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银行课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基本解释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详细种类
中国香港
根据香港的银行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定义,在香港营运的银行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接受存款机构、商业银行、一般银行。
中国台湾
根据台湾银行法所定义,在台湾营运的银行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
商业银行:收受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供给短期、中期信用为主要任务之银行。
专业银行:包括工业银行、农业银行、输出入银行、中小企业银行、不动产信用银行及国民银行,但至今尚未有申请设立不动产信用银行及国民银行者。
信托投资公司:以受托人之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经理及运用信托资金与经营信托财产,或以投资中间人之地位,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特定目的投资之金融机构。
外国银行:依照外国法律组织登记之银行,经台湾当局认许、依公司法及银行法登记营业之分行。
此外,根据银行的背景亦可作以下区分:中央银行、公营银行、私人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银行分为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banca,其原意是长凳、椅子,是最早的市场上货币兑换商的营业用具。英语转化为bank,意为存钱的柜子。在我国,之所以有“银行”之称,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相关。
在我国历史上,白银一直是主要的货币材料之一。“银”往往代表的就是货币,而“行”则是对大商业机构的称谓。把办理与银钱有关的大金融机构称为银行,最早见于太平天国洪仁玕所著的《资政新篇》。
起源
一般认为最早的银行是意大利1407年在威尼斯成立的银行。其后,荷兰在阿姆斯特丹、德国在汉堡、英国在伦敦也相继设立了银行。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银行得到了普遍发展。
在17世纪,一些平民通过经商致富,成了有钱的商人。他们为了安全,都把钱存放在国王的金库里。这里要注意,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币,所谓存钱就是指存放黄金。
因为那时实行“自由铸币”制度,任何人都可以把金块拿到铸币厂里,铸造成金币,所以铸币厂允许顾客存放黄金。但是很不幸,这些商人没意识到,铸币厂是属于国王的,如果国王想动用铸币厂里的黄金,根本无法阻止。
1638年,英国的国王是查理一世,他同苏格兰贵族爆发了战争,为了筹措军费,他就征用了铸币厂里平民的黄金,贷款给国王。
下图就是查理一世。后来1649年,他被克伦威尔砍了头,这就是著名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详细情况可以参照《英国史笔记(四)》。
虽然,被征用的黄金最终都还给了原来的主人,但是商人们感到,铸币厂不再安全了。于是,他们把钱存到了金匠(goldsmith)那里。金匠就为存钱的人开立了凭证,以后拿着这张凭证,就可以取出黄金。
很快地,商人们就发现了,需要用钱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取出黄金,只要把黄金凭证交给对方就可以了。
再后来,金匠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开立的凭证,居然具有货币的效力!他们抵抗不了诱惑,就开始开立“假凭证”。但是神奇的是,只要所有客户不是同一天来取黄金,“假凭证”就等同于“真凭证”。这就是现代银行中“准备金制度”的起源,也是“货币创造”机制的起源。银行体系可以将信用货币的数量放大,实物货币就做不到这一点。
此时是17世纪60年代末,现代银行就是那个时候诞生的。
历史
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语banca,意思是板凳,早期的银行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使用。英语转化为bank,意思为存放钱的柜子,早期的银行家被称为“坐长板凳的人”。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第三阶段: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同货币商品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兑换业是银行业形成的基础。货币兑换业起初只经营铸币兑换业务,以后又代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等。这样,兑换商人手中就逐渐聚集起大量货币资金。当货币兑换商从事放款业务,货币兑换业就发展成为银行业。
最早的银行业发源于西欧古代社会的货币兑换业。最初货币兑换商只是为商人兑换货币,后来发展到为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办理结算和汇款,但不支付利息,而且收取保管费和手续费。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货币兑换商的业务进一步发展,他们手中聚集了大量资金。
货币兑换商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利用手中聚集的货币发放贷款以取得利息时,货币兑换业就发展成为银行了。
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伦寺庙、公元前500年的希腊寺庙,都已经有了经营保管金银、收付利息、发放贷款的机构。
近代银行产生于中世纪的意大利,由于威尼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当时的贸易中心。
1580年,威尼斯银行成立,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随后意大利的其他城市以及德国、荷兰的一些城市也先后成立了银行。
在我国,明朝中叶就形成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到清代又出现了票号。第一次使用银行名称的国内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1897年5月27日,最早的国家银行是1905年创办的“户部银行”,后称“大清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一直沿用至今。
近代最早的银行是1580年建于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此后,1593年在米兰、1609年在阿姆斯特丹、1621年在纽伦堡、1629年在汉堡以及其它城市也相继建立了银行。当时这些银行主要的放款对象是政府,并带有高利贷性质,因而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要求。
最早出现的按资本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股份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规模巨大的股份银行纷纷建立,成为资本主义银行的主要形式。
随着信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的不断加强,又产生了建立中央银行的客观要求。1844年改组后的英格兰银行可视为资本主义国家中央银行的鼻祖。
到19世纪后半期,西方各国都相继设立了中央银行。早期的银行以办理工商企业存款、短期抵押贷款和贴现等为主要业务。西方国家银行的业务已扩展到证券投资、黄金买卖、中长期贷款、租赁、信托、保险、咨询、信息服务以及电子计算机服务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