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关于梦想,从来没有太晚的开始(1) - 你想去的远方,现在就起航 - 满成蛟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4章关于梦想,从来没有太晚的开始(1)

第4章关于梦想,从来没有太晚的开始(1)

想要追逐自己的梦想,什么时候都不晚,最关键的就是你要有行动的决心。当你下定决心勇于改变自己时,你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生不惧失败,如果我们活得足够精彩

拼命追求的过程,就是一种无限美好的状态,不用管会有什么结果等着自己,哪怕最后是失败,是荆棘满布,是撞南墙,我们还是可以笑着去回忆。

读高中的时候,我十七八岁,认识了一群玩摇滚乐的人。

我很少和人说起,我曾经也学过音乐,虽然是非正规的学习,可那段时间玩得很开心。十多年过去了,当时买的吉他,现在还陪伴在我身边。一度我曾想过要把它赠送给需要它的人,最终还是没舍得。

是的,我怎么都看起来不像玩音乐的人。j也不像。

但我们却有了共同的回忆。他也比我走得更远。那段时光,每每回忆,依旧让人热血沸腾。

十四五岁的年纪,我想那时的我们都一样,幻想过自己能够成为大明星。不管你身在何处,城市还是乡村,沿海还是内地,可能都幻想过站在舞台上,向无数人歌唱。

从现实的角度说,那浮夸的偶像不适合生活在小乡镇、农村的少年。但梦想来了,谁也阻挡不了,你要么坚持去实现它,要么为它撞南墙,一次又一次,最终放弃,头破血流之后才觉得,这并不适合自己,或许应该改投他路。

初中的时候,特别喜欢听林志炫的《单身情歌》。那会儿买了一个复读机,在街边买盗版磁带,把复读机别在腰间或者放在书包里,牵出一条耳机线,边走边哼,边唱边摇。后来接触了beyond,仿佛找到了人生的知音。

那时候觉得,黄家驹也不是特别帅,但却在舞台上魅力万千。

农村的孩子,每天的生活费也就几块钱。就是那么每天一块两块地存钱,不知道存了多久,发现时已经有好几百元了。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拿自己存的钱买了一个500多元的中兴手机,还在新华书店的文具乐器店买了一把绿色的吉他。

那时候,自己根本不懂得挑选吉他。但就觉得那把苗条的吉他颜色造型处处完美。买了吉他,那天几乎是笑着回去的。吉他背在背上,感觉好像自己成了所有目光的聚焦点。

那个假期,没有吉他教材,也不知道吉他是需要调校琴弦的,我就那么模仿着电视里的画面,像模像样地拨弄或者扫动着琴弦。

高中,我和j相识了。他和我并不是同个班级。

那时我在学校外面的琴行报了培训班,才发现自己那把琴音色并不好。只能当作一个练手的乐器。吉他老师是一个乐队的主唱,他一边开琴行,一边做吉他老师,还一边接着各种小商演。高中的校园不大,谁有吉他,大家很容易就能知道。

j所在的班后面有一片空地,他们都把吉他放在那片空地上,老师都会把那几把吉他视为洪水猛兽,但老师管不了学生的业余生活。我的吉他也在他们班教室后的空地上。j的班上有几个男生玩吉他,每次下课哪怕只有短短的10分钟,我都会跑到他们教室去,和j以及他的几个小伙伴一起练琴。那时候我们经常练的歌,大多是beyond的《真的爱你》《不再犹豫》《大地》,或者《冷雨夜》。

我的琴艺相对来说比较烂。但每次学会弹奏一首歌都特别开心。而j却能够把手里的琴玩得炉火纯青。记得有次他拿着琴跑到我们寝室一起练琴。几个人一起做同件事情,总会相互感染,集体感带来无意识的相互促进,练起来都特别带劲。

两个人一嗨,也就不记得时间和声音了。夜里,寝室的灯已经熄火,我们开着小台灯看着谱子练,然后还跟着哼唱起来。大概是太嗨了,没多久宿管老师就敲开了我们的门。大半夜,j违规串门不归寝室,我和他则半夜不睡觉影响其他同学,一起被拉到了宿管办公室。大半夜我们拿着吉他,站在办公室里接受训话,那次也写了我人生中第一次保证书。而j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转身拿着吉他出来之后,就给我递了眼色。

j长得还行,现在回想起来隐约有点像信乐团主唱苏见信的模样。吉他玩得很好,声音略粗,并不太像黄家驹那种能够站在舞台上把控舞台的艺人。但他却是我同龄同学里吉他弹得最好的同学。他自己也写歌,写得也相当不错。那时候我也模仿他的样子,自己写起了歌,也是此生唯一写过的一次歌,写得很烂,最后拿着曲谱和歌词找到吉他老师。很多天之后,吉他老师只是笑笑跟我说不行,并没有说太多。

后来那张写着曲谱的纸不知被我放在了哪里,还是撕掉了,不得而知。

j高中毕业之后,去了沿海的一座城市读书。他因为花了太多时间在练琴上,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去了南方一所三本学校念书。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的那个下午,我们在球场的阶梯上坐了很久,也没说太多,只是相互勉励着,有机会一定要一起继续玩音乐,一起唱歌。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不过我常常在qq上得知他的一些消息。突然,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他的消息。某天,j突然在qq上问我,我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还有没有玩吉他。我说,早已经不练了,在写小说。

j说他大学没有念完,觉得上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三本大学,学着不知所以的专业,完全是在浪费青春。后来他背着吉他去了北京,拿退学时拿到的一笔学费和自己存的一些钱,在北京的地下室驻扎了下来。

那时候和他一起住在地下室的有好多是玩音乐的,也有好多是从外地来北京打工的民工,也有一些流里流气的闲人。那时他认识了一个乐队的主唱,在北京有琴行,这在北京已经很不容易。他便认了他当吉他老师,一起跟着在北京的各个酒吧里驻唱,不管是后海的酒吧,还是各个高校附近的酒吧,他都去过,但一直不温不火。

他还说,他耗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在吉他老师的琴行里买了一把两万多元的吉他。那把吉他是他所有的财产,比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要值钱。

他在北京混迹了好多年,长期在各个酒吧之间赶场。为的是生活,为的也是尽可能地抓住机会表演,在他们这类音乐爱好者耳边,流传着神话般的传说,谁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在哪家酒吧,唱着哪首歌,你会遇到你人生中的贵人,台下的星探发掘了你,从此你就走上了正式的音乐生涯。

可到现在,他都没有遇到那个人生中的贵人。

不过他说,也是值得了。至少自己唱了,见到了很多和自己一样,还在默默追求的人,有的人比他先退出了,还有很多人到他离开北京的时候都还在坚持,他们过着可能不那么好的生活,但一直在坚持,常常大家还会周末聚聚,去郊区的树林间野餐,拿着吉他练歌。那时同行的歌手,凑钱买了一辆皮卡,那辆皮卡长期被当作他们转场,或者出去玩的交通工具。

折腾了那么久,25岁,从他退学北上到离开北京整整5年了。他觉得自己终于算是发现这条路不适合自己。他打算回重庆找一份工作,或者开家琴行,把他那把两万多的吉他当作镇店之宝。

他从十多岁追求音乐梦想到二十多岁,这十多年,身边朋友们已经找到不错的工作,甚至有的人已经挣了不少钱了,他才终于告别了那个“浮夸的梦”。也许对大多数人来说,他醒悟得太晚了。25岁,没有大学学历,还要从零开始去工作,简直不可理喻。可他却真真切切地是我过去的人生中最值得敬佩的几个人之一。他没有多少钱,没有文凭,但他却从那个音乐梦想开始的地方,从南边沿海城市走到了首都北京,从一个学生到追逐梦想的驻唱歌手,撞了南墙,生活拮据,可却坚持了好多年。把自己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了一把两万多元的吉他。

在大多数年轻人眼里,成家立业,有钱,有个漂亮的老婆,有套大房子,或者在开同学会时不带老婆还能带个小自己很多的女孩,便是达到人生的巅峰,才是一种成功,却没有了灵魂深处那种对生活本能的渴望。

相比j,我是个更早向生活妥协的人。

曾经我和他一样,是个有着音乐梦想的人,或许追梦的过程中,我清醒得太早,早得我觉得我再坚持下去,就会一塌糊涂,人生就会被别人落得很远。在大学那段时间,因为喜欢看书,便开始写小说,写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我觉得或许成为一个作家或者编辑比成为一个歌手更适合我。

在音乐梦想的这条道路上,我妥协得早,我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说我的写作之路,或者我现在编辑路断掉之后,我还能不能坚持下去,能不能挺过去,还是会迅速地换一条新的路。这样的选择显得太世故圆滑。

在音乐的那条路上,我和j或许最终都是个失败者,但j的失败是伟大的失败,是追求尝试之后的失败,是失败得也可以拿出来说的骄傲。那次我和j在qq上聊了很久,聊起我们一起被宿管老师捉住写检讨的夜晚;聊起我们在他们教室后面弹吉他,吸引了不少他们班的女生前来围观的快乐时光;聊起我们毕业那阵,在学校足球场上,坐了一下午相互鼓励着对方,要继续把音乐玩下去……当年初中时买的那把吉他,我留到了现在。我妥协了的音乐梦想,在和j聊起时,仍然会让我热血沸腾。之所以没有丢掉那把吉他,也没有把它送人,大抵是内心深处就算到了今天,仍然埋藏着曾经的追逐。

聊起那段梦想,看到《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纪录片,纪录片里那些留着波浪卷长发的男孩和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让我看到美好与无限的自由;或者在采访punk乐队demerit,采访重庆本土歌手重庆孩子,采访电影《once》的女主角兼奥斯卡最佳配乐marketairglova的时候那种紧张,总觉得以另一种形式靠近了梦想的样子,会觉得那段和j一起玩音乐的时光,是一种哪怕失败得一塌糊涂也值得无限回味的日子。有时候有那么一个梦想酝酿在你心里,拼命追求的过程,就是一种无限美好的状态,不用管会有什么结果等着自己,哪怕最后是失败,是荆棘满布,是撞南墙,我们还是可以笑着去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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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觉得那段热爱音乐写了一首很烂的歌的记忆是耻辱,是自己失败的劣迹,那把吉他多次想送给需要它的人,或者说把它丢到再也看不到的地方,让失败或者投降的内心好坦然忘记,但终还是觉得,留着它吧,那是我曾经追逐过梦想的痕迹。也许失败,但曾经精彩。

想都不敢想,又怎么配拥有绽放

我脑海里出现一个画面,匆忙的北京街头,她站在人群中,显得孤独而弱小,但却又强大而充满激情……

那天y姑娘对我说,她要跳槽了。这让我有点讶异。

她是那种看起来没有什么高追求的女孩。当然也不能这么说,她的个人追求是吃得好,穿得好,找个又帅又疼自己的男人嫁了,然后逍遥自在地过一辈子。帅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她是典型的外貌协会成员。某种程度上说,这大概也是人生的至高追求吧。

y还是我的编辑。她对我说她要跳槽时,我的书稿已经交给她,正在编辑阶段。当时心里有些忐忑。心想,你要是走了,我的书该谁来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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