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地三鲜
深冬的冷风呜呜地吹,赵之华裹紧了大衣,疲倦地掀开车门,躺到后椅上。
她头疼得厉害,脱了高跟鞋,放倒车座闭上眼睛缓了一会,这才感觉三魂六魄回位了一半,有力气说话了。
真是老了……她想。
人不能不服老。就算是她这样骄傲的人也不能不在时间面前认输。
“小廉。”
她轻轻地叫了一声。
“嗯,赵董。”
廉克勤自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她苍白的脸色,调高了一点暖风的温度,“您要喝点什么吗?咖啡?”
“不用。”
赵之华笑了一声,摇摇头,很随意地说:“再喝咖啡我看我就过去了。”
“您还知道是这样。”
廉克勤不软不硬地顶了她一句,熟稔地递给她温水和止疼药,“润月一走,您看您成什么样了。”
“什么样?”
赵之华笑着瞧了她一眼,一仰脖子将药片吞下去,“总归还不算难看,是不是?”对她的脸她还是有自信的。
“您真自信。”
廉克勤也笑起来,还真的从眼镜片后面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但确实很好看,赵董。”
是真的,赵之华有一张漂亮的脸,眼尾上挑,唇红而艳,早些年间她的美貌甚至比她的能力扬名更快。
即便她今年已逾四十,但她依然很美:岁月对她来说仿佛不是磨损与锈蚀,反而琢磨出了她的风采。女人的成熟的魅力让她熠熠生辉。
她身上有一种疏冷的疲倦和轻佻的傲慢,看上去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怎么在意上心――这却反而让她更吸引人了。
即便赵之华在梅市的情场里是出了名的换情人速度飞快,但照样有新人前仆后继源源不断,飞蛾扑火一般地朝她这里一头扎进去,这其间固然有她家世和多金的原因,但也很难说没有她本人美貌和魅力的影响在。
人的天性之中或许就带着挑战困难的渴望,越是看到这样高高在上傲慢懒倦的人,就越抓心挠肝地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叫她柔软。
人人都想摘下这颗骄傲放肆的梅市明珠,人人都想知道这美丽绝情的女人是不是真的没有心肝。
廉克勤笑了一声,看着老板:“您打算什么时候去找润月小姐?”
“谁说我要去找她了?”
赵之华闻言睁开眼,又慢慢地躺下,拉着脸嘟囔:“我赵之华这辈子就没对谁服过软……”
“我爸都拿我没办法,她以为她跑了我就会去找她?她以为她是谁?”
赵之华越想越生气,撑着额头艰难地坐起来,“哎,你说她是不是傻,我什么没给她?我什么不能给她?钱,时间,精力……我真觉得我做得够好了,她为什么还要跑?”
“走了好,走吧,都走吧。”
她顺着椅背滑下去。
头又开始疼了,她是不是去年就挂过号打算去看看?但是没时间,她总是没时间……快过年了,又要回京城见赵鸿梁,真是服了,他怎么就还没死?……前几天会所的经理给她打电话,说她好久没来玩了,什么时候再来。玩……玩个屁,她真受不了他那副谄媚样……
各式各样的思绪像细密的鱼群一样在她脑海纠缠翻滚,赵之华皱着眉轻轻地揉太阳穴,但怎么也按不出来记忆中李润月按摩的那个力度和手感,她愈发烦躁,低低地骂了一声脏话,“操”了一声仰着脸倒在座椅上。
李润月是不是故意的?
她故意给她按摩得这么好,叫她忘不了她,念着她,记着她……想她。
人活着怎么就这么累。
这么累李润月还不跟她好,要跟她分手离开。
车窗外的霓虹灯光闪来闪去,赵之华咬着牙,眼角掉下来一滴泪,她生怕廉克勤看见笑话她,又赶紧抹掉。
是这灯太闪人眼睛了,她想。她没哭。
走吧,都走吧,就剩她一个孤家寡人才好。
过了一会,赵之华才低低地说:“我不会挽留。”她只会放手。
如果挽留了却没留住,那也太可怜太丢人了。她不想变可怜,所以她从不挽留。
只放手至少还能显得她绝情潇洒一些,像古龙小说里临别时头也不回、只是挥一挥手说“有缘自会相会”的侠客。
所以她还是跟李润月“有缘再见”吧。
廉克勤看见了她的狼狈样,叹了一口气,拉开车门坐到后座上,把她扶起来坐好,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显然已经见怪不怪。
“给你加钱……小廉。”
赵之华勉强撑着身子,轻声说。
廉克勤听到她这话,微微地笑了笑,说:“赵董,现在也就您还叫我一声小廉了。”
她今年已经三十多了,哪里还称得上一声小。
“是……”
赵之华愣了愣,随即也笑起来。她摇摇头,轻声感慨:“时间过得真快。我总还觉得你是当年那个饿得什么话都往外说的大学生呢。”
她歇了一会,感觉自己脑子清楚了一些,低下头,一边找烟一边随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