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福尔摩斯全集(三)》(52 - 新注释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 阿瑟·柯南·道尔/原著 莱斯利·S.克林格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五十二章《福尔摩斯全集(三)》(52

[82]引自《圣经·新约·路加福音》:“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福尔摩斯全集在《威斯特里亚寓所》和《三个同姓人》中也对华生提过类似的建议。福尔摩斯全集的探案方法中,忍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苏塞克斯吸血鬼》一案里,他解释说:“我是临时做出了一些设想,有待时间或新的研究去探索。”

[83]福尔摩斯全集常常喜欢做出一些戏剧化的举动,比如,《海军协定》中他送还文件的方式以及《波西米亚丑闻》里他巧妙伪装成了一个牧师。而《四签名》中他天才般的化装技能更是使得埃瑟尔尼·琼斯警官惊呼:“你真够得上一个戏剧演员——一个出色的演员。”在《王冠宝石案》中,福尔摩斯全集自己也说:“道森老男爵在上绞架的前一天还说,我这个人,干了法律,是舞台的一大损失。”

[84]t.s.布莱克尼指出,这点正是福尔摩斯全集作为侦探的最大优点之一。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全集把这种方式称为“科学地运用想象力”,即“比较各种可能性,并将其中最与实际相近的选择出来”。

[85]凯尔文·琼斯指出,这里就是指上文那把火枪,称之为“猎枪”是因为这种枪一般用来射击野生禽类。

[86]通常人们认为,维尔米萨是宾夕法尼亚州的波茨维尔,靠近斯古吉尔河,当地无烟煤或硬煤的矿藏资源丰富。维尔米萨谷的具体地理位置在后文第二部分第一章节中有详细讨论。

[87]后文中会讨论到,这是一个虚构的地名。

[88]原文为法语“peineforteetdure”,是一种酷刑的名称,审讯重罪时,如果罪犯既不辩解也不认罪,即发生“拒不答辩”的情况,就会被这种刑罚折磨致死。这一酷刑出现于亨利四世(1399-1413)时代,不肯合作的罪犯被迫摊开四肢平躺,重物直接加压在躯体上,他们要么开口辩解,要么被活活压死。因此,人们也称之为“压刑”。根据《新门监狱年鉴》卷一记载,有一位乔治·斯特兰韦斯少校就死于这种刑罚。斯特兰韦斯被控谋杀妻弟,他承认自己计划过这场谋杀,但坚称没有付诸行动,除此之外,为了防止他的个人财产被法庭没收,斯特兰韦斯既不肯讨论案件细节也拒不进行答辩。在法庭多番要求无效的情况下,审判长命人把斯特兰韦斯“带到一个简陋的房间,没有任何光线;斯特兰韦斯仰躺在地上,赤裸着,仅用一些东西盖住私处;他的左手和左脚、右手和右脚分别用绳索捆绑在一起,四肢动弹不得;越来越多的铁块和石头堆积到他的躯体上,直至他因无法承受而死亡。”他的朋友们被迫往他的身体上堆积重物,当亲眼目睹了他逐渐增长的痛苦并听到他的大声哀嚎后,他们决定把自身重量叠加上去,以这种方式加速死亡,结束他所承受的折磨。1741年,在剑桥裁判庭上,压刑最后一次出现;1772年,这种刑罚正式被废除,此后,无论重罪犯拒绝承认有罪还是抗拒申辩无罪,都以公平的方式进行判决。1828年法条修改后,任何拒不答辩的行为均被视为无罪申辩。

[89]道格拉斯这里指的是英国法律中规定的条款——警察必须在罪犯供认前提出警告,他们所说的任何内容都可能会被当作呈堂证供。这有点像现在美国警察使用的“米兰达警告”。《跳舞的人》中也有过类似警示的例子。

[90]由于道格拉斯现在穿的是死者的衣服,他身上应该沾满了血迹和凝结的血块,但是福尔摩斯全集并没有提到,华生对此也没有记录。伊恩·麦克奎因的解释是:道格拉斯的衣服应该还是干净的,因为他的杀人行为不是出于自卫而是早有预谋。制服鲍德文之后,道格拉斯发现这正是摆脱追踪的大好机会,他用枪胁迫鲍德文和自己交换了衣服,又在巴克的帮助下杀了他。

[91]麦昆还指出,除非道格拉斯当时故意把橡皮膏贴弄得污迹斑斑,否则应该会马上被人看出破绽。除了血迹,火枪射击后散落的弹药粉末和填料也会染黑橡皮膏。

[92]琳达·j.里德在《莫里亚蒂和莫利·马贵帮派》一文中指出,由于塞西尔·巴克对道格拉斯太太有所觊觎,他是最有可能泄漏消息的人。

[93]详见《附录3》中对故事年表的讨论。

[94]《恐怖谷》第二部分的作者问题同样存在争议,难道这些内容仅仅只是对道格拉斯所拥有文件进行的整理重述吗?b.m.卡斯特纳认为,《恐怖谷》的第二部分“死酷党人”并非华生所著,不过写这部分内容的作者应该也是个出色的小说家,他对诸如日期之类的细节处理非常仔细,为文章记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呈现出了完整的故事内容。根据文字风格,“死酷党人”很可能与《血字的研究》中“圣徒的国度”那部分故事出自同一人之手。卡斯特纳坚信,这个人就是华生长期合作的顾问和代理人——阿瑟·柯南·道尔,而福尔摩斯全集和华生像其他英国人那样,已经完全把道尔当成了美国内容的权威作家。纽特·威廉姆斯在《谁写了〈死酷党人〉?》一文中的观点与此相似,他也认为这部分内容出自阿瑟·柯南·道尔笔下。不过,柯林·普雷斯蒂奇在《恐怖的研究或者血字的山谷》一文中主张,约翰·道格拉斯才是《死酷党人》的作者;而在《关于作中作的作者问题》一文中,埃德加·w.史密斯则将美国第一家侦探社创始人阿伦·平克顿视为这一部分的作者。平克顿撰写过《莫利·马贵帮派和侦探》一书,史密斯据此推测,他对华生的记叙多有助益。然而,1884年时,平克顿过世,这比华生开始关注“恐怖谷”案件要早得多。

[95]通常人们认为,所谓的“死酷党人”就是莫利·马贵帮派,也称为莫利帮派。这是一个大约由三千名矿工组成的秘密组织,成员以爱尔兰裔美国人和爱尔兰移民为主,他们在宾夕法尼亚州斯古吉尔县的无烟煤矿区进行工作。据称,1862年至1876年间,这些人在许多暴行中获得了胜利,他们成功反抗并谋杀了好几位矿主和煤矿管理人员。有记载指出,“莫利·马贵”这个名字源自一位爱尔兰寡妇,当天主教的敌对势力企图把她赶出自己的房子时,她大喊道:“到莫利·马贵的儿子那一代再考虑来抢东西吧!“1876年,莫利·马贵帮派被捣毁,19名帮派成员遭绞刑处死。最初,人们把这一帮派的瓦解看作正义力量战胜了恐怖组织的范例。1894年出版的《麦克克鲁杂志》上,克利夫兰·莫菲特在《莫利·马贵帮派的覆灭:平克顿侦探所档案故事集》一文中提到,“莫利·马贵帮派滥杀无辜男女,袭击无辜民众,他们从这些人的死亡中捞不到丝毫好处,顶多也只是赚了些酒钱。他们杀人的缘由又愚蠢又残暴,就像一头受人驾驭左右扭转的公牛,既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也根本不在乎。”然而,莫利帮派在历史记载中的形象温和了很多,他们只是一群在恶劣工作条件下饱受不公平对待的矿工。当时,宾夕法尼亚州的开矿环境非常不利于健康,同时又非常危险,工人们被迫承受着低廉的薪酬、黑肺病的威胁,不得不依赖当地雇主维持生计。1868年时,埃文代尔煤矿塌陷引起火灾,179名矿工因无法逃出而丧生。在《再议伯蒂·爱德华兹与死酷党人》一文中,海曼·帕克写道,“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这样的条件简直考验着矿工们的灵魂”。更何况,当时的招聘广告上总是注有“爱尔兰人不得应征”,爱尔兰天主教徒们只能无奈忍受屈辱。在审判莫利帮派的过程中,几个关于法律公平的问题冒了出来:陪审员中既没有爱尔兰人也没有天主教徒,而且还有至少一名陪审员不懂英式英语。证人们则大多是为了自身的减刑和自由才出庭证供,证词矛盾重重。关于莫利帮派的无罪控诉一直持续到审判结束。无论如何,不管莫利·马贵帮派到底犯下过什么罪行,他们在美国工人运动的历史中扮演了与官方工会同样重要的角色。当时的官方工会成立于1868年,名为新兴工人共济组织。莫利·马贵帮派在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同样复杂而颇具争议性。1877年,阿伦·平克顿撰写的《莫利·马贵帮派和侦探》一书是第一部关于莫利帮派的作品,观点非常极端。但是安东尼·宾巴在《莫利·马贵帮派》(副标题为——在煤矿中殉难的工人先驱们)一文中的观点又截然不同。韦恩·g.布勒尔二世所著的《莫利·马贵帮派》和f.p.迪尤所著的《莫利·马贵帮派的源起、发展和声望》两篇文章也存在这种情况。费城福学家阿瑟·h.路易斯的《莫利帮派挽歌》一文相对比较客观;最近,凯文·肯尼更是在《了解莫利·马贵帮派》一文中试着用历史性的观点解读这种争论。s.b.利耶格伦编写的小册子《〈恐怖谷〉中的爱尔兰元素》中把平克顿当作历史学家看待,却又从《恐怖谷》中找寻“爱尔兰元素”的历史线索,做法有些相悖。倒是h.t.克罗恩和马克·t.梅杰尔合著的《莫利·马贵帮派新述》一文提供了一些更有帮助意义的简要事实。凯尔文·琼斯认为,“死酷党人”这个名字源自十七世纪的俚语,专指游荡在街头恐吓平民的野蛮暴徒。有人用一张表格总结了《恐怖谷》中与历史可能对应的地点和人物,详见“附录2”。

[96]在上一章节末尾,华生邀请读者们“在时间上倒退20年”,到达了这里的1875年。也就是说,《恐怖谷》的案件发生于1895年,然而根据大部分年代学家的时间设定,伯尔斯通的悲剧发生于1888年1月(详见《附录3》)。不过,1895年这个日期倒是与华生在《最后一案》中的说法相符,《最后一案》发生于1891年,华生在其中声称自己从未听说过莫里亚蒂教授“详见上文注释6”)。

[97]虚构地名。不过,宾夕法尼亚州斯古吉尔县的吉尔伯顿小城是莫利·马贵帮派的核心地带。

[98]斯古吉尔县无烟煤矿区的中心位于波茨维尔,这里是斯古吉尔县法院的所在地。

[99]虚拟地名,在《恐怖谷》的手稿中,这里原来的地名是真实存在的切斯特县。不过,切斯特县显然是故意误导的地名,因为美尔顿县无疑是卡本县的化名,那个地方三分之二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剩下的三分之一均为无烟煤矿,地理位置毗邻斯古吉尔县。

[100]《〈恐怖谷〉和莫利·马贵帮派》一文是威廉·h.康威和琳达·l.康威为“死酷党人”撰写的详尽评注,其中他们推测,这里可能是指一把1861年海军点36口径的左轮手枪。

[101]heeled,意为“有鞋后跟的”。根据j.s.法玛尔和w.e.亨里编纂的《俚语词典》,这里的“有所戒备”是指“带着枪的;引申自斗鸡时加于鸡腿上的距铁”。《跳舞的小人》一案中,阿贝·斯兰尼也使用过这一俚语。

[102]美国版本中的句子更为口语化,“你是会里的人吗?”

[103]部分美国版本中写作“荣誉会”。

[104]ancientorderoffreemen,大多数福学家认为这是指爱尔兰人会(ancientorderofhibernians),爱尔兰人会初建于1641年,是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兄弟会组织;1836年,这一组织的美国分会在纽约成立。差不多所有莫利·马贵帮派的成员最初都是爱尔兰人会的会员,在爱尔兰人和爱尔兰裔美国人饱受歧视的时代里,爱尔兰人会为他们提供一处自由的避难所。对于那些外来移民而言,莫利帮派、爱尔兰人会和工人共济组织几乎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由于工人共济组织的领袖约翰·希尼热衷于仲裁又宣誓要反对暴力,爱尔兰人会的领导者不得不迫使工人共济组织奋起反击,放弃对矿主的妥协,不去接受那样一份破坏组织协定的薪酬。立场坚定,领导果敢,传言受人扶持的爱尔兰人会很快就赢得了一大群忠实的追随者,令时任费城和雷丁铁路公司主席、并拥有几份矿业的富兰克林·高文心中一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他决定要对这股具有威胁性的势力加以抑制。

[105]暗语、手势、密码,这些都是秘密组织常用的沟通方式,尽管爱尔兰人会的联络形式尚未受到揭露,但应该和共济会差不多。共济会成员有义务对会中的交流暗语和手势保守秘密,他们遵循的格言是“耳听,眼看,保持缄默”。人们通常认为,共济会成员之间会以秘密的握手暗号、手势和密码互通身份。例如,一位共济会长老的“交握手”和“土八该隐”这个暗语是互相关联的。马尔科姆·邓肯撰写过一本针对共济会的导论,在这本名为《共济会仪式与戒律》(1866)的书里,他详细描述了会中的会面仪式:“一个会员把他的大拇指放在另一个会员右手第二和第三指关节之间的位置,而另一个会员也把他的大拇指放到对方的相应位置作为回答。双方的拇指都在对方第二和第三指关节之间用力按压。”《血字的研究》注释109中也有许多介绍共济会的信息。

[106]在爱尔兰人会中,“身主”特指本地帮会的领导者。莫利·马贵帮派也沿用了这一名称,帮派的每一个分会都设有独立的身主,这个人通常当过矿工,现在以经营酒吧为主业。身主可以招募成员、下达命令,或者为其他地区的身主提供“帮助”(详见后文注释130)。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