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中篇3》(2) - 梁晓声文集﹒中篇小说 - 梁晓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十五章《中篇3》(2)

沉默权农民郑晌午的女儿被轮奸了。

这农民今年四十六岁。二十一岁上有了儿子,叫郑强。女儿郑娟比儿子小八岁。

郑强在县里的水泥厂当临时工,业已有了自己的老婆孩儿。他媳妇在村里种地,三口人节节俭俭的,日子倒也过得去。水泥厂是私营性质的,并不按国家的规定每星期休息两天。进一步说,其实是按日计酬,没有什么休息日不休息日的。干一天活儿给一天钱,爱干不干,一个萝卜一个坑。谁说不爱干了,当即除名——有许多人眼巴巴地等着占那个“坑”呢!所以郑强是想媳妇想得厉害了的时候,请个一两天假赶回村去解解馋。不敢超过一两天。超过一两天,自己那个“坑”就肯定被别人抢占了。哪怕同一村的人,抢占起来也是没商量的。这个村的农民只靠种地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家家户户的男人倘不外出抓挠几个现钱,厨房里可能就连油盐酱醋都没了……

按说郑娟是幸运的。因为她长得俊俏。十七岁的年龄,正是水灵灵的花季。不管打扮或不打扮,往那儿一站,都是一道惹眼的风景。然而上帝在赐给她好看的脸儿的同时,并未同时也往她的头脑里装进成正比的聪明。拖拖拉拉地上过几年学,总共加起来也没超过五年。考不上中学,就在家里闲养了两年。郑晌午两口子觉着,如花也似的个女儿,闲在家里是极大的浪费。被娶之前,那么一个女儿,怎么着也该把自己的嫁妆挣齐了呀。于是多次央求本村的郑天成,为女儿在县里找份挣钱的事儿做。郑天成曾在县委大院烧过几冬锅炉。搭搭讪讪,厚皮涎脸的,毕竟结识下了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与本村所有男人相比,算是个在县里混开了地面儿的人。郑天成几次收了郑晌午两口子的“心意”后,遂将郑娟介绍到“好的来”歌舞厅当“小姐”,每月工资三百五十元,还管吃管住。

“好的来”猛听像是译音,但却和外资毫无关系,只不过是水泥厂老板常宏的另一份产业,由他二十八岁的女婿张小君任经理经营着。除了水泥厂和“好的来”,常宏还有一份产业是“醉仙阁”饭庄,全县城生意最火的私营饭庄,由他年轻的第二任妻子和他女儿管理。

郑娟当了“好的来”的小姐以后,遂成本村父母和年龄相仿的小女子们羡煞的对象。“好的来”的小姐呀,穿歌舞厅发的红绸旗袍和高跟鞋,脸儿化妆得演员明星似的,笑盈盈迎来送往的,每月就挣三百五十元,多么福气的一份工作啊!村里背井离乡的强壮男人们,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儿,牛马似的,不是每月最多也就只能挣个五六百元吗?除去了饭费,兴许实际上拿到手里的钱还不如人家小郑娟多呢!

村人们对郑娟,推而论之对郑晌午两口子的羡慕,自然包含有嫉妒的成分。唉,唉,人比人,比死人啊!同是农民,谁家若生养了那么一个俊俏女儿,一家子的福哇。日子呼啦一下就会变得比别人家好,比别人家的生活水平高。郑娟的一些个小姐妹们,对她的嫉妒尤甚。进了县城里,当了“好的来”的小姐,那就意味着一个农家女的俊俏业已冲出了本村,得到了县城里人的公认了。“好的来”招聘小姐,对模样要求的标准可是不低呢。

郑娟喜欢自己被羡慕的感觉,对自己被嫉妒也满不在乎,甚而心理上很优越。被羡慕加被嫉妒的感觉,使她有硬性的理由认为,自己在是女人这方面,比同村的小姐妹们何止高出一个档次!

她有时也将歌舞厅发的红绸旗袍和高跟鞋穿回家,并且穿着在村里很招摇地走,故意走得一扭一扭的,故意很招摇。看见谁家的孩子,凑过去塞给一把糖。遇到哪一个小姐妹,赠一双丝袜、一支口红、一个美观的粉盒之类。那些东西对于她们,当然已不是什么稀罕之物。她们也清楚地知道,是郑娟在县城里的摊床上买的。但她既然愿给,自己又何必拒绝呢?好比五角的一元的钢镚儿,倘在地上,富人是不屑于弯腰捡拾的,而她们却一定是要停住脚步弯下腰去的。何况接受郑娟的给予,连弯下腰去都是不必的。她们嘴里说谢了的时候,由于嫉妒,心里把个洋洋得意的郑娟恨得要死。

郑娟是希望这一点的,是能够猜到这一点的。由于被嫉妒而被恨,使她的心理获得更大的满足。正如一首流行歌里唱的——“多么好的感觉”。

郑晌午两口子对同样的感觉也感觉挺好。他们一辈子都没被羡慕过。他们的上辈人也不曾被羡慕过。几辈子光羡慕别人们了。如今,竟也有被羡慕之事了。羡慕和嫉妒又怎么说得清楚呢?在这一点上,他们自己就从来也不曾说得清楚。嫉妒当然是必定生恨的事。人心如此,他们很想得开。在这农民和他的女人的头脑中,有一种接近哲学家般的、对人性的原始的深刻认识。

“三百五十元那不过就是每月点儿零花钱嘛!每月只开那点儿钱我们小娟还不委屈死了?还有奖金啊,奖金那是‘上不封顶’的喽……”

郑晌午每每在人前喜滋滋地这么说。

像农村的青少年也对“酷”这个字并不陌生一样,农民们对“上不封顶”这个城市单位企业里常用的话语,也是明明白白的。

“上不封顶”就是高得没数了的意思啊!

但农民的头脑或曰农民的心理,其实是很排斥甚至可以说很仇恨这样一种关于钱的意思的。如同头脑里的天文常识越多的人,反而对宇宙无边无际的解释越难以接受。

郑晌午对人那么说时,倘他女人在旁,就瞪他一眼并打断他:“得啦得啦,不说会当你是哑巴呀?把女儿那点事儿都公开了!女儿怎么嘱咐你的?”与其说是制止他,还莫如说是为他的话作一番证。

看着别人们对他们的女儿每月究竟挣多少钱陷入如呆如痴的想象,那女人和她的丈夫精神上得到同一种质量的愉快。它意味着他们心理上打了一次大大的翻身仗,并且取得了大大的胜利。

郑娟在变化着。她身上发生的一切变化,都逃不过村人们观察细致而且敏锐的眼睛。

她的皮肤更白了,那是一天除了睡觉的时间,几乎完全待在“好的来”灯光幽暗的包厢里的原因。

她那少女的水灵劲儿渐渐被脂粉气取代了。

她买了一辆款式漂亮的自行车,经常骑着来往于村县之间。那是不远的距离,才二十来里。

她雪白的颈子上戴着黄灿灿的金项链了。

她指上也戴着金戒指了。

她胖了点儿,看去体态丰满,足以令男人馋涎欲滴了……

还有些变化是村人们的眼睛,包括她父母的眼睛暂时还没看到的——她学会吸烟了,也学会喝酒了,尽管都谈不上有瘾,但却再也不是一个讨厌烟酒的少女了。非但不讨厌,还觉得在与男人们周旋时挺助兴,挺好玩儿。她学会说好多关于男女之事的下流的段子了,并且渐渐习惯了认为那不是下流的,而是有情趣、有智慧的。说时绝不脸红了,就像评书艺人说评书。在“好的来”,不会说那些的小姐,不是称职的小姐。

她不愿被视为不称职的小姐。

实际上,在“好的来”,男客们是不称招待员为“小姐”的,而称她们“小妹”。她起初不懂为什么,后来别的“小妹”们向她解释,在歌舞厅那种地方,“小姐”二字已另有含意。男客们为了表明自己是正人君子,才反潮流地称她们为“小妹”的。这使她对自己招待过的一拨拨的男客们竟心生些许敬意,觉得他们确乎接近是正人君子。听他们称自己“小妹”,感到自己不但被尊重着人格,而且简直还被亲近地看待着了……

但是男人们称她“小妹”,却并不妨碍他们可以将她扯到身旁、抱在膝上、搂在怀里,亲吻她,将他们的手深入她的旗袍下边抚摸她身体的一切部位。更不妨碍他们嘴对着她的耳说下流话……

她很快就习惯了。比小猫小狗习惯了人给它们洗澡所需要的次数还少。于是她很快成了称职并敬业的“小妹”之一。

对于她在“上岗”不久的日子里便学会了吸烟、饮酒,以天真纯洁的模样讲黄色下流的段子,伶牙俐齿地与男客们打情骂俏,领班的“大姐”多次予以过表扬。

“大姐”曾几次当着众“小妹”们的面夸她悟性好,提高“综合素质”的自觉性强。

于是她渐渐承认这样一种逻辑乃是天经地义的逻辑。那就是——男客们只要不强奸她,只要他们的色淫之心表现得较为温柔,只要舍得给小费也就是给奖金,那么她的“综合素质”全面的招待和服务,就是值得的。工资就不论它了。除去歌舞厅的提成,每月的“奖金”一千多啊!哥哥郑强在水泥厂上班一个月才能挣几个钱哪。何况,她由她的职业,而认识了不少在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临去时几乎都对她说:“小妹,有什么为难的事儿,找我!”——她认为这是自己良好的服务应得的回报。何况,“大姐”也曾反复地耳提面命——到“好的来”的任何一位男人,乃是任何一个“小妹”的“上帝”。他们既付了开间的钱,既照例给小费,那么除了“那件事”,从酒水到“小妹”,他们的一切消费方式便都是应予满足的,并且合情合理的……

与所有的“小妹”一样,她正式“上岗”的最初几日,难免地不好意思过,难免地惊慌失措过,难免地被吓哭过。然而相比于别的“小妹”,她的“见习紧张期”是短的。

……

六月中的一天晌午,郑晌午吃过晌午饭,正在家里睡晌午觉,被睡在身旁的女人捅醒了。

她说:“你看,你看,咱家院外怎么停了一辆小汽车?”

郑晌午欠身从窗口一望,果见一辆很高级很大的小汽车停在自家院外。接着,车门一开,见下来一个男人,分明是司机。司机绕过车头,开了这边的门,从车中搀扶出一个小女子,正是自己的女儿郑娟。

两口子不禁对视一眼,目光都是那么半惊半喜,惊中掺喜,喜中有惊。惊的是女儿看样子病了,或者受了什么意外伤;喜的是女儿竟被那么高级那么气派的小汽车送回,而那车肯定是她的老板的专车无疑。这足以证明女儿在“好的来”是多么受重视、被关爱。

两口子先后刚一落脚地上,女儿已被搀扶着进了屋。

搀扶女儿的青年自称是老板的司机,实际上当然也是。他说郑娟忽然觉得不太舒服,老板吩咐自己把她送回家。

他看着郑娟又说:“想开点儿,别当回子事儿。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你自己不当一回子事儿那就根本不算一回子事儿,对不对?在家静养几天。什么时候该上班了,打个电话,老板一定会派我开车来接你的。”

他说完拔脚往外就走。

而当女儿的一见到爸妈,眼泪顿时便在眼眶里转。听司机说话时,眼泪顺脸颊往下淌了。司机转身走时,她紧咬嘴唇,就快忍不住要放声哭了。

司机的话令郑晌午两口子听得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女儿的样子也令他们满腹狐疑。然而他们却顾不上先问女儿什么,双双地诚惶诚恐地往外送司机。那司机在他们心目中是贵客。因为对方不是开一般车的司机,而是开那么一辆高级的小汽车的司机,而是专为女儿的老板开车的司机……

等他们望着小汽车开出村子,回到刚才那间屋,他们的女儿已经不在那间屋里了。找到女儿自己的偏屋里,女儿已经仰躺在床上了,不换旗袍,也不脱高跟鞋。她大瞪双眼望着屋顶,仿佛一具不瞑目的尸体。

“娟,你这到底是怎么了?去过医院没有?”

郑晌午问着,往床前走了一步。他本是想坐在床边的,然而竟没有。如果女儿还是三个多月前的女儿,他自然就那样了。使他犹犹豫豫地收住了脚步的原因,乃是女儿那身红绸旗袍和那双黑亮秀小前端尖尖的高跟鞋,以及女儿将小辫儿梳开了留起的披肩发。那都是他陌生的。对于他都是只出现在电视里和报刊上的,都是超现实的。此前他的极其现实的生活中,没有任何超现实的现象的搀入。一句话,他对女儿本身也感到陌生了。非但感到陌生了,而且,女儿所穿的红绸旗袍和高跟鞋,以及女儿黑瀑般的一头披肩发,对他这位父亲似乎起着无形的阻碍、不得接近的作用。女儿涂抹得猩红的嘴唇和文得细细弯弯的眉,也对他这位父亲起着同样的作用。当然,使他这位父亲每每感到阻碍他不得接近女儿的,还有女儿是“好的来”歌舞厅“小姐”的身份。他每想,上溯至十八代,他的家族中,肯定就没出过一位配别人称为“小姐”的女子……

郑晌午正犹豫不前着,他女人却尖叫起来:“哎呀娟啊,你旗袍那是……”

在她的眼看来,女儿旗袍一边的衿衩儿,也就是身体外侧那一边的衿衩儿,分明地开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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