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都说畜生的命没人的长,可毛毛却一直活到了两人去世,毛毛走的那天,下了十几年来从没有过的大雪,它也老了,抓不到猎物了,在三爷和方少爷的坟前守了一个多月,寸步不离,身上的毛皮全垂下来了,瘦骨嶙峋,走路都是歪歪斜斜的。
北风呼啸着,漫天的雪,不像是下的,更像是一盆一盆从天上倒下来的,毛毛三步两回头,看着那微微凸起的土丘,眼角湿了一片,它仰头嚎了一声,很快就消失在这呼啸的风里了。
它转过身,一步一步朝风雪深处走去,嘴里不住的呜咽着,一步、两步、三步……它猛地转回身又跑回了坟前,它靠着墓碑缓缓倒了下来,双眼阖上的一瞬,一颗滚烫的泪从眼眶滑出,凝在了睫毛上。
风越来越大,雪也越来越大了,来年定是个丰收年。
白远早就走了,死的时候,是霄云和明哥儿在床前伺候的,下葬的时候来了个道士远远的站在一侧也不上前,赶他走,他也不走,他说,我姓沈,与白将有缘,今日前来送他一程。
白远走后,把身后之事交给了霄云,此后十余年,霄云都不曾离开北平半步,这,么多年他心心念着当初的寻阳城,多少次想要前去,都搁置了。
如今老了,霄云仍是孤身一人,辞去了身上的官衔,交了手中的权,带上一个副官就回了当年初来北平时住的那个院子,这里清静舒适,没人打扰,最适合养老了,只是多年没来,各处都积满了尘土和杂物,收拾出来得几天了。
小副官懂事机灵,看霄云一心想住下,赶紧到街上找了几个手脚利落的做工的,买了一把躺椅,在上面铺了毯子,又去酒楼里给霄云端了些茶点,把这些往后院长廊里一放,够首长消遣上半日了。
霄云上了年纪了,但身子骨也还算硬朗,去年芈丰来信,说三爷和攸宁走了,竟然走在了他前边,本该去寻阳城看看这两人,可他怕见了面,触景伤情,这么多年了,他心里迟迟没能放下那个人。
“唉……”
霄云缓缓坐到了躺椅上,不觉间就把当初那人给的那块玉从贴身的口袋里掏了出来,这是他唯一留给他的念想,可笑的是,这玉曾是方攸宁贴身戴了数十年的,玉的背面用小篆刻着攸宁两字。
每每看这块玉,他都不知自己想的是他还是方攸宁。
晌午的太阳把人晒得暖洋洋的,再过几日就要过年了,等到来年天气回暖了,他要去寻阳城走走了,有些事,有些地方该去的还是要去的。
霄云困意渐渐上来,忽听身后传来一道急促的脚步声,没等他睁开眼,就听小副官跟发现了什么宝贝似的喊道,“首长,首长,我在橱柜底下找着了一封信,用油纸包着,一点事都没有,您快看看。”
包着油纸的信放到了他眼前,所有的一切都回到了那天下午,他本该打开看的,只因芈丰前来说话间就忘了这事,等他再回到书房时已是半年后,当初那封信想寻却再也没寻到,没想到竟到了橱柜底下。
霄云拆开了油纸,信封上的字迹甚是眼熟,当年师傅罚抄写,子木不愿帮忙,惟有子青愿意陪着他一起写到天色发白。
打开信封,信纸从中滑落,霄云拿起,展开,入目两行便湿了眼眶。
“师哥、子木,寻阳城一别,已过经年,日军受降,这才听闻你们的消息,子青不胜欢喜,本该前去相见,只是子青早已不是当年的莽撞小子,这些年来我行遍了山川五岳,幸得一人相随,是子青一生大幸。”
“半年前,我为寻师父书中所记的玲珑香壶,只身进了古人墓xue,这么多年是我第一次失手,没有寻到,反而染上了痼疾,如今我已时日不多,我将不日启程,回到广州,回到我们小时的那处宅子。”
“这么多年来,我心中也渐渐释怀,当年之事子青并不后悔,我对师哥的心自始至终从未变过。”
“子木,你我血脉相连,但在一起生活的时日却并不多,你十七出山,随师哥走遍南方,而我一直跟在师父身边,我虽羡慕但却没厌恶,你们两人是我在世上唯一的牵挂,如今我要去了,你们两人日后定要好好活着,若是有机会的话,回一趟广州,为我和师父的墓上添上一捧土,倒上一杯酒,子青就已知足了。”
霄云看完,已是泪流满面,手紧紧握着躺椅的扶手,身子不住的打颤,他缓缓闭上眼,长长的叹了一声。
小副官不敢上前,他虽没看到信中写的是什么,只是看首长这般伤心,定是至亲之人亲笔写的,这信在橱柜下十几年,今日才看到,首长心里定是不好受。
院子收拾出来了,来了个专门做饭的厨娘,还有一个看家护院的中年男人,小副官为了讨霄云开心,不知从哪儿抱来了一个全身雪白的小狗,这狗通人性,最喜跟在霄云身边,夜里也是寸步不离的守在霄云房间外面。
霄云自从看了那封迟了多年的信,整个人就跟霜打了似的,终日郁郁寡欢,吃不下饭,身子自然也垮了下来。
年后就去广州这事算是定了下来,除夕夜里霄云难得开心,喝了两杯小酒,饭菜也吃了不少,小白狗在他脚底下摇头晃脑的甩着尾巴,讨喜的很。
没想到夜里,小白狗一声凄厉的叫声把众人给惊醒了,三人披上衣服就进了霄云的房间,此时躺在床上的人已经不行了。
他手里紧紧握着一块玉,嘴里不住的喊着,“六子……六子……六子、六……”
没人知道他喊的这六子是什么人,也没人知道,他为何要去广州,那封信也不知去哪儿了,小副官后来找了许久都没找到。
后来有人提起他,都说他可怜,一生跟在白远身后,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他什么也不向别人说,直到他死,才知道他心里一直惦记一个人,叫六子。
霄云直到死,都不知道李子青为何要他一定回广州。
六子一直生活在广州,住在那个老宅子里,从未踏出这宅子半步,李子青骗了他,骗了他一辈子,等他发觉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到当初了,这世上再也没有六子这个人了,他早就随着白家一起消失在寻阳城了。
……
零六年,十几个大学生组成的写生小组来到了广州,无意中发现了几座老宅子,因好奇,推开了宅子大门,只见院中摆满了古物,再向里走,一擡头就看到大厅的竹椅上端坐着一个人。
这人鹤发童颜,身形端正,手中拿着一卷破烂的书,眼眸微微垂着,身上穿着一件黑色长袍马褂,桌上摆着一盏茶,再看,那桌上还摆着一个白瓷罐子,罐子前立着一个牌位,牌位前摆着一个香炉,香炉里插着半柱未燃尽的香。
十几个年轻人站在院子里面色苍白不敢上前,不知这人是活着还是死了,若是活的,他怎一动不动,若是死的,可尸体为什么不腐不化,就连样貌都分毫未变,栩栩如生。
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全国各地的人都朝这儿来了,还惊动了中央,等中央带人来到这儿时,院子里的古物已经被人给搬空了,这些古物是李子青当年从墓中拿出的,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这座老宅子被封了,所有的消息都被封锁了,谁也不知道这具不腐不化的尸体到底有什么故事。
末尾。
“龙队,你看,我们从他身上发现了一块奇怪的玉。”
站在院中的中年男人缓缓转过身来,他手里拿着一本泛黄的书,书页上断断续续的写着一个人的名字,“霄云”。
男人将书塞进了口袋,整了整衣服对大厅里的人点了点头,“这就来。”
男人走进大厅,只见红木桌上摆着一块双龙玉,恰好日头上来,光线炙热,顺着未关严的窗子投到了这玉上,本晶莹剔透的玉瞬间变成了血色。
周围的人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全都盯紧了这玉。
过了许久,男人缓缓转过身来,迎着日头沉声道:“去找沈先生来。”
全文终。
【作者有话说:这个沈先生呐,就是《现世杂谈》的男主啦~~~估计不久后就会开更啦~这本就完结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