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 少将行 - 十七场风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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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第一百二十七章大理寺是大历刑狱机关,曾作为赵渊制衡皇子公主间权力的工具,在赵珩叛逃后重新收归皇室。

赵珩去吴东的头一个月,一方面东南军的追捕没有停止,另一方面,长陵宫中以林霰为主导,开始对赵珩过去的势力进行清扫。

大理寺中鱼龙混杂,官员借势上位情况屡见不鲜,赵珩好用心腹,从大理寺到监察司,再到驿站,能说的上话的几乎都是从宸王府出去的,各方官员勾结,互相输送利益,将大历的法监系统玩弄股掌之中。

赵珩离开长陵之后,林霰顺势将其手下的大理寺和监察院收了回来。当初因为开罪大公主和宸王而被贬谪长陵的好官不少,也是借这个机会,林霰将他们一一调了回来。至于州府中空缺下来的职位,翰林院这个人才输送地刚巧可以补上。

林霰到达大理寺时天已经黑透了,新任的大理寺卿樊熹是遂州调上来的。他曾一度进入内阁,后因反对浸月公主和亲被皇帝贬去遂州。算起来,樊熹被调走不过半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重返长陵实属罕见。

樊熹在遂州时曾与林霰有过一面之缘,当时他与霍松声在茶楼喝茶,被百姓吵闹声惊扰,后来霍松声与他说话时匆匆一瞥,没太看得清长相,还是回到长陵后听林霰提起才有点印象。

这么晚了,樊熹还没走。他刚接手大理寺便被指派审理赵珩造反一案,快一个月了,没有半点进展,着实令人心焦。

林霰先来找他,刚进门,樊熹起身相迎。

“林大人。”

俩人客气的打了个招呼,林霰表明来意:“我来看看宸王。”

宸王作为重犯又是皇子,单独关押在狱房之中,那里戒备森严,狱房钥匙只有樊熹有,几乎没有劫狱的可能。

樊熹在暗格中取到钥匙:“我带大人去。”

樊熹领林霰去刑狱所,那里是一间一间的牢房,路上无聊,樊熹主动寒暄:“听闻大人抓到宸王后便一病不起,现在可大好了?”

林霰点点头:“我已好得差不多了,劳樊大人挂心。”

樊熹笑了笑:“林大人客气,我与松声是要好的兄弟,你们二人既然情同手足,那与我便也是兄弟。”

“情同手足”这四个字是林霰说的,他想了想,觉得樊熹这话说的倒也不错。

樊熹与霍松声是同窗,霍松声少年时和戚庭霜又是形影不离,那会儿樊熹总爱去侯府蹭饭,跟霍松声凑一起就比谁鬼主意多,戚庭霜没少遭殃,对着霍松声不舍得动手,对樊熹可一点都不含糊。

想到这里,林霰眼中也流露出笑意:“樊熹,你吃过晚饭了吗?”‘

二人并不算熟,顶多就是认识,还是看霍松声的人情。官场中弯弯绕绕许多,见了谁都要尊一声“大人”,这么直呼其名乍一听失了分寸,樊熹微微一顿,想着确实是他跟人家称兄道弟在先,倒也没太在意,回答说:“还没有,稍后林兄要一起吗?”

林霰说:“好的。”

·

关押赵珩的这间狱房是赵冉特意安排的,因为赵珩并不配合审讯,加上赵冉还是顾念着兄弟情谊,于是便命大理寺选一间没有窗户的牢房,单独关押赵珩。

大理寺的刑狱本就昏黑,没有窗便如同没有天日。赵珩是一个人被关着,每日除了送饭的狱卒,没有任何人和他说话。

没有光,没有人,没有声音,感官剥夺有时比大刑伺候更能摧毁一个人的心理防线。

刑狱门口有一排蜡烛,樊熹拿了一个,勉强可以照亮脚下的路。

林霰走得极慢,看不清,所以每一步都很小心。

走廊两侧都是实心墙壁,很长很长的过道尽头才有一间牢房,因为安静,所以连呼吸声也显得很清晰。

樊熹将蜡烛放在牢房门口的烛台上,微微火光照亮面前一扇厚重的铁门。

林霰目光沉郁,火舌映不到眼底,樊熹将锁打开后,他说:“樊熹,我想单独跟他聊聊。”

赵珩被铁链锁着脖子,没什么危险性,樊熹给他留下空间:“大人问完话来外面,我在那里等你。”

樊熹逐渐走远,林霰拨开门栓,失去阻挡的铁门自行打开,发出“吱呀”一声。

牢狱阴冷黑暗,那声听来有些诡异。

林霰将烛台端下来,进到牢狱内,将墙壁上的挂灯点上了,房中登时亮了起来。

这间牢房不大,几步就能走到头,赵珩脖子上一根很粗的铁链,四肢也被铁链锁着,限制他的行动。他很久没见光了,面前亮起来的瞬间便被刺激得直皱眉。

如果是寻常人在没有光,没有声音的环境下生活别说一个月,三天都可能会疯。但赵珩显然不是普通人,他除了瘦了一些,胡子长了一些以外,没有一点受不了的样子。

林霰立在门边,烛火在他脚下投去一道狭窄的光。

“听说你要见我。”林霰缓缓关上铁门,那门又厚又重,一旦关上里面发生任何事外面人都听不见,“来吧,你要跟我说什么?”

赵珩关禁这段时间,无论大理寺怎样审讯,他几乎没说一句有用的,讲得最多的就是“我要见林霰”。后来久等不来林霰,干脆连这句也不说了,从早到晚的沉默。

赵珩被束缚着手脚,倚在砖墙边,一动不动看了林霰半晌,然后才张开口,说了这些天来的第一句话:“长明呢。”

久未出声的嗓音沙哑难当,赵珩形容不算落魄,但听声音却仿佛饱经霜剑。

林霰长身玉立,垂眼时的表情稍显冷淡,他说:“这不是王爷该关心的事。”

赵珩笑起来,出不了声,嗓子眼发出噗噗的气音:“怎么就不是我该关心的事了,长明陪我睡了两三年,我就是养条狗突然死了,也该问问它埋在哪了。”

“不必了吧。”林霰的袖口翘起一根银色的线头,他轻轻拽了拽,指尖一掐将其断开,“长明对王爷没什么感情,他活着不想见您,死了也受不起王爷的愧疚和祭拜。”

“愧疚?祭拜?”赵珩微微一动,铁链便铃铛作响,他夸张地笑起来,“谁说我要祭拜他,又是谁说我心存愧疚?一条养不熟的狗罢了,他凭什么认为我会念念不忘?”

林霰淡淡道:“既然如此,王爷更不必知道了。”

赵珩的笑容在颊边凝住,他忽然陷入了长久的静默。牢狱生活不比从前的养尊处优,赵珩下巴一圈长出了胡子,头发也乱蓬蓬的,就这样低着头安静的很久,接着自言自语般否定道:“本王才不会对他念念不忘,是他一心要杀本王,本王从不感到愧疚。”

林霰居高临下地看着赵珩,往前走了一步:“王爷,长明为什么要杀你,你心知肚明,就不要自欺欺人了。”

赵珩活了三十几年,他的字典里就没有“愧疚”这两个字。他习惯了生杀予夺,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他可以杀掉所有拦路的人,没有任何负担,因为杀人如同碾碎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可是当河长明浑身是血的倒在他面前的时候,那瞬间的惊慌和无措无从遮掩。明明是一个毫无真心、怀揣着不可告人秘密,蓄意留在他身边、企图杀掉他的人,赵珩发现,自己并不想要河长明的命,并且因为他的离开,心如刀割。

从都津到长陵,一个多月,再被关押在大理寺一个月,赵珩从未觉得人生如此漫长,漫长到他只是坐在这里,一动不动,头脑却清晰的告诉他,他无时无刻都在想念那个要置他于死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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