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丧家犬回到豺群(2)
第10章丧家犬回到豺群(2)
这词儿形象地概括出野猪扑击的气势与威力。
白眉儿绝望得浑身冰凉。别说是它了,就是孟加拉虎也经不住公野猪这凶蛮的扑击。完了,它想,眨眼工夫,它就会被复仇心切的公野猪咬成两截的。
就在这时,豺王夏索尔和大公豺察迪并肩蹿上来,各自咬住一条猪后腿。
公野猪已经“剽飞”起来了,但由于后肢负荷着两匹豺的重量,冲力大大减弱,无法达到期望的距离,“轰”,公野猪在离白眉儿还有两尺的地方落地了。此时此刻要是公野猪不顾背后的骚扰再朝前扑一扑,白眉儿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的。但野猪性格上有个缺陷,注意力很容易被干扰;它发现有两匹豺破坏了它的“剽飞”,勃然大怒,立刻将攻击目标转移到身后的夏索尔和察迪,转身欲咬。
白眉儿侥幸逃过了劫难。
夏索尔和察迪见公野猪转过身来,便仓皇逃窜。
公野猪拔腿要追,白眉儿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蹿上去一口叼住挂在猪屁股上的那截猪肠子;公野猪扑了出去,吱溜溜,猪肠被扯出两米多长。
公野猪又把攻击的目标转移到白眉儿身上,转身来咬;遍地都是低矮的灌木,公野猪三转两转的,那猪肠被一丛荆棘挂住,怎么也挣不脱。
豺群围了上来,响起一片催命的嚣叫。
公野猪还真有点二杆子作风,用獠牙咬断荆棘,叼住自己的肠子,忽地一甩,那长长的猪肠圈在猪脖子上,像围了一条围巾。
豺们被镇住了,连连后退。
公野猪横冲直撞,恨不得能扭住一匹豺咬它个肚穿肠破身首分家。但它毕竟已身负重伤,没疯狂多久,便摇晃了几下倒了下去。
饥饿的豺群蜂拥而上,享受这美味佳肴。
一会儿,草地上只剩下一具白花花的野猪骷髅。
白眉儿看看豺们都吃饱了,心想,时机成熟,现在它可以请求豺王夏索尔同意它返回埃蒂斯红豺群了。它走到夏索尔面前,轻嚣两声,表示了自己的心愿。
夏索尔目光阴骘,慢吞吞地从豺群跨出来,威严地嚣叫一声,带着王者的气势,朝白眉儿逼近。
白眉儿知道,夏索尔是要行使豺王的权利,对它进行资格审查。埃蒂斯红豺群中有这个规矩,凡离群一段时间后又皈归的豺,都要由豺王观看嗅闻一遍,验明正身,确认无诈,首肯以后,才能正式接纳。它很乖巧地卧伏在地,使自己的躯体看起来比豺王要小一些,低矮一截,以免触怒豺王的自尊。它把嘴吻埋进臂弯叫了两声,声音颤抖,显得有点可怜兮兮;它在向豺王承认自己两年前所犯的错误,表达自己的悔恨心情,乞求原谅。
一般来说,豺王夏索尔是不能拒绝一匹大公豺重新归群的,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无论如何,优秀的大公豺是猎食的中坚力量,群体总是越兴旺发达越好。更何况白眉儿还冒着生命危险帮助豺群猎杀了凶蛮的公野猪。
但夏索尔却不是这样想。它在白眉儿从埋伏的岩石上扑到公野猪身上的一瞬间,就认出对方是谁。它以为这匹奇怪地长着一身黄毛的家伙早倒毙荒野了,没想到非但没死,还长得愈发精神了。它猜想白眉儿半途伏击公野猪的目的何在,大概是要捞取重回埃蒂斯红豺群的政治资本。它果然猜中了。这使得它在心底沉睡了两年的对白眉儿的反感一下子像滚雪球似的从心底滚到脑海,越滚越大,越滚越膨胀。
这家伙,多有心机啊,夏索尔想,用帮助豺群猎杀公野猪的办法堵它豺王的嘴,让它没法不同意它归群。我已经用实际行动改正了两年前的错误,我已经将功赎罪,你还有什么理由阻止我归群呢?可恶,实在是可恶,豺王夏索尔心里火冒十二丈。什么卧伏在地,什么轻嚣哀求,都是在演戏;这哪里是在请求它开恩接纳,分明是在要挟它嘛。它打心眼儿里就不愿重新接纳白眉儿为豺家庭的一员。瞧这身坯,跟狼差不多,简直就是豺中巨人,敢独自拦截公野猪,有智有勇,留在身边,绝对是个祸害。两年前它看见白眉儿心里就发怵,两年后刚一见面,那种发怵的感觉又油然而生。无论如何它一定要阻止这个眉眼间有块白斑的家伙回埃蒂斯红豺群,它的态度比两年前还要坚决。
不过,这家伙刚刚帮助豺群猎杀了公野猪,为群体立下了汗马功劳,不便明目张胆地进行驱逐,总得找个掩豺耳目的理由才行。找什么理由才好呢?以两年前这家伙所犯的错误为由,恐怕已不能服众;指责这家伙没经它豺王的批准擅自参加猎杀公野猪的行动,看来也站不住脚;说这家伙是个没用的废物会成为群体的累赘和包袱,更会被豺们笑话自己是有眼无珠。这理由还真不好找呢。
夏索尔围着白眉儿转了一圈又一圈,一双贼亮的豺眼上下求索。这家伙除了身上多了几块小伤疤外,瞧不出有什么破绽。它又耸动鼻子仔细嗅闻,这家伙身上一股地道的山野食肉兽的腥味,还有一股被时间所稀释了的埃蒂斯红豺群特有的气息。老天爷,罗织罪名为何这般难啊。
不行,不能就这样算了,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也要挑出毛病来。夏索尔用舌尖撩起白眉儿身上的毛,往深处嗅闻。哈嗬,果然就发现埋藏在毛丛深处的秘密,有一股火炭、稻草和熟食所混合而成的气味,虽然极淡极淡,若有若无,但灵敏的豺鼻还是闻出来了。这是标准的狗的气味,经验丰富的大公豺都熟悉这种气味,都讨厌这种气味,都憎恶这种气味。夏索尔当然不知道白眉儿被逐出群体后这两年的具体生活境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两年间这家伙的生活和狗有关,不然不会沾染上狗的气味的。或许这家伙离开埃蒂斯红豺群后向人类摇过尾巴,或许这家伙和狗交过朋友,或许与哪条母狗有过暧昧关系……无论是什么,对豺来说,都是很恶心的事,都是比咬死亲娘更为严重的罪行。仅凭这家伙曾经和狗打过交道身上残留着狗的气味这一点,就可以把这黄毛大家伙永远拒之于埃蒂斯豺群外。假如这家伙还想赖着不走,干脆往死里咬,吃一顿鲜美的狗肉。
夏索尔发出两声短嚣,以示告警。立刻,豺群中蹿出四五匹大公豺,瞪着不怀好意的眼睛朝白眉儿围上来。夏索尔不停地用舌尖撩开白眉儿身上的毛,用意很明显,是要让其他大公豺也来嗅嗅,闻出蹊跷,闻出敌对情绪。
白眉儿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当豺王夏索尔将唇吻探进它的毛丛,它就意识到事情变糟糕了,秘密将要败露,后果不堪设想。清亮的溪水只能洗去它表层的狗的气味,是无法把渗透在毛层深处粘贴在豺皮上的残余气味全部清洗干净的,它现在是逃没法逃,躲躲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