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豺狼大战(2)
第12章豺狼大战(2)
当天傍晚,溃散的埃蒂斯红豺群从山箐、河沟、乱石冈、芦苇丛钻出来,趁着暮色掩护,在埃蒂斯山谷通往怒江的小路上聚拢。没有一匹豺的尾巴是竖起来的,各个都耷拉着脑袋,豺眼蒙着一层厚厚的忧郁。和狼群的这场鏖战,一匹名叫琪琪的母豺和两只幼豺死于非命,有五六匹大公豺身上挂了彩。夏索尔的脖颈也开了花。
真正是惨不忍睹。
埃蒂斯红豺群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这群恶狼自从在白杨树林里大获全胜后,气焰更加嚣张,完全不把埃蒂斯红豺群放在眼里了。只要瞧见红豺群的影子,就嗥叫着冲过来噬咬。似乎埃蒂斯红豺群突然之间变成了不堪一击的兔子,可以任意欺凌侮辱。豺群不知怎么搞的,食肉兽的胆魄萎瘪了,听见狼嗥就会豺毛倒竖吓得灵魂出窍,瞧见狼的影子就会不由自主地转身逃命。
有一次黎明时分,豺群心惊胆战地绕远路钻进日曲卡山麓觅食。天色有点暗,远远望见山岬那儿有几个黑黢黢的剪影,不知是谁看花了眼,以为又遇到狼群了,尖嚣一声扭头就逃。豺群受了传染,也跟着跑。
逃了一阵儿,见身后没动静,夏索尔壮着胆子喝令豺群停下来。几匹大公豺战战兢兢摸到山岬一看,满地都是黑色豌豆状的羊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羊膻味。草叶上找不到一根狼毛,空气中也嗅不到一丝狼的腥臊味。
把岩羊当做了狼,虚惊一场。再也没有比这样的误会更使夏索尔感到丢脸的了。见了羊也会扭头逃命,简直就是纸糊的豺!
野生动物都是这般德性,敌对双方经过一番殊死的较量,胜利者和惨败者一经确认,尊卑高低的位置就算形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失败者都很难再鼓起勇气来重新和胜利者争输赢。
几乎每一匹豺都感到沮丧,感到委屈。美丽的家园被狼群强占了,只好偷偷摸摸溜进日曲卡山麓觅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像贼一样,成天提心吊胆,活得也太憋气了。
豺群变得有些神经质了。
母豺菲莎竟然流产了,这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是十分罕见的事。在又一次被狼群追得走投无路时,老豺大泡眼竟从高高的悬崖上自坠身亡。夏索尔永远不会忘记大泡眼奔到悬崖边缘,背后是穷凶极恶的狼,前面是百丈深渊,大泡眼在跳下去时,朝它夏索尔投来一瞥,那是什么样的眼光啊,怜悯、鄙薄、讥诮、绝望……似乎在对自己身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员感到羞惭。它夏索尔当时就有一种尖刀剜心般的痛楚。它绝不是无赖豺王,它知道荣誉和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有责任让每一匹豺都为自己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感到骄傲。这种个体对种群的归属感和信赖感,是一种最佳精神黏合剂,是一种可贵的凝聚力。然而现在,豺们对自己所属的群体竟然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这种精神危机一旦像瘟疫似的蔓延开,就会导致种群的分崩离析。
还有更可怕的事呢。
金秋季节,是豺的发情期,以往这个时候,大公豺皮毛亮得像天边的云霞,年轻母豺的皮毛亮得像早晨的太阳。山坡上到处是调情的追逐、打闹与戏嬉。当天色熹微,年轻的母豺就会用爪子蘸起草叶上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露珠梳理自己身上的皮毛,以美化自己的形象,对得起观众。狩猎也变成了一种内涵丰富的竞赛。
瞧,灌木丛里蹦出一只长耳兔,立刻,大公豺们蜂拥而上,夸张地嚣叫着,舞蹈般地扑蹿着,即使豺舌舔到了长耳兔脆弱的喉管,也不会立即用豺牙去咬断。这已不是单纯的猎食,而是一种展示才华的表演;只要长耳兔没被吓得胆囊迸裂心脏停止跳动呜呼哀哉,这场表演性质的狩猎就会尽量拖延。有的大公豺呼地从平地蹦跳一丈多高,豺嘴顶着长耳兔的屁股,就像海狮表演顶皮球一样,把长耳兔顶到半空;有的大公豺恶作剧地咬下满嘴兔毛,像吹蒲公英似的把兔毛吹得满天飞舞;有的大公豺在空中鲤鱼打挺和素有跳高能手的长耳兔比看谁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些;有的大公豺不顾被兔爪在脊背上蹬出血痕,瞅准机会像马一样驮着长耳兔飞奔……大公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淋漓尽致地炫耀自己强健的体格、勇猛的胆魄、娴熟的捕猎技巧和养育后代的卓越能力,以博取异性的青睐。直到长耳兔精疲力竭倒毙在地,游戏才算结束。霎时间,大公豺们的利齿从各个角度叼住长耳兔,发一声威,将长耳兔撕成一块块兔肉,奉送到各自心爱的母豺面前。
夜幕降临后,石洞、石缝、石凹、石旮旯,不时会传来豺的轻嚣曼叫,说不清是喁喁情语还是海誓山盟抑或是一场严肃的婚姻谈判。当然,跟其他野生动物一样,豺群每到发情期也会出现争偶的纠纷,甚至发生两雄相残的暴力事件,但那无非是生命繁衍种群兴旺过程中一两支变调的小插曲罢了。
可如今,小溪边矢车菊一簇簇盛开,树林里红叶烂漫,秋季发情期已经来到,豺群却不见了以往的欢腾与热闹,公豺母豺冷漠相处,死气沉沉。巨大的生存压力抑制了生命的本能冲动。
繁衍后代的机制一旦遭到破坏,停顿下来,种群就失却了新陈代谢的活力。
日曲卡山麓的金秋季节十分短暂,一眨眼,白色的冬天就来临了。几场风雪过后,雪线已降至山脚。本来,冬天就是食物匮乏的季节,即使没有狼群,要寻找到足够的食物也很困难,现在,在狼群的淫威下,埃蒂斯红豺群更是穷途末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更要命的是,雪地行走会留下不易抹去的痕迹,狼群常常循着豺群的足迹追踪而来。
豺群被迫退到了怒江边。
怒江不会封冻,湍急的江水在江心卷起一个个旋涡。现在留给埃蒂斯红豺群的唯一生路,就是渡过江去。怒江是条界河,日曲卡山麓到此为止,对岸是个陌生的蛮荒之地。只要渡过江去,就算是摆脱了狼群的威胁。可是,夏索尔领着豺群在怒江边徘徊了整整三天,仍下不了渡江的决心。
热土难舍,埃蒂斯红豺群世世代代生活在日曲卡山麓,每座山头每条沟壑每道溪流每片树林每丛灌木都熟悉得闭着眼睛也能走到,爪子踩在这块土地上,立刻就会有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渡过江去,等于被剥夺了生存领地,变成一群没有根基的流浪豺。离乡背井,集体逃亡,无疑会在每一匹豺心灵上刻下屈辱。一旦渡过江去,再不可能回来了,狼群没了竞争对手,会在日曲卡山麓这块丰腴的土地上迅速繁殖,几何级数地增长,用不了两三年时间,就会发展到数以百计的大狼群,更会像对付蚂蚁似的对付豺群。再说,对岸免不了也会有凶猛的食肉兽,埃蒂斯红豺群能否在陌生的土地上站住脚,也是个大问题。还有,豺虽然会泅水,但只会很蹩脚的狗爬式,在汹涌的怒江里,恐怕很难避免会有老豺和幼豺被激流冲走或被旋涡吞没,成为江猪或其他大鱼的食物。
渡过怒江,迁徙他乡,绝对是个下策。
可是,总比待在日曲卡山麓活活饿死或等着被狼群消灭要好吧。
在又一次被狼群跟踪追击后,豺王夏索尔下决心渡江了。晚渡不如早渡,与其成为恶狼的腹中餐,还不如含泪告别故乡逃一条生路呢。
可突然间,局面发生了意料不到的逆转。
扭转乾坤的是白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