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惹不起啊
先造舆论,再提要求,最后一举钉死安娜于法庭上,这是精心策划的啊。
面对明天的突然开庭,徐小宝的脑海里转了又转,虽然猜测出对方意图,他却没有好的应对方法。
按照原计划,徐小宝是准备充分利用开庭前的这六天来搜集证据。以他的警方人脉,再加上道上的力量,还找不到相应的证据?
但是现在大事不妙,对方的提前开庭,瞬间打乱了徐小宝搜集证据的步骤。
搜集证据是需要时间的,这可不像买彩票,花费大量金钱多买几组就能增加中奖几率。没有时间上的支持,搜集证据便成了一句空话。
不行,必须充分利用仅有的半天时间来做好应对措施。即使不能扳回被动局面,也要把审判拖后。
m国法庭审判时很有意思的,如果不能说服陪审团,一个案子有时会开三次、五次庭。但要是陪审团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可能一次开庭就完事了。
当然了,一审败诉后,也可以申请二审。但在二审中,不仅程序复杂费时费力,翻案的难度也会无穷尽的被放大。
二审陪审团会在充分尊重一审陪审团的基础上进行合议,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而且m国法院的陪审团特别有意思,即使犯罪嫌疑人在二审时提供了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的证据,二审陪审团也不一定改判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
比如菲利邦被杀一案,如果安娜一审被判有罪,再加上舆论上的道德层面谴责。即使二审提供了完整证据链,二审陪审团也不一定改判她无罪,因为安娜出轨在先,已经丧失了道德高点。
而作为带了绿帽子的丈夫特贝,由于妻子背叛,会让陪审团无限同情,乃至同情至其犯罪有情可原、有法可谅。
在这一点上,你不得不说m国陪审制度的独特性。
比如说,几年前的m国曾经出现过一个经典案例。
一个老父亲枪杀了一个混账儿子。
混账儿子是一个小混混,不务正业、祸害相邻。平日里偷狗摸鸡、调戏妇女、欺负儿童、敲诈勒索,已达人神公愤的程度。
一日,这个小混混竟然在家把自己的老母亲给殴打了。
此等情况下,老父亲掏出双筒猎枪直接把他的混账儿子毙了。
如果按照其他国家法律,即使老父亲枪杀混账儿子情有可原,但在法律上必然受到惩罚,即使有减刑情节,也避不了牢狱之灾。
但是在m国法院的审判中,陪审团一致认为,老父亲不仅情有可原,在法律上也能罪可恕免。就这样,老父亲被判无罪释放。
此时特贝一方发动的舆论攻势,绝对具有这个因素。
所以,徐小宝必须做到避免一次庭审结案,否则后果难料。只不过要以目前公诉方所收集了证据,再加上舆论上的造势,一次结案很有可能。
如何才能避免一次结案呢?
对于这个问题,徐小宝琢磨了很长时间,他准备两条腿走路。
一是要找出安娜不在现场的证据,哪怕证据不足也行;
二是同特贝一方一样,发动舆论攻势。你不是说安娜出轨幽会么,那我也可以说你出轨幽会啊,这样一来,大家不又都重回到一个起跑线上了么?
在大夏有句俗话说的好——猛张飞遇上大李逵,谁也别嫌谁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