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毛占魁在骑兵连的最初日子里
毛占魁所在的是个新兵连,战士多半是一些从未参加过战斗的年轻人,他们平日里除了操练队形,就是练习射击和劈刺,对象大多是一些小树桩或穿着白军衣服的稻草人,他们骑在飞奔的马上,逼近以后,挥舞着手中亮闪闪的马刀,奋力而准确地劈杀过去,最初他们连一根拇指粗的小树枝都砍不断,练到后来竟能将一棵碗口粗的白杨树齐唰唰地拦腰砍断。毛占魁练得用心,再加上身高力大,砍的次数和树桩的粗度,都比别的战士要多得多,有一次他骑在飞奔的马上,对准一排碗口粗的白杨树,挥舞大臂左突右冲,从上到下一口气地劈杀下去,最后下马把砍下来的小树桩收集到一起数了数,竟多达十一块。嘿!这要是高尔查克匪军的脑袋,就是十一颗了,赶上一个班了,毛,你的战绩不菲啊!
战友们齐声夸奖道,冲着他热情地鼓掌。
可这是僵死的杨树桩,不是匪军们的脑袋啊!毛占魁羞怯地说。
别急啊,你很快就会将它们换成一颗颗脑袋的。战友们说。
然而,时间一天天地过去,这个日子却迟迟地没有到来,这让毛占魁的心里很不爽,练劈杀的热情也日渐降温。
毛占魁是个聪明伶俐心胸大度的小伙子,他对人真诚朴实,谁的忙都愿意帮,他身上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块小小的“毛八舍”(俄语:一种杂拌糖),也要咬碎分给大家,分到最后自己连点渣儿都不剩。连里的战友都知道,他有个有钱的哥哥,时常给他邮来一些好吃好用的东西来,所以一听说他有邮包从远方寄来,都抢着帮他去取,常常他还没见到邮包里寄来的是什么东西,就半路上被战友们给分光了,他从未怨过。正因如此战友们都喜欢他,都愿意跟他交朋友。这让班长斯捷潘诺夫很是嫉妒。他个头不是很高,瘦瘦的,刀刮脸上长着一对薄薄的招风耳,逆着阳光都能看见里边纵横交错的血丝儿。他鼻子下留着一丛稀疏的灰黄色的小胡,没事时总愿意把胡尖含在嘴里嚼来嚼去。他是班里唯一的一名老兵,听说参加过好多次围剿匪军的战斗,有一打还多的匪军做了他刀下鬼。他很为自己的辉煌战绩感到自豪,对他统领下的这十几个新兵蛋子很是轻蔑,不屑一顾。他心胸狭窄,言语尖刻,见手下的战士们总愿意围着毛占魁转,心里边很不是滋味,对毛占魁身上的一切都看不顺眼。
你——还是把你的名字改一改吧。
为什么?
我叫起来拗口。
仅仅是为了这吗?
难道这还不够吗?
那就算了吧!
你干嘛要这么偏执?
因为我喜欢。
一个支那人的名字,有什么好炫耀的。
中国!我提醒你,下次你要再这样叫,我砸扁你的嘴!
看到毛伸向他的那只硕大的拳头,他怯懦了。一次,他看到毛占魁将家中寄来的东西分给大家没给他,就忿忿地说:你永远也做不了布尔什维克!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坯子。
那又怎样?
这你还不清楚吗,会被无产阶级彻底埋葬的。
那就先埋葬你自己吧,你这小肚鸡肠的家伙!
战友听了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没脸了,就冲毛啐了一口,骂道:你走着瞧,支……他下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又咽了回去,因为他看到了毛占魁的一只大手冲他攥了起来,他溜走了。
或许有过一段流浪儿的经历,毛占魁对部队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还是很习惯的。随着战事的发展,他们在一处扎营很少有超过一周时间的,他们不断地迁徙,而且大部分行进在森林峡谷中。白天操练,晚上就聚在一起,升起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拉着破旧的手风琴唱歌跳舞。毛占魁是这种场合的活跃分子,他不仅歌唱得好,而且舞也跳得很棒,尤其是那种难度很高的盘腿舞,伴着轻快的音乐节奏,他一口气跳上三十多个踢腿动作都不喘……
他很喜欢自己胯下的坐骑“小美人”,它的确美得惊人,除了前额有一块狭长的白斑外,浑身上下全都是缎子一样的枣红色。它体魄不是很高,但却十分的匀称,长长的腰身,高耸的脖子,加上浑圆的臀部,怎么看都让人爱的不行。它很通人性,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见到主人就会兴奋起来,频频地点头,咴咴地长嘶。毛占魁十分地爱怜它,这不仅仅是它长的美,更因为它是师兄送给自己的一件礼物。平日里只要条件许可,他都要将他的“小美人”牵到溪边来给它通身刷洗。它很配合,听任你的摆布,当它感到快乐的时候,就会用自己那柔润的嘴巴,在你脖颈上轻轻地蹭一蹭,再咴咴地叫上一声。每每这时,毛占魁都会搂紧它的脖子,把自己的脸跟它的嘴巴贴在一起,温存上一会儿。经过洗涤,缎子一样的枣红色皮毛越发的纯净,在中午阳光的映辉下熠熠放光。毛占魁再也等不及了,便扔掉刷子,赤着双脚翻身上马,在岸边的浅水里奔跑起来。马蹄溅起的水花在空中形成了七色的彩虹,人和马置身于其间显得是那样的干练与和谐,且将其映衬得十分的高大和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