恶小人的后代也不一定是奸恶小人。秦桧是历史上著名的卖国贼,遭到众人的唾弃,他的曾孙秦钜却是一位抗金名将。
南宋嘉定十四年二月,金兵南侵攻破了黄州。三月,十万金兵抵达蕲州城下。当时的蕲州通判就是秦桧的曾孙秦钜。
秦钜很不同于秦桧,他文武兼备,素有报国救世之心。初到任上时,他见蕲州城墙不修,武备松弛,就跟新任知州李诚之商量加强战备,训练军队,整修城墙和防御工事,囤积粮草和军用物资,以防金军入侵。到金兵南侵时,蕲州已经是森严壁垒,众志成城。
秦钜指挥全军奋力死战,坚持月余,杀伤金兵数以万计。可是,城中兵力越来越少,弹药等兵器已消耗殆尽,而宋军的援兵始终未到,蕲州最终还是被金兵攻破了。部下劝秦钜化装成老百姓逃走,但是秦钜却坚持抗争到底,最后跟家人一起投到熊熊大火中为国捐躯。
所以,我们在判断一个人的时候要从他自身的品质和能力去判断,并不能简单地从他的出身去考量。
企鹅思维,模仿很有效
人类有着根深蒂固的模仿本能,当一个人看到二十个人都望向天空时,他很难做到不抬头望。在很多情况下,模仿他人能让我们变得更精明,就像觅食的企鹅。当然,模仿有时也可能会误导我们的判断。
企鹅每天都得面对一个难题。大海里的鱼类,为企鹅提供了极为丰富的食物来源,使企鹅族群得以存活下来。但是,在冰冻的海平面之下,除了有食物之外,有时还潜伏着企鹅的天敌,也就是黑虎鲸(killerwhale)。所以,企鹅必须格外小心谨慎,只有在它们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会下水觅食。
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复杂了。假如冰下潜伏着一头黑虎鲸,那在陆上的企鹅不会知道黑虎鲸藏在哪里。想要知道有没有杀手,唯一的方法就是潜入水中,或者在陆上一直等着,等某个饥饿难耐的企鹅一头扎进水里。所以,企鹅在每天一开始的时候,都会玩一个等待的游戏,就像黑虎鲸躲在水下“守冰待鹅”一样。它们一般会在一边站上数个小时,直到最后某个绝望的企鹅义无反顾地跳下水,此时,冒险的结果不是饱餐一顿,就是“鹅入鲸口”,血染海水。假如是后者,那么每个企鹅都继续站着,原地不动;假如是前者,那么所有的企鹅都纷纷下水,寻觅食物(某些企鹅为了让觅食行动进行得更顺利些,甚至还会不客气地推搡同伴)。
一般来说,人们都认为生活中是由自己来做决定的。但事实上,我们有一点跟企鹅很像。在缺乏足够的信息时,我们会一边观望别人,一边收集信息、拼拼凑凑。比如,很少有人会选择一家空荡荡的饭店吃饭,而放弃另一家门庭若市的饭店,因为我们会猜想,选择那家饭店吃饭的人肯定是为了什么;银行要开新的分行,会选择其他银行开分行的地方;商业分析家也知道,小公司常常会仿照大公司的做法,像英特尔公司的某些决策,总会有一大群小公司跟着照做。
所以,模仿可以是一种合理的策略,能够为个人和群体提供帮助,是一种生物学家所说的社会习得的形式——通过跟他人互动来学习,而不是靠独自一人学习。但是,即便社会模仿有搜集信息的好处,它还是经常会带着人们跑偏。
2002年10月,华盛顿特区出现了神秘杀手,四处开枪杀人。10月3日,杀手在15个小时内开枪5次,先后射杀了一个正在除草的园艺工人、一个正在加油的出租车司机和一个坐在公园长凳上看书的女人。警方收到通报说,两次犯案现场都出现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所以警方设置了路障,搜查了每一辆同种颜色的面包车和箱式货车。报纸、电视和广播不断地重复报道白色面包车,于是,所有人都“知道”了杀手开的是什么样的车。两周过去了,案子的进展一直停留在白色面包车上。
可后来,在一次很偶然的情况下,警方检查了一辆蓝色雪佛兰轿车的牌照,发现车主的名字正在疑犯名单之列。出人意料的是,也极为尴尬的是,警方发现在几次枪杀案件中,这辆车就停在离他们很近的地方,但警方每一次都错过了,主要原因是这辆车不是白色的。在公布蓝色雪佛兰轿车的几小时里,按照警惕的市民提供的线索,警察终于在通往马里兰公路的休息区逮捕了杀人犯,41岁的约翰·阿伦·穆罕默德和17岁的约翰·里·马尔弗。
问题很明显。模仿并不是每一次都能产生新的信息,而只会放大一些真假难辨的微小信息,误导人们的判断。1995年,两位管理学专家迈克尔·崔西和弗瑞德·威斯玛出版了一本名为《市场领导者原则》的书。他们自己掏腰包买下了五万本,尤其是去那些销量能决定《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书店买。虽然这本书的观点非常平庸,但是却名列畅销书的榜单。而且,榜上有名就足以带来更多的销量,销量越多,这本书在榜单上就待得时间越长。
以上这些例子说明,各种意料之外的事情之所以会成为可能,仅仅是因为人们会互相影响。我们跟随模仿的本能,或者为了寻求策略而盲目地跟风,因为我们总觉得别人比我们懂得更多。在某些情况下,他人的行为甚至会迫使我们加入其中,我们还自以为这就是最佳策略。然而,无论是什么原因,模仿使得我们很难找出因果之间的联系,因为一部分人的行为能迅速改变许多人,这也是为什么社会学很难从“叙事”升华到更深层次的、似法则般的解释的一个原因。
当然,模仿并不能完全切断因果之间的联系,只不过看似如此罢了。假如我们把焦点聚集到模式上,而不是人本身的话,那么就会对模仿的运作模式有更清晰的认识。
求同的本能,做合群的人
人们都喜欢合群的人,并认为差异是不好的,因此通常以贬义的词语来形容差异,如“邪恶”、“差劲”、“不入流”、“惹人厌”等。为什么求同本能如此深植于我们的思考结构中?它是否符合逻辑思维方式呢?
即便在群体中普遍流行的观点,也不必然为真或为伪。所有观点,不管是个人或团体的主张,都必须受制于进一步思考与证据分析。所以说,希望跟群众的意见或行为保持一致是不理智的,因为这等于鼓励自己在缺乏证据的状况下盲目接受他人的意见与观点。那些跟群体有不同意见,或想在群体之中另组群体的做法,也不一定不合理、不可接受。但事实并非如此,大部分人被求同的本能所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