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2012年11月21日,我的心! - 闷骚日记 - 甄妮蜜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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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2012年11月21日,我的心!

第167章---2012年11月21日,我的心!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我的心!

前面的路还很远,你可能会哭,但是一定要走下去,一定不能停。

于是,我就这样逼迫着我自己!

不再提起那些疲倦,不再描述那些悔恨,也不再重温那些欣喜,连同所有错过与败北。你其实已经停歇太久,劳累并不是长久停驻的理由。我知道你还能够更努力些,我知道你还能再往前走。请永远记得,你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你所选择的路并没有到尽头。

佛说,苦非苦,乐非乐,只是一时的执念而已。执于一念,将受困于一念;一念放下,会自在于心间。物随心转,境由心造,烦恼皆由心生。有些人,有些事,是可遇不可求的,我们是强求不来的,既然这样,就放宽心态,顺其自然。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拥有一颗安闲自在的心,保持豁达的心态,不让自己活得累。

我的心,好累!

继续昨天的,《金粉世家》最精彩的一段,安慰,我现在,很累很累的心!

“家母见秋之志已决,无可挽回,于是亦毅然从秋之志,愿秋与君离异,以另谋新生命。惟是秋转念择人不慎,中道而去,知者以为君实不德,秋扇见捐,不知者以为秋高自攀附,致遭白眼。则读书十年,所学何事?夫赵孟所贵,赶孟能贱之,本不足怪。然齐大非偶,古有明训,秋幼习是言,而长乃昧于是义,是秋之有今日,秋自取之。而今而后尚何颜以冷清秋三字,以与社会相见乎?因是秋遂与母约,扬言秋已步三闾大夫后少,葬身于昆明湖内,从此即隐姓埋名,举家而遁于他方。金冷婚约,不解而解矣。

秋家今已何往?君可不问。至携一子,为金门之骨肉,本不应与同往。然而君且无伉俪之情,更何有父子之义?置儿君侧,君纵听之,而君所获之新爱人,宁能不视此为眼中钉,拔去之而后快耶?与其将来受人非种必锄之举,则不如秋保护之,延其一线之生命也。俟其长大,自当告以弃儿之身世,一日君或欲一睹此赘疣,当尚有机缘也。

行矣!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万一君之新夫人以前妻葛藤未断为嫌,则以此信视之可也。

行矣!燕西。君子绝交,不出恶声,秋虽非君子,既对君钟情于前,亦雅不欲于今日作无味之争论。然而临别赠言,有未能已者,语云:高明之家,鬼瞰其室,虎尾春冰,宜有以防其渐。以先翁位高德茂,继祖业而起来兹,本无可议。若至晚辈,则南朝金粉之香,冠盖京华之盛,未免兼取而并进,是非青年所以自处之道也。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焉。

慈姑老大人,一年以来,抚秋如己出,实深感戴。寸恩未报,会当衔结于来生。此外妯娌姊妹,对秋亦多加爱护,而四姊八妹,一则古道热肠,肝胆相照,一则耳鬓厮磨,形影相惜。今虽飘泊风尘,而夜雨青灯,每一回忆,宁不感怀?故秋虽去,而寸心耿耿,犹不免神驰左右。顾人生百年,无不散之筵席,均毋以秋为念可也。蓬窗茅户,几榻生尘。伏案作书,恍如隔世。言为心声,泪随笔下。楮尽墨枯,难述所怀。专此奉达,并祝健康!

冷清秋谨启”

我的心,只是,好累!

对于失去的,我不会后悔。得不到的,我也不想要。说出这句,谈何容易。

我记得我的承诺,虽然模糊了回忆,但仍旧记得最美好的那段。承诺过的:不是你现在的,但求是最后的。

不得到是幸福…

懵懂无知的我们…

在感情的岔路口…

走错了多少的一次又一次…

失败后经过眼泪的洗礼…

不是变质就是被迫遗忘…

毕竟那种回忆是沉重的…

久而久之,发现…

其实感情并非奢侈…

不强迫它变为现实的拥有…

就永远不会有失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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