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大荒西经(2)
第43章大荒西经(2)
3郭璞云:“状又似猿。”郝懿行云:“此兽即毚(去掉免)也。说文(十)云:『毚(去掉免),兽也,似兔,青色而大。』此经云『状如菟』是也。又云如猿者,言其色,非谓状似兔,又似猿也。猿,明藏本作蝯,是。”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入1。
1珂案:此丰沮玉门山为日月所入山之一也。
有灵山1,巫咸、巫即、巫?2、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3。
1珂案:灵山,疑即巫山。说文一云:“灵,巫也,以玉事神。”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灵偃蹇兮皎服。”王逸注:“巫也。”云中君:“灵连蜷兮既留。”王逸复注:“楚人名巫为灵子。”是灵、巫古本一字,而此山复有诸巫采药往来,“百药爰在”,与大荒南经巫山“帝药,八斋”之情景相类,因疑此灵山即彼巫山也。
2珂案:经文“巫?”,宋本作“巫昐”。
3郭璞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也。”珂案:经言“十巫从此升降”,即从此上下于天,宣神旨、达民情之意。灵山盖山中天梯也。诸巫所操之主业,实巫而非医也。郭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药)”者,特其余业耳,非可以因有“百药爰在”语遂以医职替巫职也。说已见海内西经“开明东诸巫疗窫窳”节注,并参见海内经“九丘建木”节注。
西有王母之山1、壑山、海山2。有沃之国3,沃民是处。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4,甘露是饮。凡其所欲,其味尽存5。爰有甘华、甘柤、白柳、视肉、三骓、璇瑰、瑶碧6、白木7、琅玕、白丹、青丹8,多银铁。鸾凤9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是处,是谓沃之野10。
1郝懿行云:“西有当为有西,太平御览九百二十八卷引此经作西王母山可证。”珂案:郝说是也,藏经本正作“有西王母之山”。王念孙、孙星衍校同。下文有为西王母取食之三青鸟,可证经文确应作“有西王母之山”。
2郭璞云:“皆群大灵之山。”
3郭璞云:“言其土饶沃(藏经本作沃饶——珂)也。”王念孙云:“类聚木部下(卷八九)沃(指经文——珂)下有民字,文选十九之十三(洛神赋注——珂)同,御览居处六(卷一七八)同,珍宝八(卷八0九)同,羽族十五(卷九二八)同,木部六(卷九五七)同。”珂案:郝懿行校文选洛神赋注引此经作“沃人之国”,疑避唐(李世民)讳改耳。经文“沃之国”正应作“沃民之国”,“沃之野”即海外西经诸夭之野也,已见该经“诸夭之野”节注。
4珂案:吕氏春秋本味篇云:“流沙之西,丹山之南,有凤之丸,沃民所食。”高诱注云:“丸,古卵字也。”
5郭璞云:“言其所愿滋味,此无所不备。”珂案:郭注海外西经与此略同。
6郭璞云:“璇瑰亦玉名,穆天子传(卷四)曰:『枝斯璇瑰。』枚、回二音。”郝懿行云:“璇当为璇,本或作琁,误也。琁与琼同,见说文(一)。郭音此为枚,则当为玫字,亦误也。晋灼注汉书云:『玫瑰,火齐珠也。』若经文为玫瑰,郭又不得云亦玉名矣。李善注江赋及洛神赋引此经并作璇瑰,又引郭注云:『璇瑰亦玉名也,琁回两音。』是知经文『璇瑰』,注文『枚回』,并今本之讹矣。大荒北经(首节——珂)正作璇瑰瑶碧,可证。又玉篇广韵引此经并作璇瑰瑙碧,瑶作瑙字,形虽异,音义当同。”珂案:郝说是也。郭注枚回,宋本作旋回,王念孙校同。穆天子传“枝斯璇瑰”句,郭璞注:“璇瑰玉名。旋回两音。”知郭注本不作枚音,枚实今本讹字。
7郭璞云:“树色正白。今南方有文木,亦黑木也。”郝懿行云:“文木即今乌木也。刘逵注吴都赋云:『文木材密致,无理,色黑如水牛角,日南有之。』”
8郭璞云:“又有黑丹也。孝经援神契云:『王者德至山陵而黑丹出。』然则丹者别是彩名,亦犹黑白黄皆云丹也。”郝懿行云:“黑丹即下文玄丹是也。白丹者,鹖冠子度万篇云:『膏露降,白丹发。』是其事也。”
9珂案:鸾凤,藏经本作鸾鸟,吴任臣本、汪绂本、毕沅本同,作鸾鸟是也;兹经各卷所记均作鸾鸟,无作鸾凤者,凤字讹。
10珂案:经文沃之野,藏经本沃下多民字。
有三青鸟,赤首黑目,一名曰大鵹1,一名少鵹,一名曰青鸟2。
1郭璞云:“音黎。”
2郭璞云:“皆西王母所使也。”珂案:三青鸟已见海内北经“西王母”节。
有轩辕之台,射者不敢西向射1,畏轩辕之台2。
1郝懿行云:“艺文类聚六十二卷引此经无射字,藏经本亦无射字,向作乡,是也。”珂案:郝说是也,王念孙、毕沅均校衍射,孙星衍校向作乡。大荒北经云:“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乡。”文例与此经同,可证此经下射字实衍,向应作乡。
2郭璞云:“敬难黄帝之神。”郝懿行云:“台亦丘也。海外西经云:『不敢西射,畏轩辕之丘。』”
大荒之中,有龙山,日月所入1。有三泽水,名曰三淖,昆吾之所食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