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赋论(2)
第8章赋论(2)
《崛起》夫人之生,又有穷饿其身,愁苦孤寒颠倒;无何一旦逢时,兴然而起。或当营财满意,白手庄田;或致君泽民,独步台鼎。斯人也,前后异见,其故何如?盖因柱中日主生气未旺,所用贵神,悉皆得位而成旺,又且合格;奈何日主无力,不能胜任其福,亦劳困偃蹇。忽逢运扶,其日干得其强健,用神出虎啸风生;元命用神,方为我用,我得乘之,则勃然而兴。是偏气乘和,衰以遇旺,故迎吉而能崛起。
若夫建业创功,有大小之不同;当于所遭命之轻重,辩之可也。
《聚兴》又有日主强,则四柱五行,杀纯不杂,身杀俱旺;则根本元无制伏,富贵不成,惟待运来制伏,杀神则化为权,方能崛兴,才德动公卿,功名显达,出类超群。是其身旺,杀神逢制化为权也;制神力旺,发福非常,安得其人不显达,以致极品之尊贵乎,实有其命。又要行其运以扶,方见勃兴也;如茍运不至,即常人耳。
又要四柱中,日主健旺,用神亦旺,各相停均,为富屋朱门,贵命之贤子也。及其长大,成立丰隆,一逢恶曜运,加临元命,见其财而夺之,因其官而伤之,临其印而坏之,逢其食而损之;遭逢此运,祸不胜言,所以中年见倾而不发。如其恶运一去,又逢好运扶身,使我用神一新,譬如枯苗得雨,勃然而兴,鸿毛遇风,飘然而举,不可御也。
《中兴》又有人生五行身旺,阳刃比肩,俱各争旺,惟有财官格神等物,虚浮轻少,无力成功名矣;出门行运,又非作福之地,所以一生飢寒,劳苦落剥,有志无成。或至中年晚景,顿逢杀运,假杀为权,制伏阳刃;或得权贵以显扬、或招貲财而发福,当随五行清浊,以遇其运而别之。
《末兴》是一生穷困,忽然兴起于中年晚景也;故知此命元用财官,平生无气,即至运到,方成富贵,一一兴利。故末兴者,乃得运而然也。学者可不勉乎!
《论兴亡》
夫人生柱中有纯杀为用也,杀神无制,则为白屋穷途之人、或一豪门营干之士;故要逢制杀运,假杀而起,进用朝廷,操权威福,功不可量。制伏运一入财乡,则能党杀,便兴祸患,如此官旺杀旺,运元恐失计。所以命党杀运,倘来生凶,偶然遇流年财杀少旺,杀神相党,併合兴殃;身主孤寒剋害,轻则倾家徒配,重则刑弃其身,故其杀神併合,凶亡之可畏也。有如此杀刃者,一一难免祸患焉。
又有柱中月令,正气官星,为一生贵气,惟逢印运则利,盖官星喜逢财旺以生之,印旺以护之;故令其人能行仁布德、纬国经邦、权重爵高,所以贵也。后遇杀神旺乡,杀神禄位,岁杀併临,官化为鬼,丧身必矣。不行杀运、或逢伤官运,又无印綬制之,伤官得地,禄遭伤损,丧妻剋子,剥职生灾,立可见矣;更遇流年,儻他损官受剋,必致亡为惨恶。故欲官禄逢伤,而免剥戮者,不其难之乎?如有高见明识,知进退存亡之机,而保其身者;官禄逢伤,六亲免祸,亦当自己受恶疾而终者矣!
又有四柱中所专用神,无官杀气,惟偏财正财当旺而已;财神当道,隐隐兴隆,积财聚宝,但少贵矣!欲知且看行运如何?若财逢官禄旺之乡,又成富贵之局。设有不幸,财神脱局,阳刃相逢,财倾福败,多患其凶;及流年冲合阳刃,财神尽伤,元命衰绝,阳刃生凶,败亡极矣!
《宝法》第一
夫,稟阴阳而生天地间,故造化之赋于人也,稟造化而生;物亦如之,莫不由阴阳变化。是故,推人吉凶休咎,斯理昭著;然术家之法固多,究徵索子平之外未有矣!
子平一法,专以日干为主,而取提纲所藏之物为令;次及年月时支以表其端。
凡格用月令提纲,勿于傍求年日时为格;今人多不知其法,于此百法百失。
譬如月令,以金木水火土为要,但有一事而定言之,若于傍求,则有失误;取其月令实事,则以遍求轻重浅深格局破冲可也。
西山易鑑先生得其变通,将干格分为六格为重:『曰官、曰印、曰财、曰杀、曰食神、曰伤官』,而消息之,无不验矣!其法曰:『逢官看财,逢杀看印,逢印看官』,斯有奥妙不传之法。取四者不偏不倚、生剋制化,而遇破体囚为下运;有生有去为福,有助有剥为祸。其理深长,最宜消详切当;不昧庸术,宜熟读幸加勉焉。
《宝法》第二
子平之法,以日为主;先看提纲为重,次用年日时支,合成格局,方可断之;皆以月令为用,不可以年取格。凡看子平之数,取格不定,十有九差。
惟易鑑先生之法,月令用金只用金,用火只用火;八字水多却取水,不来取火,况此差矣!以法断之,误其大半。是西山易鑑参透玄机,十八格内取六格为重,用相生,定格合局;仍用年日下,以推轻重浅深,万无一失。
六格法曰:『逢官看财』,『逢财看杀』,『逢杀看印』,『逢印看官』。如用印不怕杀;是杀拘印,印拘身,还作上格取之。如四柱逢印看七杀;但有官杀在,运行官杀乡,亦作贵格。
月令通官,柱中遇财,财生官妙矣!乃富贵之格。
柱中见财,要人财旺,至兴发福矣!
但见一杀,则以杀为重,不可又行财旺之乡;乃财生杀旺,当作贫贱之格。
凡格当以杀官言之。
《寸金搜髓论》印净禪师
造化先须看日主,后把提纲看次第。
四柱专论其财官,身旺财官多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