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6.现在的婚礼,过去的秘密
第6章6.现在的婚礼,过去的秘密
宋恒焉很快回复过来,“为什么?”
“天太冷了,她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卖花,我怕她这样下去会冻生病,就把外套给她了。你不会生气吧?”
发完我才感觉最后一句听起来有点茶,不知道宋恒焉会不会解读成别的意思,还在想发句什么补救好,他就回了过来。
“你回来的路上不冷吗?”
说真的,除了和我保持距离这一点之外,宋恒焉并不能算是一个冷血动物。该关心的事他都会问一嘴,该买的东西他也不会舍不得。他对我够好了,站在一个毫无感情基础的联姻对象的角度。
要是换成陈女士,她只会没好气地翘起二郎腿,“周难知,我发现世界上怎么就有你这么爱多管闲事的人呢?以后就不拜观音菩萨了,拜你行不行?”
其实是冷的。宋恒焉一问,我又应景地打了个喷嚏。“我现在去洗澡,晚点煮姜汤喝。”
“不用,我买回来给你。”
宋恒焉说话算话,提着姜汤回来,打开盖子,让我趁热喝下去。外面的姜汤确实比我自己煮的要好喝,我捧着碗灌了几口,吸了吸鼻子,再次打了个喷嚏,心想完蛋,我总不会是要感冒了吧。
但走回来那一段路还挺长,风又大,没了大衣外套,就一件高领毛衣,还真是容易冻着。
宋恒焉原本都要进浴室了,听见我的动静又折返回来,很不容分说地,“今晚一起睡。”
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我一愣,随即想到明天我们都要结婚了,一起睡倒也正常,算是最后促进一下感情,演戏状态又能再好一点。
宋恒焉长着一张高岭之花的脸,看起来是个冰山美人,体温却挺高,我们挨得又近,我感觉他跟个天然暖炉似的,不断有热气从他身上传过来。
托他的福,我没再感觉那么冷了。
不仅如此,我还很快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我和宋恒焉都穿着校服,不过他不知道为什么很矮,我得低着头看他。
他的膝盖上有一块撕裂开的伤口,看着挺吓人的。我领着他去医务室,下一秒婚礼的奏乐就响起来,宋恒焉瞬间又变得高大了。
算是个好梦,我醒来的时候想。假如我和宋恒焉从学生时代就认识,再相知相爱,最后步入婚礼殿堂,那真的是比陈女士爱看的肥皂剧还更圆满。
婚礼要等晚上才举行,宋家没搞太多流程,放鞭炮献捧花接亲堵门之类的一概不玩,就是到了点办一个正儿八经的晚宴,我也因此不用起一个大早,精气神还是挺足的。
几个好朋友都很早到场了,围着我上下其手,一通感叹,“好久没见过周难知这么人模人样的漂亮样了。”
宋恒焉站在我旁边,我本来以为他要遗世独立地把我们全无视掉,结果他很郑重地伸出手,语气远比我想象里要来得真挚。“谢谢你们来参加我和难知的婚礼。”
我的好朋友们一边手忙脚乱地和他握手,一边抽空对我挤眉弄眼的,意思是你老公挺像那么回事啊。
实际上我也很惊讶,宋恒焉怎么这么郑重其事?要是我是个外人,肯定也觉得他很把我放在心上。
转念一想,就算这个婚礼全程禁止录像,也保证不了宾客会不会把目睹的各种场面说出去,宋恒焉很周到,从这会就开始好好演戏了。
我也撇开那点不好意思和别扭,紧紧依偎着他,俨然一对蜜里调油的新婚夫夫。
宾客没有很多,当初确认名单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宋恒焉的父母都没来,我原本想问问怎么回事,想想也不用问,在豪门里找亲情是一件奢侈事。偌大一个宴会场地只坐了几桌人,还有一半是我熟悉的面孔,这确实很让人安心。
虽然我很擅长和人打交道,但本来嫁的就不是什么熟悉的alpha了,要还得夹杂在一大堆陌生人里虚与委蛇,我感觉能消耗掉我一星期的精力和体力。
宣誓的时候,宋恒焉的神情极其真挚,演到这份上,真可以去当专业演员了。
我也尽可能地拿出我毕生的演技,诚挚地念完了誓词,“......在我们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与你一起建立一个充满爱与幸福的家庭。让我们一起开始这段新的旅程,彼此相守,相爱到老。”
余光瞥见坐在主桌的陈女士在擦眼泪,我的声音不由得也跟着哽了一下。
到现在为止,我对这场婚姻还是充满茫然和困惑,还是毫无期待可言,也毫无情感可言。
我只能尽可能去想它会带给我们一家的好处。它能让我,让我哥,让陈女士和病院里的父亲都拥有更多更好的可能性,基于这点,我理应感谢宋恒焉。
司仪让我们亲吻,我还在担心宋恒焉会不会亲不下嘴,他就已经凑过来,很轻很轻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
太过蜻蜓点水,以至于我没法定义这究竟能不能算得上是一个亲吻,但幸好,他没让我难堪。
我和宋恒焉开始逐桌敬酒,敬到我哥的时候,宋恒焉的动作顿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周千澍说,“你和难知要好好过。”
宋恒焉点点头,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近乎于笑的表情,心情也跟着变好了,喝酒的量就有点没控制住。
分明宾客也不多,我还是把自己给灌醉了。
我听到有人在起哄,叫宋恒焉把我抱起来,下一秒他还真的照做了。
尽管我是个omega,但我也不算特别轻,宋恒焉抱得却很轻松,连气息都没有变急促。
“醉了吗?”他问我。
我嘻嘻笑着伸手去戳他的脸,头昏脑涨地讲胡话,“宋恒焉,我是真不想和你结婚啊。”
他回答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酒精和倦意一同充斥着我的大脑,我彻底醉了。
还剩最后一点理智的时候,我只来得及想,还好我酒品没有很差。
还好今天这场婚礼算是顺利进行了,我没出什么洋相。
我不喜欢酒,也不喜欢喝醉的感觉,但怪不得很多人都喜欢喝酒,因为它可以暂时麻痹你的大脑,让你在一片欢声笑语的氛围里相信,你是幸福的。
七岁那年,我去了父亲的公司,推门进了他的办公室。我不应该推开那扇门的,如果我知道我会看见什么。
事实上,我没有看见特别过分的场面,因为女秘书已经在调整她的肩带了,而我的父亲也西装革履,只除了他嘴边残留着半个来不及擦掉,也可能是他暂时还没舍得擦掉的口红印。
我盯着那个口红印看了几秒钟。七岁的孩子还不足以通过一个口红印来推断出完整的状况,但至少,他经常陪着妈妈看偶像剧,他大概能够知道,妈妈不在的时候,爸爸的嘴巴上有口红印,那恐怕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父亲伸手要过来抱我,我愤怒地推拒着,女秘书以为我们就是父子之间的普通玩闹,也笑着过来捏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