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牛头窝点的浴血搏杀(3)
第31章牛头窝点的浴血搏杀(3)
刀疤在周围黑下来之前是处在我们对面的位置上,但我估计他现在早已经转移到了别的位置。按规则来讲,他不会藏到过高的地方,从低往高处看,他并不协调的衣服颜色和山顶上的积雪会形成极大的反差,很容易暴露;他也不会隐藏在原处的某个土坑中,那样更容易暴露目标,车体四周更不适合像他那样身材高大的狙击手隐藏。而除了我们所藏身的山坡以外,对面附近是一片旷地,我仔细搜索之后,没有发现可疑点,刀疤藏到了哪里?难道是在我们身后?可按理说,他不可能这么快。
伴着猛烈的山风,雪越下越大,可可西里北部地区的风尤其冷,风雪交加时分,只能用天寒地冻来形容。我们三个人各自隐藏着,借着夜色和山坡上的一些植被来隐藏自己。现在积雪越积越快,也越积越厚,我们一旦隐藏好,就无法再随意地更换隐蔽点了,因为雪地上留下的移动印迹和轮廓会立即暴露我们。
我们藏身的位置和刀疤停车的位置相去不是太远,这样的距离在狙击对抗中算是比较近的,而一个狙击手在近距离战中使用狙击枪,无疑等同于自杀。还好,我们三个所用的都不是狙击枪,虽然我们现在采用的是狙击战术。我相信我们无法移动,刀疤也一样,他一定就藏在我们眼皮子底下的某个地方,或者就在我们附近。
想到这里,我心里有点儿发毛。如果他就藏在我身边的某个地方,或者背后,随手一枪就可以要了我的命。我稳住心境,还是没有动,尽量保持身体的低伏姿态,用眼角的余光向左右悄悄地扫视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可疑迹象。许小乐和马帅这两个家伙不知藏到了哪里,可能是转移到了我身后更高一些的地段上。三个人的藏身点分开,拉开距离和层次,有利于隐藏和掩护。
风越来越大,鹅毛大的雪片落到我的脸上,沾在眼睫毛上,我轻轻地眨动了一下眼睛,抖掉睫毛上的雪花。周围的雪已经积得比较厚,如果有人在雪地上匍匐前行的话,即使速度再慢,也并不难发现。而且有一个更重要的地方,鼻孔里热气的呼出导致我面前的一小片积雪比较薄,在这样以夜色为基底的雪地里,那一小片地方会在反射光的作用下形成一片较大的阴影。
为了干扰刀疤的判断,我一反狙击法则,选择的藏身地点比较低。如果刀疤藏身在我正面的某个地方,他一定早该发现了,也早该开枪了。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发现我,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藏身在我背后的某段山体上。如果照这样推算的话,我现在必须保持纹丝不动,否则,即使是动动一根手指头,也会立刻被他发觉。
几分钟之后,雪停了,但周围的空气冷得厉害,我被冻得嘴唇发紫,十个手指头也僵硬起来,有点儿不听使唤。我想许小乐和马帅也不好受,刀疤如果藏身在地段更高一些的地方,那里的风大,他更加不好过。不知道这个刀疤到底想干什么。他一定知道我们来的不止一个人,既然开车来追我们,又不带枪手,反而只身前来,那么不是他的确技艺惊人,就是他心理变态——在可可西里待得久了,无聊至极,想玩玩猫和老鼠的游戏。
我和马帅都是曾经接受过狙击训练的人,不管周围的环境如何,即使是冷得厉害,也可以隐藏在一个地点很久不动,像尊雕塑,但是许小乐却不一定做得到。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许小乐忍耐不住,只要他一动,刀疤就会发现他,向他开枪。真正的狙击手开枪的机会只有一次,但也只要一次,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现在要想打败刀疤,唯一的方法就是坚持,谁能耗到最后,谁就是赢家。但在可可西里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穿着并不温暖厚实的几件衣服,趴在冰雪地里,能坚持半个小时都是奇迹,别说是耗到最后了。
在理想主义小说里,厉害的正面人物往往在僵持中会借助身边的一些物体进行主动反击,将一个又一个不管是多么厉害的对手击毙,正派必胜,反派必败。但在现实中却未必,现实与小说是两码事,也不可能会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精彩或是惊心动魄。我们没有借以反击的物体,眼前的视距很窄,距离和角度完全靠推算。
我们已经趴了快一个小时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与周围的积雪融为了一体,除了大脑还保持着清醒以外,我感觉不到自己的腿摆放在什么地方,屁股又在哪里。但是为了不暴露目标,我还是没有动,一边继续侦察四周,一边倾听背后的声音。
突然,远处像是传来了许多辆吉普车开动的声音,因为地面上落了层积雪,车子开动时与荒滩上石块的摩擦声减弱了,所以声音听起来并不明显。他们是从盗猎者窝点的位置开过来的,可能是继刀疤之后追过来的盗猎者或是枪手。
我还是没有动,保持隐蔽的伏低姿势。二十分钟之后,五辆吉普开到了刀疤停车的地方,车子停下,跳下来十多个手持mp7的枪手,车头灯打得雪亮,把整座山坡照得明晃晃一片。
幸运的是这些人没有发现我们,可怕的是他们也没发现刀疤。刀疤所藏身的位置在我们背后,而且地势较高,连这些人都没有发现他,可见他伪装得多么完美。我们要想发现他,估计也不容易,真要对抗起来,就更不会轻松,但是越是不轻松的对抗,实战起来才越有意思。我虽然已经冻得全身发麻,只有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但既然刀疤要玩儿,那就一起玩儿到底吧!
“妈的,人都不知跑到了哪里,地上也没有血,轮胎倒打爆了两个,刀疤又在犯神经了!”一个枪手往四周扫视了一圈,斜挎着枪,走到我们的吉普车旁边,用脚踢了踢空瘪的后轮胎,脸上神情古怪地朝后面一群人说话。
后面几个枪手哄地一笑,有人就搭话:“那是,他五个兄弟被人干掉了四个,现在就剩下他这个孤家寡人啦,他能不犯神经?”
“他犯他的神经,关咱们什么鸟事?要不是牛头叫我们追过来看看,我还真懒得来!看他天天那样儿。谁养着他?还不是我们这些枪手!我们辛苦打羊子,他每次都闲得跷腿晾蛋,等我们打完了,他才看完了风景,晃晃悠悠从山坡上逛下来。回过头来,分的钱他得大户!他还看不起我们,整天佯睬不睬的,装逼给谁看呢!嗯?”一个枪手骂骂咧咧的,使劲用靴子踢地面上的雪,踢了一会儿,又照着刀疤那辆敞篷吉普的车门一脚猛踹,半开的车门被他踹得哐的一声响,给关上了。
旁边几个枪手只是笑,随声附和着,并不接他的话,有人就说:“小声点儿,别给那家伙听见了,回头有你好受!”
那个枪手踢痛了脚,就更加骂骂咧咧起来,直嚷:“怕他个鸟?别看牛头给他几分脸子,大爷我就不给他面子了,又怎么样?搞不好,老子还不想干了,另立门户去。哥儿几个可说好了啊,到时要走一块儿走,怎么样?”
一群枪手哄然大笑,并没有几个支持这个提议。在可可西里打藏羚羊,真要想赚大钱,那还得有雄厚的资本才行,并不是一杆枪一些子弹就可以办成的。一群枪手发了一阵子牢骚,有人突然喊了声:“刀疤!”
刚才还气势汹汹在骂人的那个枪手吓得一哆嗦,急忙问:“哪里?”
枪手们笑开了,原来不过是闹个小玩笑,可见刀疤在这群盗猎组织中的影响力很高,但也证明了另外一点,这些枪手对刀疤除了畏惧之外,更多的是厌恶。看来刀疤混得不怎么样,不光牛头不喜欢他,连这帮子一起混事的兄弟也不喜欢他,他已经众叛亲离了,干掉刀疤,只是迟早的事。如果现在的牛头没了刀疤,我们要干掉牛头或者生擒活捉他都不是难事。
枪手们回到各自的车上,发动了车子,准备原路撤回,有人就问:“刀疤的车还在这里,要不要开回去?”
旁边车上的人就说:“管他呢?把车开回去,牛头肯定要追问。咱们就这样空着手回去,牛头要问起来,就一推三二五,说啥也没看到,哈哈!”
枪手们在大笑声中,开着各自的车子回去,声音渐去渐远,消失不见,只留下雪地上一些杂乱的车轮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