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头号嫌疑
辛馨死了。她从七楼坠落而下,后脑磕在花坛上,当场毙命。
是一名正在慢跑的中年女子报的警,在辛馨下坠的过程中,曾发出短促的尖叫声,当女子被尖叫声吸引的时候,辛馨已经落地了,女子没看见辛馨是从哪层楼坠下的,但当她抬头观望的时候,发现七楼的窗户开着,窗帘在窗外飘动。
物业和围观群众先警察一步到来,在人们七嘴八舌的讨论声中,有人说701号房正是上次离奇失踪,导致他们小区成为焦点的网红辛馨的住处。
在物业和群众的帮助下,警察很快就确认了死者就是辛馨。
两名警察迅速上楼,前往辛馨住处。
就在这时,钟程醒了,当他探头朝下观望的时候,围观群众们纷纷抬头望向他,对着他指指点点,惊讶又好奇,不久后,警察冲进屋内,控制住了钟程。
钟程作为头号嫌疑人被带回警局。
晚上八点,钟程录了详细口供,说了他知道的所有情况。
次日早上七点,两名警察进入审讯室,告知了钟程目前的调查结果。
在警察破门前,房门处于关闭状态,进门后,警察立刻搜寻屋内,除了钟程之外,没有其他人。那之后,法医和刑侦人员相继赶到,对辛馨住处展开了勘验。
现场初步勘验结果如下。
1、根据辛馨落地点推断辛馨是从客厅窗台坠落的。在窗台上,发现了钟程的指纹和手印。在窗前地板上,有钟程的脚印。而在客厅、卧室、洗手间、门把手上,都有钟程的指纹。
2、在靠近窗前的地板上,有轻微血痕,钟程说是他倒地时撞的,经鉴定证实。在墙壁边缘,发现了另外的血痕,经鉴定是辛馨的。
3、窗前地板上有一只高跟鞋,和辛馨尸体上穿着的高跟鞋是一双,应该是在坠楼前意外脱落。地板上还有三样东西,匕首、小镜、卡片,经钟程解释,这三样东西是他在辛馨卧室抽屉里发现的,是辛馨谋害钟颖的证据。
法医初步尸检结果如下。
1、辛馨的致命伤是颅骨碎裂,颅脑出血。除致命伤外,在她头颅右侧还发现了轻微挫伤,推断是在落地前形成的,结合住处墙壁边缘的血痕,应来源于此。
2、在辛馨两只手的三个指甲里,发现了带血痕的皮肉组织,经鉴定是钟程的。警方在钟程手臂上发现了三道抓痕,钟程承认,他曾和辛馨发生肢体接触,在推开辛馨时,辛馨的指甲抓到了他的手臂。除此之外,辛馨左手食指上有轻微出血划痕,初步判断是在和钟程搏斗中被钟程弄伤的。
3、辛馨死亡时衣衫不整,经检查,她没有被性侵的迹象,但在她的口唇间、脖颈间提取到了唾液痕迹,经证实,唾液是钟程的。而警方在钟程脖子和脸上发现了带有口红印记的吻痕。钟程承认,他曾和辛馨拥抱接吻,但他否认是自己主动的,表示当时自己有‘中毒’迹象,怀疑屋内的特殊香味具有某种催化作用。
警方的走访排查初步结果如下。
1、针对昨晚的直播。警方回看了直播,直播从晚上六点开始,在六点四十分结束,在直播中段,钟程和辛馨开始就钟颖的死亡争论起来,最后演变成了争吵,辛馨提前关掉直播,那之后,再也没开播过。
从直播对话来看,钟程似是有意要让辛馨在镜头前出丑,无论他说的话是真是假,都会对辛馨的名誉造成损伤,辛馨提前关直播,也是迫不得已。
从辛馨的反应来看,当钟程说出辛馨和钟颖早就认识,且有矛盾之后,辛馨明显有些紧张害怕,她没有当场解释,而是直接关直播,证明钟程说对了。
2、针对辛馨和钟颖的关系。当晚,警方联系上了辛馨的前经纪公司,确认辛馨和钟颖确实相识,而且早有矛盾,就是因为那杯酒。
3、针对那些物件。没法判断物件和钟颖有关,也无法确认物件是辛馨偷的。虽然物件看上去确实像是辛馨利用某种‘巫术’加害钟颖,但这种子虚乌有的东西不能被当做证据,甚至不能算依据。
综合而论。
辛馨虽然刻意隐瞒了和钟颖的矛盾,但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辛馨谋害了钟颖,除了钟程自己的臆想和推断。
而钟程的说法,反而证明他有足够的动机谋害辛馨。
在警方看来,辛馨的死亡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自杀或失足滑落。
第二种,被钟程推下窗台。
第三种,被其他人推下窗台。
警方走访调查,得知辛馨是一个十分功利的人,一心想成名,上次离奇失踪又回来,就有人说她是炒作,虽然没有明确证据,但一直没抓到元凶就很奇怪,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人认为是她自导自演。不得不承认,藉由那件事,辛馨获得了巨额曝光和流量,直到现在,她还在吃那次事件的红利。
辛馨是躺着落地的,如果是趴着落地,或坠入绿化带,也许还有生还可能。主动跳楼的人,后脑着地的概率较小,再结合断裂的窗帘推断,辛馨坠楼前曾拉拽窗帘,这是一种求生本能。
种种迹象都表明,辛馨并非自杀。
那是否是失足滑落呢?
窗台距离地面一米五左右,即使趴在窗台上,半边身子探出去,也不会轻易坠落,除非她站在窗台或坐在窗台。如果她要上窗台站着,为何只脱掉一只高跟鞋,这不符合常理,所以站着的可能几乎为零。坐着倒是有可能,但缺乏动机,在明知有坠落风险的前提下,双脚离地坐在窗台,没有哪个正常人会那么做。
排查自杀和失足滑落后,警方重点调查了辛馨被‘其他人’推下窗台的可能。
首先,警方查了辛馨的通话记录,在辛馨直播前六个小时内,她只打过三个电话,对方是公司助理、苏言溪、钟程。他们询问了助理,辛馨是找他商量直播宣传工作,他们又联系苏言溪,但过去了一晚上,依然没联系上。根据钟程的说法,辛馨给苏言溪打电话是提醒她直播,苏言溪人在外地,便让钟程替她去,正因此辛馨才联系他。钟程得知警方一晚上都没和苏言溪取得联系,既惊讶又担心。
警方查了辛馨的电子邮件和社交通讯工具,没见可疑的交流记录。
警方排查了一楼大厅的监控,确认在辛馨死后,没有可疑人士离开,警方又将监控扩大至下午五点到晚上八点之间,没见可疑人士进来,除了钟程。
以上诸多佐证,都是为了排除‘他杀’嫌疑。
最直接的证据,当属在辛馨住处,没发现第三者的任何遗留痕迹。
而屋内,处处是钟程的痕迹,遍布在洗手间、客厅、卧室,各个角落。
一番详细调查后,辛馨被‘其他人’推下窗台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了。
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性:钟程将辛馨推下了窗台。
钟程有动机:他妹妹的死和辛馨有关。
钟程有行为:他和辛馨发生了拥抱接吻等亲密动作。
钟程有证据:辛馨手指间的皮肉组织。
按照钟程的说法,他感觉自己‘中毒’了,在辛馨的引诱下,控制不住地和辛馨发生了亲密行为,但很快就醒悟,将辛馨推开了,皮肉组织是那时留下的。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提取辛馨住处的空气进行分离化验,发现确实有香味发散化学物,主要成分是天然植物精油,有微量甲醇和乙醇,毒性忽略不计,作用是安神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