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李自成考清华,赵四当包衣(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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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开春了,可一早一晚的风还带着小冰河期才有的凉意。天刚麻麻亮,南苑大营的号角就“呜呜”地吹响了。
李鸿基跟着队伍跑完二里地,额头上也见了汗。他抓起粗面馍馍刚啃了一口,一个顶盔贯甲的亲兵就径直走到了他这队人跟前。
“李鸿基李百户在不在?”那亲兵声音冷硬,眼神扫过众人。
李鸿基心里“咯噔”一下,嘴里的馍馍顿时没了滋味。他赶紧咽了口唾沫,跨前一步:“末将就是。”
亲兵上下一打量。“跟我走一趟。孙侍郎要见你。”
孙侍郎就是孙传庭。他回到北京后就接了李邦华的差事,出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协理京营戎政。如今和提督京营的太监徐启年、还有那位管着粮饷的兵部左侍郎杨嗣昌,并成了皇上花大力气整顿的新京营三位当家老爷。
四周士卒的目光“唰”地都聚了过来,有好奇,有羡慕,更多的却是猜疑。这个李鸿基虽然有阵斩逆贼首领的大功,但也爱惹是生非,脾气又臭,跟着队伍到了京师南苑大营后,隔三岔五就要找人斗一场,整个一刺头。
李鸿基放下馍馍,一声不吭地跟上。他心里七上八下,不知是福是祸。莫非是前两日偷空耍钱,输了后急眼跟人动手的事,捅到孙侍郎那儿去了?
孙传庭的签押房里甚是简朴,一张公案,几把椅子,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舆图。
孙传庭正坐在案后看着一份文书,头也没抬,只用手指点了点面前的地面。
“小的李鸿基,参见部堂!”李鸿基单膝跪地,抱拳行礼。崇祯给新军定了些新规矩,见上官不兴下跪,抱拳行礼即可,可这屋里的气氛,让他觉得还是跪着踏实。
孙传庭这才放下文书,目光落在李鸿基身上。那目光沉甸甸的,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
“前日红蓝演武,你带的一队人在河谷遇袭。”孙传庭开口,声音不高,“按操典,该当结圆阵,固守待援。你却带了人往旁边那土坡上冲。是何道理?”
李鸿基心头一松,原来是这事。他吸了口气,稳住声音回道:“回侍郎的话,河谷地窄,结阵施展不开,反成了活靶子。那土坡虽不甚高,却足以架设火铳,扼住谷口。抢占此处,进可侧击,退可据守,比困在谷里强。”
“何人教你的?”孙传庭追问。
“无人教。是末将……是小的往日当驿卒递送公文时,遇着狼群野物,晓得须得抢占高处。”李鸿基一五一十地回答。
孙传庭点了点头:“嗯,的确有天分,怪不得能阵斩王逆。”
他拿起手边一份札子,递了过去:“瞧瞧。”
李鸿基双手接过,是兵部关于开办“清华讲武堂”的行文。他认字不多,但大意是懂的。这是要遴选识字的青年军官入学,由皇上亲自考较,学成了,便是天子门生。
他心里顿时“怦怦”乱跳起来,隐约猜到了什么,却又不敢信。
“陛下圣心独运,欲开新局,培植栋梁。”孙传庭看着他,“不论出身,唯才是举。本部堂可给你一个名额,去清华园应试。若考中了,便是讲武堂第一期生,日后前程,你自己思量。”
李鸿基的手微微抖了一下。天子门生!以往只有进士老爷才配称天子门生,如今他一个臭丘八,也有这机会?他娘的,这是祖坟冒青烟哩!
想到这里,他就猛地一个头磕下去,声音带着颤抖:“末将李鸿基,愿往!谢侍郎、陛下栽培!定为侍郎,为朝廷效死力!”
孙传庭脸上看不出喜怒,只摆了摆手:“先别急着谢,还要考试的,考上再谢不迟去吧,明日辰时,西直门外聚齐,自有人领你们去清华园。”
……
同一片天底下,盛京外头的屯堡,早没了春天的样子。
日头明晃晃地照着,风是干的,刮过来,卷起地上的黄土面子,打在脸上,涩涩地疼。地里不见半点潮气,裂开的口子有娃娃嘴那么大。赵四拖着一条瘸腿,在干得梆硬的田埂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挪。他脸上的麻坑积了层灰,嘴唇爆着白皮,可那双眼睛却像刀子,挨个剐过地里干活的人。
“没吃饱还是咋的?使劲!这地再不弄松点,下了种也白搭!”他声音沙哑,像是从喉咙里磨出来的,“日头落山前,这块地整不完,今晚的糊糊汤也没了!”
几个包衣有气无力地挥着镐头。镐头砸在干土坷垃上,“砰”的一声闷响,只能留下个浅坑。去年到今春,雨水太少,地都旱得结了板。
赵四这条瘸腿,是去年冬天叫鳌拜主子打断的。不为别的,就为他看管的几头牲口,到底没熬过那场大旱和接踵而来的冷冬,渴死饿死了。他没敢分说草料短、水井都快见了底。主子恼了,当奴才的就得受着。他能活过那个冬天,是咬着牙,把一起遭罪的一个老包衣偷藏了主子喂战马的豆饼的事捅了上去,用别人的命,换了自己一口吃食。
如今,他管着这几十号人,主子说他“晓得进退”。
马蹄声裹着烟尘,从屯子外头卷过来。鳌拜带着几个戈什哈,冲到地头勒住马。他穿着镶红边的黄布甲,年纪不大,一脸的精悍暴戾之气。
马鞭子朝身后一划拉,指着那群被绳子拴着、衣衫破烂、瘦得只剩骨架子的朝鲜人,鳌拜对赵四喝道:“赵四,这群新奴才交给你拾掇。秋后,他们的地里要是见不着苗,或者人折损多了,你晓得规矩。”
赵四“噗通”一声跪在干土里,磕头带起一阵烟:“嗻!主子放心!奴才一定把他们当自家牲口一样使唤,绝误不了主子的大事!”
鳌拜从鼻子里哼出一股气,拨转马头,带着人又一阵风似的走了。
赵四爬起来,拍打着膝盖上的灰土,脸上木着。他走到那群眼神麻木、嘴唇干裂的朝鲜俘虏跟前,从怀里摸出小半块黑黢黢、掺了麸皮的干粮。
“谁,跪下,给爷磕三个响头,这吃的,就赏他。”他用半生不熟的汉话混着满语说道,随即又冷笑着扫视众人,补充道:“今天磕了头,算是认了主。过几日,还得剃了头,留起辫子,才算咱大金国的顺民。在这儿,脸面、膝盖,还有这脑袋上的毛,最不值钱。能喘气,才金贵。” 人群里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饿得久了,什么都顾不上了。一个男人最先软了膝盖,扑倒在尘土里,“咚、咚、咚”地磕响头。赵四把干粮丢过去,像扔给饿急了的野狗。
“瞧真了?”赵四扯着嘴角,露出点似笑非笑的神气,“在这儿,脸面、膝盖,最不值钱。能喘气,才金贵。”
他得用最快的法子,把这些人心里头那点念想打掉,让他们变成只会听话干活的牲口。
……
轮到最后一个朝鲜人时,却卡住了。
那人身子站得笔直,虽说衣服破烂得遮不住体,头发也擀了毡,可那眼神里,却有点不一样的火星子。赵四在那些认死理的读书人脸上见过这神气。
“跪下!”旁边一个帮闲的包衣小头目厉声喝骂,上前就踹那人的腿弯。
那人踉跄了一下,腰却还挺着。他猛地挣开拉扯,双手死死护住头顶的发髻,仿佛那比命还重要,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喊声,带着浓重的口音:“今日屈膝,明日剃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吾乃安东金氏,读书种子,大明藩邦士子,宁死不为鞑虏之奴!”
他叫金成仁。他还记得汉城的热闹,记得圣贤书上的道理,记得师长教诲要忠君爱国,那君父便是大明的皇帝。
赵四方才那番“磕头之后便要剃发”的话,像一把刀子,瞬间刺破了他最后的侥幸。他没曾想,被掠到这苦旱之地后,不只要受劳役之苦,竟真要受这断发文身之辱。”
赵四眯着眼,上上下下瞅了他好一会儿,忽然抡起手中的鞭子,没头没脑地抽了下去,直到金成仁蜷缩在地,才拖着瘸腿,对旁人喝道:“把他捆了,丢到日头底下晒着,不准给水喝。”
烈日和干渴折磨了金成仁整整一个下午,将他最后一点体力也耗尽了。
直到夜里,他才被松了绑,带到了赵四居住的那个还算暖和的窝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