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大喝三天 - 重生78:打猎发家后,娇弱媳妇想养娃 - 小扑街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31章大喝三天

牛车,马车,骡子车,在山里都不如人方便。

绕过最后一个岗梁子,牛车也就只能停在山根,怎么摸牛屁股都不往上爬了。

这个山头后世叫乱蜂岗,现在叫白虎沟。

主要是因为这里的山头树相对较少,还漫山遍野都是野花。

如果离远了看,秃了吧唧,所以叫白虎沟。

不过后世因为花多,比较适合养蜂子。

产出的杂花蜜营养价值高。

就直接改名为乱蜂岗了。

陆云筝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

除了地势平坦,容易下套子外。

还有个原因就是特殊的环境,让这里就算不放那些山货。

也会成为野猪群的一个落脚点。

花朵,草多,根茎就多。

当然,这也算是多一重保障。

而且,野猪群规模较大,对食物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

这里地下的根茎怎么都要吃上个几天。

就算出现意外,也有其他的应对措施。

趁着白天野猪刚刚吃完根茎,正是休息的时候。

刑瘸子跟陆云筝两人扛着提前做好的圈套。

从乱蜂岗由内而外下了个遍。

野猪套一般分为死套,活套,绊锁套。

两人也根据地势的不同,分别下好。

当然,刑瘸子压箱底的那些铁夹子也都拿了过来。

而且下好后全都记录好位置。

这时候铁器格外的贵。

每一次下夹子都要回收。

特别是东北山区的猎人对夹子格外的憎恨。

要不是这一趟实在是太危险。

那玩意就是生锈都不能拿回来。

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骄傲。

下夹子已经属于最受鄙视的那一类了。

“姐夫!我找到野猪群了,就在那边!不太远,小白领我去的!”

两人下完夹子已经到了下午。

耐不住寂寞的张强还是跟着小白上了山。

“那头野猪王在不?”

陆云筝今天时间台太紧,并没有过去查看。

“在那!他娘的,真尼玛的大,那玩意都郎当到地上了,也不闲冷,

你说一头猪咋那么多那玩意!”

张强傻呵呵的笑着,一般村里养的任务猪,达到重量就上交。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

站起来快要跟陆云筝一样高的野猪,就是看一眼都让人害怕。

“那玩意多不要紧,主要是她还能带崽子么?”

陆云筝随意的回道。

“咋不能带,咋的野猪也做绝育呀?”

张强一脑袋问号的回了一句。

可已经打扫战场,清理脚印的刑瘸子听完,呲牙乐得跟个大傻逼似的。

指着陆云筝,全都是佩服的表情。

都说找老毛子是大葱搅酱缸,丝毫不匹配。

可这玩意,不仅不匹配,还够不着呀!

都是结过婚有经验的人,一听就明白其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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