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执政(上)
第二十八章:执政(上)
于是,这位年轻的领导者选择了将君主专/制时期的执政理念,混入有自己特色的偏执、独\裁思想,并且用一个华丽而虚伪的外衣将其包装地精美无瑕,糖衣炮弹一般哄骗那些无知可怜的百姓。
在远山绪这样一番荒谬地移花接木,胡编乱造之后,永绪国的所谓核心指导思想--净化主义诞生了。
对于一种“属于自己”的政治思想,远山绪对总是有一种疯狂而病态的追求。
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并且在能力和才华方面远超常人的领导者,绝对不能选择任何旧路去发展,无论它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他坚决不能忍受成为“复制品”。
诸如明月诚等人的“真理主义”思想,先不说自己实在不愿苟同,其他几个国家像代花、陵山、扶月等也已经或是曾经让这种思想泛滥过。
至于传统的君主制,也被许多国家用惨重的代价证明了它是错误的。
远山绪不甘心成为历史的复刻者,他决心以一种极端的方式重塑永绪国,让自己的名字永恒镌刻在史册之上。
“我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要做历史的开拓者。”
远山绪深知,若想彻底掌控国家,议会这个制衡权力的机构是最大的绊脚石。
彼时的永绪国议会,虽在远山绪的一力操纵下,部分权力被削弱,但仍保留着三权分立制度下立法、监督等重要职能。
议员们来自不同的阶层和利益集团,时常在重大决策上与政府产生分歧,成为远山绪推行独/裁统治的阻碍。
一个阴云密布的清晨,远山绪身着笔挺的制服,带着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他们都经受过特殊的培训,既拥有着充沛的武德,又能够保证对他们的领袖绝对忠心,气势汹汹地踏入议会大厦。
议会大厅内,议员们正在激烈讨论一项关于民生保障的法案,全然不知一场灾难即将降临。
“从即日起,议会解散!”远山绪冰冷的声音在大厅回荡,瞬间打破了喧嚣。
议员们先是惊愕,随后群情激愤,纷纷抗议这一违宪行为。
“你无权解散议会!这是对民主的践踏!”一位议员大声斥责。“永绪政府不能变成你的一言堂!”
然而,远山绪不为所动,他没有对自己的言论进行任何的解释,只是示意士兵将抗议的议员强行驱逐。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议员们的反抗显得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就这样,成立时间不短不长的的永绪国议会,就这样在远山绪的暴力手段下轰然倒塌。
原来的那些议员,除了曾对远山绪表示过绝对效忠的极少数人之外,其他人都被他给解除了职务,直接从政府清了出去。
他知道,议会里的大多数议员,曾经都是受过明月诚恩惠的学生和工人,出于这一原因,他们崇敬明月诚自然会多于远山绪。
在明月诚倒台之后,他们虽然表面上效忠于远山绪,愿意为他尽心竭力的工作,心中却仍然怀念那个曾经将他们从苦难当中解救出来的明月诚。
正是这份怀念,成了远山绪对他们最大的忌惮,他不能容忍明月诚的支持者继续留在自己的政府中,成为将来可能威胁自己统治的隐患。
“任何一个有可能对我造成威胁的人,哪怕这个可能只有万分之一,也绝对不能留。”
废除三权分立制度的过程同样充满血腥与阴谋。
远山绪利用自己出众的语言技巧与煽动能力,通过四处演讲的方式在民众面前大肆宣扬三权分立在永绪国“水土不服”,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社会矛盾加剧。
“三权分立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当孩子生病无药可医,当工厂停工百姓挨饿,那些议员法官们还在互相踢皮球!享受利益的时候都争着抢着,到了该承担责任时候又互相推诿,不同的权力互相掣肘,导致任何决策都要经过无休止的争吵,宝贵的时间就浪费在这些毫无意义的扯皮之中!
而我,将终结这荒谬的乱象!打破这腐朽的桎梏,永远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
从此之后,永绪国的一切政务将由我亲自拍板,我能够保证一切政令即刻执行,所有问题当场解决!
没有冗长辩论,没有利益拉锯,只有精准施策、高效执行!跟着我,永绪国必将横扫沉疴,迎来前所未有的繁荣!”
同时,他暗中对司法系统的高层进行威逼利诱,企图将他们转化为能够绝对服从的“自己人”。
那些不愿屈服的法官,要么离奇失踪,要么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投入监狱。
短短数月,三权分立制度土崩瓦解,远山绪顺理成章地将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牢牢攥在手中。
对外,远山绪却伪装成一位亲民的领袖。
他频繁出现在公众场合,面带微笑,与民众亲切握手、交谈。
他承诺要让永绪国的每一个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要让国家在他的领导下走向繁荣昌盛。
在精心策划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亲爱的永绪人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们!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
在经济领域,远山绪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他成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所有的生产、分配、消费都由该委员会统一安排。
企业被收归国有,厂长们不再是自主经营的管理者,而是成为除了执行远山绪命令以外什么都做不了的傀儡。
农民们被强制加入集体农庄,土地和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
远山绪声称这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生产效率。
但实际上,这只是他加强经济控制,从此更好摆布人民群众的一种手段罢了。
法律上的改革更为离谱,在净化主义的“试行法令”当中,远山绪融入了其对社会上一些“垃圾人”的深深怨恨。
在这些不太成熟的法条之中,不但杀人需要偿命,凡有偷盗、抢劫、伤人者,无论情节严重与否,都一律按照死罪处理。
凡是公共场合口出脏言者,一次警告,二次杖责四十,三次就要进死狱了。
不仅社会上这样,学校当中也是如此,学生们一进学校,就仿佛是进了监狱,每天都受到来自老师和同窗的监视,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或者说错了什么东西而被别人检举揭发。
这样的法令,虽然严苛到了一种极其过分的程度,但也确实有了十分显著的效果:
在初试行的一个多月里面,若明城内大街小巷里聚集着的盗贼已基本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