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中尉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经历
中尉的父亲是华人,母亲是俄罗斯人。姓毛,名占魁,是他那个只念过两年私塾的爸爸给起的。这位老华人原籍山东掖县,为生活所迫远离故乡到海参崴来淘金,但运气不佳,日子不好过,便和老酒打上了交道,动不动就喝个酩酊大醉。由于他经常去小店喝酒,便跟店老板的女儿娜妲莎认识了,并相好,当他们知道怀上了孩子时,为躲避店老板的责难,便相携跑到布拉戈维申斯克这里来。他依旧沉浸在酒精里,日子过得一塌糊涂,但跟娜妲莎的爱情还是有的。在儿子毛占魁八岁那年,他过江到朋友家喝酒回来时不慎掉进了冰窟窿里淹死了。娜妲莎没有了生计,便跟一些光棍汉胡混,后来又丢弃了儿子跟人跑了,从此毛占魁就成了个小流浪汉,流落在街头整日靠乞讨过日子。我的父亲当时还是小学徒,天天要出来给师傅采买酒和食品,见他可怜有时就偷偷地拿些给他吃,回去被师傅知道了就挨顿暴打。父亲不悔,还是照给不误,于是他们便交上了好朋友。一日,小瓦夏在杂货店里恶作剧被胖老板戈里高利发现了,把他扯耳朵从高台阶上推下来磕伤了腿,由于无钱医治酿成了破伤风,父亲知道了便把他背回了家,得到师傅的允许把他留了下来。病好后,父亲对他说:
跟我在一起做学徒吧!
毛占魁起初不懂学徒是咋回事,瞪着两傻眼东瞅瞅西望望只想玩。父亲告诉他,要想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就得学手艺干活儿。在父亲的悉心劝说下,他这个小流浪汉终于走上了正路,开始跟父亲一起摸爬滚打。他比父亲小三岁,称父亲师哥,父亲叫他瓦夏弟弟。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
师傅不能说不是个好人,他的制皮手艺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做生意也不奸诈,就是脾气暴躁了些,一遇不顺心的事就暴跳如雷,拿身边左右的人撒气。他有两个儿子,在他进家门之前,大儿子就被他逼得喝了大烟死了,二儿子被他扔冰屋子里冻死了。他对儿子都这样,对他的小学徒们就可想而知了。他发起火来,动不动就把父亲和小占魁打得头破血流,但为了生计,他们只好忍着。
最初,遇到师傅发火,父亲每每都走到头里顶着,让小占魁尽可能的少挨些打,等这小占魁长到十四、五的时候,已是一米八九的壮汉了,师傅再动手打人的时候,他的两只手就会像两把管钳似的,把师傅的两只胳膊紧紧地钳住,任他怎样跳怎样骂也不松手,直到他熄了火睡过去为止。打这以后,父亲跟他才摆脱了这位“暴君”施加在他们头上的肆虐,过了一两年的太平日子。
一九一七年腊月的一天,作坊遭抢,父亲和占魁到集市上去买年货,而自己留在家里的师傅却被歹徒用斧子砍了个脑浆迸裂。那年,高尔察克白军在西伯利亚一带流窜,红军招募,他参了军,在布琼尼的指挥下驰骋在千里疆场上,直打到彼得格勒附近将高尔察克的军队全部击溃,这期间,他屡建功勋,负伤多处,并由一个普通士兵提升为军官。他无论走到哪里,总忘不了写信告诉我父亲,我父亲也时时惦念着他。苏联境内的叛匪被扫灭后,他要求回到故乡黑龙江(苏称阿穆尔河)一带,在边防军支队里当副支队长,级别也由少尉提升为中尉。
他把父亲的家当成自己的家,一到假日就非去走走不可,一呆就是一整天,帮着干活或跑街。他早知道我父亲有一个妹妹在江那边,当看到她送给他的那幅自画像,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那天,三姑走后他对我父亲坦露了心怀:第一次见到三姑时他就对她产生了好感,她不仅十分的俊俏,而且落落大方,风度不凡,他曾暗中想过,要是能娶这样一个女人为妻,该有多好。然而,这只不过是在心里边想想罢了,事实上这是一桩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因为他身上虽有华人的血统,但毕竟已入了苏籍,成为了一名布尔什维克的边防战士,而三姑是个地地道道的华人,且又是豪门家的大小姐,有文化,有教养,怎会看上他这个流浪儿出身的骚达子(coлдat士兵的意思)呢?尽管他长得高大英俊,又是个戴肩章的戈必蛋(kaпntah军官的意思)。
当时,我父亲笑了笑说:我看家妹对你的印象也不错。
是嘛?他欣喜若狂:真的?哥,你干嘛这样说?
因为我从她看你的眼神看出来的。
哦,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那天,他一整天都陶醉在幸福之中。
三姑对他的印象的确不错,她见他第一眼就猜出他是个华人和俄罗斯族的混血儿,他须眉和眼珠儿都是黑色的,讲着一口地道的汉话,性情奔放,又很有分寸。当听说他是哥哥的师兄弟,曾一起患难多年相濡以沫时,就对他又有一种信任感,因此也愿意跟他交往,喜欢跟他谈心。毛占魁只在心里悄悄的爱着三姑,但却一直都不敢表露,他觉得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三姑待他好是好,但绝不可能会爱他,更不会以身相许。尽管心里这样想,他还是找机会跟三姑在一起相处,他经常来我父亲家,倘若见不到三姑,就会遗憾好多天,为了不扑空,他严令部下只要见到三姑过境,必须及时向他报告,因为他知道三姑不管有事没事,总要到父亲家伫一下足,或玩上两天。有一次一边卡士兵一时疏忽忘了通报他了,错过了一次与三姑见面的机会,他便喝上酒把那士兵不明不白地臭揍了一顿。
我父亲早看出了他的心思,虽有疑虑但也不反对他们在一起相处(不成夫妻做个好朋友也是可以的!),因此也尽可能的给他们提供便利,只要知道三姑要来,就提前把消息通知给他。除此以外,他为了有更多的机会与三姑见面,若两岸有事宜交涉,他都抢着去,公事办完以后,他总要到刘公馆处逗留半晌。
这年的秋天,三姑为一桩生意去了内地,足足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回来,这下可真把他给急坏了,整天像没魂儿了似的。那天他在父亲家里见到三姑,劈头就问:这长时间你都去哪儿了?
三姑乜了他一眼,说:我去哪儿难道还要跟你这个苏维埃的戈壁蛋汇报不成吗?
毛占魁知道自己冒犯了,不好意思地搔着头说:你出去的时间也太长了。
想我了吗?
毛鼓足勇气点了点头:想了。
很想?
很想!
嚯!看来我这人在你眼里还挺有点儿人缘的,好,再以后我远行一定先报告你知道!
三姑这样说了也确实这样做了,这让毛占魁很高兴,两个年轻人越走越近。一天,毛又来跟三姑相会,三姑站在他对面摆弄着他胸前的武装带说:
乍看你穿着这套军装还挺帅气的,可常了就觉得别扭得慌,你能不能换换装,别老这么千篇一律的,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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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占魁把身子一挺脚跟儿一并说:遵命!
果然,这以后再来就不穿军装了,换了一身笔挺的西装,看上去像个学者。但过了些日子,三姑又说:你毕竟是个骚达子,咋老不穿军装了呢?
于是他又隔三差五地穿起了军装。三姑对他说:表面看你像个学者,可实际上你知识很匮乏,你能不能多读点书,增长点见识?
于是,从此他便捧起了书,读了一本又一本。他知识充实了,两人的共同语言也多了,三姑更愿意跟他接触和交谈了,但热恋他,跟他谈情说爱还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